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广场、宪法广场、法院西侧及金龙街人行道、路缘石等市政园林设施维修工程项目询比公告
金龙广场、宪法广场、法院西侧及金龙街人行道、路缘石等市政园林设施维修工程项目询比公告
我单位拟对金龙广场、宪法广场、法院西侧及金龙街人行道、 (略) 政园林设施维修工程通过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金龙广场、宪法广场、法院西侧及金龙街人行道、 (略) 政园林设施维修工程。
1.2服务范围:本工程为金龙广场、宪法广场、法院西侧及金龙街人行道、 (略) 政园林设施维修工程,工程地点金龙广场、宪法广场、法院西侧及金龙街等,主要工程内容:
(1)宪法广场:人行道面层、基层拆除恢复面积1272.26m2,更换花岗岩树穴石53套,更 (略) 缘石462.5m,拆除污土外运。
(2)法院西侧:人行道面层、基层拆除恢复面积100m2,更换花岗岩树穴石94套,拆除污土外运。
(3)金龙广场:更换花岗岩树穴石80套,更换井盖10套,草皮绿化4300m2,拆除污土外运。
(4)金龙街:人行道面层、基层拆除恢复面积426.27m2,更换花岗岩树穴石7套,更 (略) 缘石112.9m,拆除恢 (略) 面14.7m2 ,金龙桥人行道立面油漆铲除重刷,混凝土基座拆除、压顶整修,墙体抹灰并刷涂料,整修裸露地栽植胶东卫矛绿化,拆除污土外运。
(5)清香阁:拆除恢 (略) 面326.53m2,更换DN300管16m,更换井盖6套,拆除污土外运。
1.3最高限价:*.72元。
二、资格要求:
1、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须 (略) 政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 (略) 政工程专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有“失信惩戒”不得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6、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
7、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5日上午,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2、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者,须携带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法定代表人领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在盂县秀水西街政府综合办公楼211室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4月6日下午5点30分
递交地址:盂县秀水西街政府综合办公楼211室
2、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盂县秀水西街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53-*
我单位拟对金龙广场、宪法广场、法院西侧及金龙街人行道、 (略) 政园林设施维修工程通过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金龙广场、宪法广场、法院西侧及金龙街人行道、 (略) 政园林设施维修工程。
1.2服务范围:本工程为金龙广场、宪法广场、法院西侧及金龙街人行道、 (略) 政园林设施维修工程,工程地点金龙广场、宪法广场、法院西侧及金龙街等,主要工程内容:
(1)宪法广场:人行道面层、基层拆除恢复面积1272.26m2,更换花岗岩树穴石53套,更 (略) 缘石462.5m,拆除污土外运。
(2)法院西侧:人行道面层、基层拆除恢复面积100m2,更换花岗岩树穴石94套,拆除污土外运。
(3)金龙广场:更换花岗岩树穴石80套,更换井盖10套,草皮绿化4300m2,拆除污土外运。
(4)金龙街:人行道面层、基层拆除恢复面积426.27m2,更换花岗岩树穴石7套,更 (略) 缘石112.9m,拆除恢 (略) 面14.7m2 ,金龙桥人行道立面油漆铲除重刷,混凝土基座拆除、压顶整修,墙体抹灰并刷涂料,整修裸露地栽植胶东卫矛绿化,拆除污土外运。
(5)清香阁:拆除恢 (略) 面326.53m2,更换DN300管16m,更换井盖6套,拆除污土外运。
1.3最高限价:*.72元。
二、资格要求:
1、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须 (略) 政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 (略) 政工程专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有“失信惩戒”不得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6、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
7、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5日上午,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2、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者,须携带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法定代表人领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在盂县秀水西街政府综合办公楼211室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4月6日下午5点30分
递交地址:盂县秀水西街政府综合办公楼211室
2、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盂县秀水西街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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