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3月25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关于2024年3月25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塞上 (略) 年产四万台(套)文件柜、高低床及教用课桌项目 | 永宁工业园区银浙包装产业物流园D库 | 宁夏塞上 (略) | 宁夏汇岩达 (略) | 项目用地面积3000㎡,主要购置剪板机、切割机和折弯机等设备,设计年产四万台(套)文件柜、高低床及教用课桌生产线。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7.1%。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塑粉尘和固化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 (DA001)、(DA002)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A级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切割机、折弯机和冲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和废金属屑、布袋收尘)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边角料和废金属屑经垃圾箱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站,布袋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10㎡),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点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塞上 (略) 年产四万台(套)文件柜、高低床及教用课桌项目 | 永宁工业园区银浙包装产业物流园D库 | 宁夏塞上 (略) | 宁夏汇岩达 (略) | 项目用地面积3000㎡,主要购置剪板机、切割机和折弯机等设备,设计年产四万台(套)文件柜、高低床及教用课桌生产线。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7.1%。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塑粉尘和固化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 (DA001)、(DA002)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A级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切割机、折弯机和冲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和废金属屑、布袋收尘)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边角料和废金属屑经垃圾箱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站,布袋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10㎡),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点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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