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地块二阶土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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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地块二阶土调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 (略) 岑兜学区农场小学委托福建九五 (略) 开展农场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农场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地 (略) (略) 海口镇,中心点坐标中心地理坐标为119.*°E、25.*°N,总用地面积为4346m2。东至东阁新村居民区, (略) 海口镇农场小学、东阁农场2区,西至东阁新村居民区,北至国营福建省福清东阁华侨茶厂闲置厂房。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调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A3教育科研用地(0804教育用地)。调查地块原先为国营福建省福清东阁华侨茶厂用地,主要从事茉莉花茶制作,现 (略) 岑兜学区农场小学作为农场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地块。

二、调查结论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本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要求;地下水样所监测指标除pH检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Ш类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其中石油烃(C10-C40)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文)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故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A3教育科研用地(0804教育用地)规划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的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三、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略) 岑兜学区农场小学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九五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 (略) 岑兜学区农场小学委托福建九五 (略) 开展农场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农场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地 (略) (略) 海口镇,中心点坐标中心地理坐标为119.*°E、25.*°N,总用地面积为4346m2。东至东阁新村居民区, (略) 海口镇农场小学、东阁农场2区,西至东阁新村居民区,北至国营福建省福清东阁华侨茶厂闲置厂房。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调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A3教育科研用地(0804教育用地)。调查地块原先为国营福建省福清东阁华侨茶厂用地,主要从事茉莉花茶制作,现 (略) 岑兜学区农场小学作为农场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地块。

二、调查结论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本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要求;地下水样所监测指标除pH检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Ш类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其中石油烃(C10-C40)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文)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故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A3教育科研用地(0804教育用地)规划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的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三、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略) 岑兜学区农场小学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九五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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