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黄石岩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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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黄石岩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于2024年3月14日向省水利厅提出黄石岩水库工程(项目代码:2212-*-04-0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3月14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黄石岩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云南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黄石岩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黄石岩水库的主要任务是与松华坝水库联合承担盘龙江飞龙桥—金色大道桥段沿岸城区防洪、昆明主城城镇生活和工业供水,为松华坝水库承担应急备用水源功能创造条件。其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Ⅲ等,死水位2004米,正常蓄水位2042米,正常蓄水位相应库容7322.*立方米,兴利库容7116.*立方米,校核洪水位2046.22米,总库容8893.*立方米。

大坝工程永久性建筑物为2级、溢洪道及输水导流兼放空洞为3级建筑物,坝肩灌浆洞及库区防渗帷幕灌浆洞永久性次要建筑物按4级,临时性建筑物围堰按4级;跨牧羊河桥梁包括库区小石坝大桥(复建)、坝址下游永久桥(新建)工程,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 (略) –Ⅱ级。大坝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2000年一遇,消能防冲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施工期土石围堰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库区林地、草地、未利用地按正常蓄水位高程,耕地、园地防洪标准采用5年一遇,农村居民点及其他专项处理按20年一遇,小石坝大桥、永久桥分别采用100年一遇和50年一遇。

水库大坝为粘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74米、坝顶长330米、坝顶宽10米,坝顶高程2048.00米,防浪墙顶高程2049.20米。左岸溢洪道进口底高程2034.0米,控制段长25米、宽9米,WES堰顶高程2038.00米,堰上分别布置一道9米×9米平板检修闸门及一道9米×9.5米弧形工作闸门;控制段后接泄槽段,其末端采用圆弧与消力池底板连接,消力池消力墩后布置钢筋混凝土护坦,护坦底板高程与河床底相同为1987.0米,护坦与河道相衔接。右岸输水导流兼放空洞长525米,其中引渠段长52米,底板高程1992.0米;有压洞段长138米,直径2.5米、水平,闸室段最大长度8米、宽7米、高60米,闸顶高程2048.0米;无压洞段长225米,城门洞型,尺寸为2.5米×2.5米,底坡1.37%。

坝体施工采用隧洞导流方式,枯季导流标准采用10年一遇、汛期采用20年一遇,初期采用全年土石围堰挡水、中后期采用坝体临时施工断面挡水,其中,土石围堰顶标高2015米、汛期坝体填筑高程2030.00米。

库区小石坝大桥(复建)为5-25米预应力混凝土预制T梁,全长131.68米、宽8米,梁底最底标高2056.87米,双柱式圆形桥墩、柱式台,基础埋深15米。坝址下游永久桥(新建)为1-50米简支钢箱梁,全长60.08米、宽8米、梁底标高1994.10米,桥台采用U台扩大基础。

二、同意评价对象选择为黄石岩水库、库区小石坝大桥(复建)、坝址下游永久桥(新建)工程。

同意《评价报告》界定的评价范围:黄石岩水库20年一遇洪水回水末端至盘龙江金色大道桥,长度40.0千米。其中,黄石岩水库坝址以上影响范围包括库区干流11.5千米和支流1.6千米;黄石岩水库坝址以下影响范围包括黄石岩坝址至松华坝库尾段5.2千米天然河道、松华坝库区12.5千米、松华坝坝址至金色大道桥断面9.2千米。

三、同意《评价报告》的主要评价结论。

(一)该工程建设符合《 (略) 核心区供水水源安全保障规划》、《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云 (略) 群水安全规划》、《 (略) 防洪体系提升总体方案》等规划,工程规模合理。

(二)拟建水库、桥梁工程设防标准与现行防洪标准相适应。

(三)水库运行期库区总体不会产生大规模的坍岸及库岸再造,设计中已考虑水库大坝下游河床的消能防冲措施,对坝址下游河床冲刷无影响;跨河桥梁桥墩基础埋置深度基本满足要求,对河势无影响。

(四)拟建水库、桥梁工程建设对牧羊河、盘龙江上下游及左右岸的其他交通、通信基础设施、水利工程、灌溉取水设施无影响。

(五)拟建水库、桥梁工程施工期、运行期对防汛抢险无影响。

(六)拟建水库、桥梁工程施工期、运行期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影响。

四、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复的中和水文站迁建方案抓好水文站迁建。

(二)建立健全黄石岩水库、松华坝水库联合预警机制体制。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强化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运行期在汛期预泄洪水或枯季河道放水及可能发生较大暴雨洪水时,应提前向库区及大坝下游至金色大道桥断面26.9千米评价范围内沿岸居民预警。

(三)专题立项研究上下游水库、引调水工程、分洪工程之间的联合调度规则、机制体制等相关事宜,制定黄石岩水库—松华坝水库—盘龙江洪水的联合调度方案,并建立保护对象洪涝灾害影响预警机制。

