关于拟对扬州瑞中塑业有限公司塑料花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扬州瑞中塑业有限公司塑料花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1、项目名称:塑料花盆加工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江都区真武镇工业集 (略) 2号
3、建设单位: (略)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江苏万康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地 (略) 江都区真武镇工业集 (略) 2号,建成后年产塑料花盆*只。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送真武油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中相关标准;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中相关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中相关标准;单位边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中相关标准。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7、公众参与情况。
(略) 江都生 (略) 页在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
电子邮箱:*@*63.com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1、项目名称:塑料花盆加工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江都区真武镇工业集 (略) 2号
3、建设单位: (略)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江苏万康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地 (略) 江都区真武镇工业集 (略) 2号,建成后年产塑料花盆*只。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送真武油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中相关标准;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中相关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中相关标准;单位边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中相关标准。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7、公众参与情况。
(略) 江都生 (略) 页在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
电子邮箱:*@*63.com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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