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04月0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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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04月0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关于2024年04月0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4-04-02 14:37:1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04月0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04月02日-2024年04月0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218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预制塑胶跑道、橡胶地垫、橡胶卷材扩建项目

(略) 枣强县中小企业创业园

衡水明煜瀚钦 (略)

(略)

项 (略) 枣强县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园(枣强县工业园区东区),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

项目租赁河北 (略) 厂房建设,设置密炼中心、密炼机、开炼机、压延机、硫化通道、冷风机等65台(套)设备。建成后新增年产*平方米预制塑胶跑道、*平方米橡胶卷材、*平方米橡胶地垫。

1、废气:预制塑胶跑道配料、上料废气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4(共用)排放。预制塑胶跑道密炼、开炼、压延、硫化、冷却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橡胶卷材搅拌、硫化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上料工序废气密闭收集;橡胶地垫搅拌、硫化、冷却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4(共用)排放。2、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枣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限值及枣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运营期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夜间不生产,经预测,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4、固废:废包装袋、裁边旋切产生的下脚料、废布袋收集后外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

废白油桶、废硫磺包装袋、废胶黏剂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机油桶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5、其他:项目已在枣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枣技改备字〔2024〕009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关于2024年04月0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4-04-02 14:37:1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04月0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04月02日-2024年04月0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218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预制塑胶跑道、橡胶地垫、橡胶卷材扩建项目

(略) 枣强县中小企业创业园

衡水明煜瀚钦 (略)

(略)

项 (略) 枣强县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园(枣强县工业园区东区),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

项目租赁河北 (略) 厂房建设,设置密炼中心、密炼机、开炼机、压延机、硫化通道、冷风机等65台(套)设备。建成后新增年产*平方米预制塑胶跑道、*平方米橡胶卷材、*平方米橡胶地垫。

1、废气:预制塑胶跑道配料、上料废气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4(共用)排放。预制塑胶跑道密炼、开炼、压延、硫化、冷却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橡胶卷材搅拌、硫化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上料工序废气密闭收集;橡胶地垫搅拌、硫化、冷却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4(共用)排放。2、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枣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限值及枣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运营期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夜间不生产,经预测,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4、固废:废包装袋、裁边旋切产生的下脚料、废布袋收集后外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

废白油桶、废硫磺包装袋、废胶黏剂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机油桶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5、其他:项目已在枣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枣技改备字〔2024〕009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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