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安县夕佳山宏发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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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安县夕佳山宏发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要求,“从事过有色和黑色金属矿采选、有色和黑色金属冶炼、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制药、铅蓄电池、焦化、电镀、制革、汽车制造、电子拆解、垃圾焚烧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建设用地”被称为“疑似污染地块”,应“对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江安县夕佳山宏发化工厂地块长期从事硫酸铝的生产经营,其行业类别为“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在其关闭、搬迁时,应该对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为摸清地块现阶段土壤污染情况,减少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确保周边居民人身安全,江安县夕佳山宏发化工厂委托四川省核工业辐 (略) (略)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和标准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地块名称: (略) 地块

地块位置: (略) 江安县夕佳山镇坡上村小桥组团

占地面积:1428.00m2

基本情况:目前土地利用现状为工业用地,短期内保持不变。地块内布局紧凑,设施设备锈蚀严重,局部区域顶棚和地面硬化破损严重,地块内池体较多,均为地上池体,有大量废水和底泥残留(均为反应中间品)。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识别疑似污染区域为主生产区、冷却结晶区、后处理区、固体废物堆放区、硫酸储罐区和破碎区,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铅、铬、镉、砷。

主要结论:经调查,地块内主生产区两个反应池中间过道靠近压滤机处4个点位氯仿含量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最大值为2.47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1.74;地块内地下水监测井石油类含量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其余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标准限值。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须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江安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要求,“从事过有色和黑色金属矿采选、有色和黑色金属冶炼、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制药、铅蓄电池、焦化、电镀、制革、汽车制造、电子拆解、垃圾焚烧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建设用地”被称为“疑似污染地块”,应“对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江安县夕佳山宏发化工厂地块长期从事硫酸铝的生产经营,其行业类别为“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在其关闭、搬迁时,应该对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为摸清地块现阶段土壤污染情况,减少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确保周边居民人身安全,江安县夕佳山宏发化工厂委托四川省核工业辐 (略) (略)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和标准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地块名称: (略) 地块

地块位置: (略) 江安县夕佳山镇坡上村小桥组团

占地面积:1428.00m2

基本情况:目前土地利用现状为工业用地,短期内保持不变。地块内布局紧凑,设施设备锈蚀严重,局部区域顶棚和地面硬化破损严重,地块内池体较多,均为地上池体,有大量废水和底泥残留(均为反应中间品)。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识别疑似污染区域为主生产区、冷却结晶区、后处理区、固体废物堆放区、硫酸储罐区和破碎区,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铅、铬、镉、砷。

主要结论:经调查,地块内主生产区两个反应池中间过道靠近压滤机处4个点位氯仿含量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最大值为2.47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1.74;地块内地下水监测井石油类含量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其余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标准限值。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须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江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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