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口海坝7座水闸拆除新建工程-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贡口海坝7座水闸拆除新建工程-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贡口海坝7座水闸拆除新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台湾海域,东起琅琊镇陈家贡 | |
建设单位: | 青岛西 (略) 管理局( (略) (略) 管理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恒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 | |
项目概况: | 贡口海坝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台湾海域,东起琅琊镇陈家贡村西海岸,西至泊里镇贡口村东海岸,呈东南—西北走向,项目确权总用海面积为1.1741hm2,其中主体工程水闸用海面积为0.1995hm2,围堰及围堰围成区域、导流明渠用海面积为0.9746hm2。项目对现状7座水闸拆除重建,共新建水闸6座(原2#、3#水闸合并为1座),重建的水闸均采用直升式水闸接钢筋混凝土箱涵的结构形式。项目临时工程为施工围堰和导流明渠,为主体工程实施的必要挡水构筑物。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书》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控施工范围,优化施工方法,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尽量选择退潮期干滩施工,采用施工围堰减少施工悬浮泥沙影响,围堰、水闸主体施工时应尽量避开繁殖期,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和作业强度,开展施工期及运营期海洋生态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海洋生态补偿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措施,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措施,降低工程施工对生态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不产生油污水。运营期无新增废水产生。*上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及卫生间,堆肥后回用于附近农田。加强清运管理,留存清运协议和记录(包含时间、经办人、外运地点等)。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组织好施工期全过程的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硬化、绿化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位置、数量及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调度减少鸣笛次数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的标准。如需夜间施工必须报请生态环境部门批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拆除围堰产生的其他建筑垃圾由项目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回收利用或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机械定点维修,固体废物由维修点统一收集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禁固体废物排放入海。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按照有关要求配备充足的围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海洋污染应急监测计划,做好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本项目为落实《青岛董家口经济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园区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而设置的拦河闸坝。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建立与园区的应急联动,在园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防控联动措施。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贡口海坝7座水闸拆除新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台湾海域,东起琅琊镇陈家贡 | |
建设单位: | 青岛西 (略) 管理局( (略) (略) 管理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恒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 | |
项目概况: | 贡口海坝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台湾海域,东起琅琊镇陈家贡村西海岸,西至泊里镇贡口村东海岸,呈东南—西北走向,项目确权总用海面积为1.1741hm2,其中主体工程水闸用海面积为0.1995hm2,围堰及围堰围成区域、导流明渠用海面积为0.9746hm2。项目对现状7座水闸拆除重建,共新建水闸6座(原2#、3#水闸合并为1座),重建的水闸均采用直升式水闸接钢筋混凝土箱涵的结构形式。项目临时工程为施工围堰和导流明渠,为主体工程实施的必要挡水构筑物。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书》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控施工范围,优化施工方法,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尽量选择退潮期干滩施工,采用施工围堰减少施工悬浮泥沙影响,围堰、水闸主体施工时应尽量避开繁殖期,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和作业强度,开展施工期及运营期海洋生态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海洋生态补偿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措施,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措施,降低工程施工对生态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不产生油污水。运营期无新增废水产生。*上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及卫生间,堆肥后回用于附近农田。加强清运管理,留存清运协议和记录(包含时间、经办人、外运地点等)。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组织好施工期全过程的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硬化、绿化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位置、数量及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调度减少鸣笛次数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的标准。如需夜间施工必须报请生态环境部门批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拆除围堰产生的其他建筑垃圾由项目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回收利用或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机械定点维修,固体废物由维修点统一收集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禁固体废物排放入海。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按照有关要求配备充足的围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海洋污染应急监测计划,做好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本项目为落实《青岛董家口经济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园区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而设置的拦河闸坝。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建立与园区的应急联动,在园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防控联动措施。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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