(四)严格施工管理,严禁废污水进入河道,严禁固体废弃物乱堆放。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黄石岩水库工程评价对象主要特性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于2024年3月14日向省水利厅提出黄石岩水库工程(项目代码:2212-*-04-0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3月14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黄石岩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云南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黄石岩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黄石岩水库的主要任务是与松华坝水库联合承担盘龙江飞龙桥—金色大道桥段沿岸城区防洪、昆明主城城镇生活和工业供水,为松华坝水库承担应急备用水源功能创造条件。其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Ⅲ等,死水位2004米,正常蓄水位2042米,正常蓄水位相应库容7322.*立方米,兴利库容7116.*立方米,校核洪水位2046.22米,总库容8893.*立方米。

大坝工程永久性建筑物为2级、溢洪道及输水导流兼放空洞为3级建筑物,坝肩灌浆洞及库区防渗帷幕灌浆洞永久性次要建筑物按4级,临时性建筑物围堰按4级;跨牧羊河桥梁包括库区小石坝大桥(复建)、坝址下游永久桥(新建)工程,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 (略) –Ⅱ级。大坝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2000年一遇,消能防冲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施工期土石围堰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库区林地、草地、未利用地按正常蓄水位高程,耕地、园地防洪标准采用5年一遇,农村居民点及其他专项处理按20年一遇,小石坝大桥、永久桥分别采用100年一遇和50年一遇。

水库大坝为粘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74米、坝顶长330米、坝顶宽10米,坝顶高程2048.00米,防浪墙顶高程2049.20米。左岸溢洪道进口底高程2034.0米,控制段长25米、宽9米,WES堰顶高程2038.00米,堰上分别布置一道9米×9米平板检修闸门及一道9米×9.5米弧形工作闸门;控制段后接泄槽段,其末端采用圆弧与消力池底板连接,消力池消力墩后布置钢筋混凝土护坦,护坦底板高程与河床底相同为1987.0米,护坦与河道相衔接。右岸输水导流兼放空洞长525米,其中引渠段长52米,底板高程1992.0米;有压洞段长138米,直径2.5米、水平,闸室段最大长度8米、宽7米、高60米,闸顶高程2048.0米;无压洞段长225米,城门洞型,尺寸为2.5米×2.5米,底坡1.37%。

坝体施工采用隧洞导流方式,枯季导流标准采用10年一遇、汛期采用20年一遇,初期采用全年土石围堰挡水、中后期采用坝体临时施工断面挡水,其中,土石围堰顶标高2015米、汛期坝体填筑高程2030.00米。

库区小石坝大桥(复建)为5-25米预应力混凝土预制T梁,全长131.68米、宽8米,梁底最底标高2056.87米,双柱式圆形桥墩、柱式台,基础埋深15米。坝址下游永久桥(新建)为1-50米简支钢箱梁,全长60.08米、宽8米、梁底标高1994.10米,桥台采用U台扩大基础。

二、同意评价对象选择为黄石岩水库、库区小石坝大桥(复建)、坝址下游永久桥(新建)工程。

同意《评价报告》界定的评价范围:黄石岩水库20年一遇洪水回水末端至盘龙江金色大道桥,长度40.0千米。其中,黄石岩水库坝址以上影响范围包括库区干流11.5千米和支流1.6千米;黄石岩水库坝址以下影响范围包括黄石岩坝址至松华坝库尾段5.2千米天然河道、松华坝库区12.5千米、松华坝坝址至金色大道桥断面9.2千米。

三、同意《评价报告》的主要评价结论。

(一)该工程建设符合《 (略) 核心区供水水源安全保障规划》、《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云 (略) 群水安全规划》、《 (略) 防洪体系提升总体方案》等规划,工程规模合理。

(二)拟建水库、桥梁工程设防标准与现行防洪标准相适应。

(三)水库运行期库区总体不会产生大规模的坍岸及库岸再造,设计中已考虑水库大坝下游河床的消能防冲措施,对坝址下游河床冲刷无影响;跨河桥梁桥墩基础埋置深度基本满足要求,对河势无影响。

(四)拟建水库、桥梁工程建设对牧羊河、盘龙江上下游及左右岸的其他交通、通信基础设施、水利工程、灌溉取水设施无影响。

(五)拟建水库、桥梁工程施工期、运行期对防汛抢险无影响。

(六)拟建水库、桥梁工程施工期、运行期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影响。

四、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复的中和水文站迁建方案抓好水文站迁建。

(二)建立健全黄石岩水库、松华坝水库联合预警机制体制。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强化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运行期在汛期预泄洪水或枯季河道放水及可能发生较大暴雨洪水时,应提前向库区及大坝下游至金色大道桥断面26.9千米评价范围内沿岸居民预警。

(三)专题立项研究上下游水库、引调水工程、分洪工程之间的联合调度规则、机制体制等相关事宜,制定黄石岩水库—松华坝水库—盘龙江洪水的联合调度方案,并建立保护对象洪涝灾害影响预警机制。

(四)严格施工管理,严禁废污水进入河道,严禁固体废弃物乱堆放。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黄石岩水库工程评价对象主要特性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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