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关于2024年3月28日拟作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奎屯供电公司奎屯祥云110千伏供电工程项目、新疆兴伊钢管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探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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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关于2024年3月28日拟作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奎屯供电公司奎屯祥云110千伏供电工程项目、新疆兴伊钢管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探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略) 奎屯祥云110千伏供电工程项目、 (略) 工业X射线探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 (略) 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略) (略) 奎屯祥云110千伏供电工程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工业园内

(略) (略)

新疆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输电线路全线位于新疆维吾尔 (略) 境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奎屯东工业园220kV变电站~天山祥云110kV变电站单回110kV线路工程。线路长度4.0km,其中单回路2.2km,双回路1.8km(导、地线一次建成,本期使用1回,预留1回)。采用JL3/G1A-240/3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导线直径21.6mm。新建杆塔14基。

(2)110kV腾巨线13#塔T接线路(临时T接线路)。线路长度1.0km,双回路架设(本期只建设1回导、地线)。采用JL3/G1A-240/3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导线直径21.6mm。新建杆塔3基。

(3)奎屯东工业园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在奎屯东工业园220kV变电站110kV配电装置区扩建1回出线,本次间隔扩建不新增用地。

项目永久占地:1190m2,塔基施工临时占地:2380m2;牵张场临时占地:6000m2;施工道路7500临时占地:7500m2。项目总投资为867.66万元,环保投资为18.7万元,占总投资的2.16%。

1.大气环境:施工期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对裸露地面进行压实覆盖,控制道路扬尘。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2.地表水环境:施工人员主要集中生活在周边的乡镇内,依托乡镇现有设施解决生活排污。

3.固体废物: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废弃建筑材料、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材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处理。运营期本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废弃物和人员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检修废弃物作为废旧物资进行交旧退库回收处理,其他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随检修人员带回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4.声环境:施工期所用机械设备及车辆应采用低噪声型的机械设备,将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加强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变电站扩建端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电磁环境:运营期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等。变电站扩建端、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0999-*

2

(略) 工业X射线探伤项目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伊南工业园区纬三路以南

(略)

新疆九睦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该项目位于伊南工业园区纬三路以南,建造一间X射线探伤室,建筑面积约146.7m2。探伤室拟设置1台工业X射线探伤机,探伤机型号为MXR-255,管电压为225kV,管电流为7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32%。

1.加强辐射环保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机构,设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射线装置操作规程、安全和防护保卫、设备检修维护、人员培训、监测方案、安全检查等规章制度。

2.辐射工作场所按要求划定控制区、监督区,并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应配备相应的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进行辐射水平监测。建立设备维护与维修、装置改进、安全防护评估等工作的备查档案和文字记录,以确保该项目的安全运行。

3.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辐射安全培训。辐射管理负责人、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维护及管理人员、应急人员、偶然受照人员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接受再培训。

4.作业时,辐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管理规定,佩带辐射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职业人员和公众所受附加照射剂量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本项目取5mSv为职业照射年有效剂量管理值,取0.1mSv为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管理值。

6.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准备工作,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略) 奎屯祥云110千伏供电工程项目、 (略) 工业X射线探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 (略) 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略) (略) 奎屯祥云110千伏供电工程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工业园内

(略) (略)

新疆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输电线路全线位于新疆维吾尔 (略) 境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奎屯东工业园220kV变电站~天山祥云110kV变电站单回110kV线路工程。线路长度4.0km,其中单回路2.2km,双回路1.8km(导、地线一次建成,本期使用1回,预留1回)。采用JL3/G1A-240/3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导线直径21.6mm。新建杆塔14基。

(2)110kV腾巨线13#塔T接线路(临时T接线路)。线路长度1.0km,双回路架设(本期只建设1回导、地线)。采用JL3/G1A-240/3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导线直径21.6mm。新建杆塔3基。

(3)奎屯东工业园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在奎屯东工业园220kV变电站110kV配电装置区扩建1回出线,本次间隔扩建不新增用地。

项目永久占地:1190m2,塔基施工临时占地:2380m2;牵张场临时占地:6000m2;施工道路7500临时占地:7500m2。项目总投资为867.66万元,环保投资为18.7万元,占总投资的2.16%。

1.大气环境:施工期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对裸露地面进行压实覆盖,控制道路扬尘。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2.地表水环境:施工人员主要集中生活在周边的乡镇内,依托乡镇现有设施解决生活排污。

3.固体废物: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废弃建筑材料、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材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处理。运营期本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废弃物和人员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检修废弃物作为废旧物资进行交旧退库回收处理,其他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随检修人员带回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4.声环境:施工期所用机械设备及车辆应采用低噪声型的机械设备,将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加强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变电站扩建端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电磁环境:运营期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等。变电站扩建端、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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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工业X射线探伤项目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伊南工业园区纬三路以南

(略)

新疆九睦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该项目位于伊南工业园区纬三路以南,建造一间X射线探伤室,建筑面积约146.7m2。探伤室拟设置1台工业X射线探伤机,探伤机型号为MXR-255,管电压为225kV,管电流为7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32%。

1.加强辐射环保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机构,设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射线装置操作规程、安全和防护保卫、设备检修维护、人员培训、监测方案、安全检查等规章制度。

2.辐射工作场所按要求划定控制区、监督区,并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应配备相应的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进行辐射水平监测。建立设备维护与维修、装置改进、安全防护评估等工作的备查档案和文字记录,以确保该项目的安全运行。

3.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辐射安全培训。辐射管理负责人、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维护及管理人员、应急人员、偶然受照人员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接受再培训。

4.作业时,辐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管理规定,佩带辐射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职业人员和公众所受附加照射剂量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本项目取5mSv为职业照射年有效剂量管理值,取0.1mSv为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管理值。

6.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准备工作,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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