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昭通市威信县吼西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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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昭通市威信县吼西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威信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4年3月26日向省水利 (略) 威信县吼西水库工程(项目代码:2019-*-46-0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4月1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 (略) 威信县吼西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云南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 (略) 威信县吼西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 (略) 威信县吼西水库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为威信县城、双河集镇和水库下游农村人畜饮水及农业灌溉供水。水库总库容1158.*立方米,工程等别为Ⅲ等,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主坝、副坝建筑物级别为3级;引水工程的取水坝、引水箱涵、引水隧洞级别为4级, (略) 工程的主要建筑物吼西泵站、县城生活供水管道建筑物级别为3级,苦猪河管道建筑物级别为5级,施工导流等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水库校核洪水标准采用50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消能防冲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取水坝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县城生活供水管道下穿(上跨)河沟各节点工程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苦猪河管道下穿(上跨)河沟各节点工程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库区农村居民搬迁线及专业项目设施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耕地、园地洪水标准采用5年一遇;大坝施工导流选用全年土石围堰挡水,设计洪水标准采用全年10年一遇。

水库由枢纽工程、引水工程和输水工程3部分组成。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有混凝土重力坝主坝及副坝,主坝坝顶高程1226.50米,最大坝高77.0米,坝轴线长144米,坝顶宽6米;泄洪设施为溢流表孔+泄洪放空底孔,P=2%设计洪水时下泄流量为95.5立方米每秒(调洪后),P=0.2%校核洪水时下泄流量为153.7立方米每秒(调洪后);副坝仅布置一个非溢流坝段,坝顶高程为1226.50米,最大坝高4.5米,坝顶长11米,坝顶宽4米。引水工程由取水坝、引水箱涵及引水隧洞组成,从苦猪河上游皂角咀取水,引水隧洞出口位于水库库区的猴洞沟。输水工程由吼西泵站、县城生活供水管道、苦猪河管道组成,县城生活供水管道管线总长14.88千米,苦猪河管道管线总长10.865千米。输水管道采用埋管的形式铺设, (略) 、农田、 (略) 铺设及跨沟布置时采用C25混凝土衬护。管道跨越苦猪河处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桥墩(桩)架空布置,桥墩(桩)布设于现状堤防之外。

二、同意评价对象选择为水库枢纽工程的主坝、副坝,引水工程的取水坝及1座永久桥梁,输水管道10处跨(穿)河工程和5座施工临时桥。同意《评价报告》界定的评价范围:水库干流干沟河为10年一遇洪水回水末端至与苦猪河汇口区间河段,共计2.46千米;支流猴洞沟、牛栏湾河为水库淹没回水区河段,分别为2.07千米、2.67千米;取水坝为坝址上下游河段,总长1千米(包括Y3#永久桥梁);输水管线沿线下穿(上跨)河沟以上下游50米范围为分析范围,总长1千米。

三、同意《评价报告》的主要评价结论。

(一)该工程建设符合《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 (略)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相关规划,工程规模合理。

(二)评价对象设防标准与现行防洪标准相适应。

(三)评价对象运行期对所处河道行洪和河势稳定无影响。

(四)水库库区除因重力卸荷引起的崩塌、滑坡外,无较大的潜在的不稳定岩土体分布,水库蓄水后,总体库岸基本稳定,不会影响水库的正常运行。

(五)工程建设后可使当地防汛抢险交通更加便利。

四、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业主须严格落实昭通水文分局提出的消除跨区域引水对扎西水文站径流监测影响的措施:在县城二水厂输水管道末端安装管道流量计,并将实时数据发送至 (略) ,以便实时对调入、调出水量进行还原计算。

(二)项目业主须对县城供水管道跨苦猪河断面桥墩开挖影响堤防段进行复建,并通过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三)项目业主应严格施工管理,严禁废污水进入河道。严禁固体废弃物乱堆放,施工的渣料开挖及废料堆放应严格按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不得占用河道影响行洪。5座临时桥梁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恢复河道自然流态。

(四)项目业主应编制施工期超标洪水防御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安全;应建立预警机制、强化调度运用,确保水库运行安全。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吼西水库工程评价对象主要特性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信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4年3月26日向省水利 (略) 威信县吼西水库工程(项目代码:2019-*-46-0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4月1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 (略) 威信县吼西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云南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 (略) 威信县吼西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 (略) 威信县吼西水库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为威信县城、双河集镇和水库下游农村人畜饮水及农业灌溉供水。水库总库容1158.*立方米,工程等别为Ⅲ等,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主坝、副坝建筑物级别为3级;引水工程的取水坝、引水箱涵、引水隧洞级别为4级, (略) 工程的主要建筑物吼西泵站、县城生活供水管道建筑物级别为3级,苦猪河管道建筑物级别为5级,施工导流等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水库校核洪水标准采用50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消能防冲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取水坝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县城生活供水管道下穿(上跨)河沟各节点工程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苦猪河管道下穿(上跨)河沟各节点工程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库区农村居民搬迁线及专业项目设施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耕地、园地洪水标准采用5年一遇;大坝施工导流选用全年土石围堰挡水,设计洪水标准采用全年10年一遇。

水库由枢纽工程、引水工程和输水工程3部分组成。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有混凝土重力坝主坝及副坝,主坝坝顶高程1226.50米,最大坝高77.0米,坝轴线长144米,坝顶宽6米;泄洪设施为溢流表孔+泄洪放空底孔,P=2%设计洪水时下泄流量为95.5立方米每秒(调洪后),P=0.2%校核洪水时下泄流量为153.7立方米每秒(调洪后);副坝仅布置一个非溢流坝段,坝顶高程为1226.50米,最大坝高4.5米,坝顶长11米,坝顶宽4米。引水工程由取水坝、引水箱涵及引水隧洞组成,从苦猪河上游皂角咀取水,引水隧洞出口位于水库库区的猴洞沟。输水工程由吼西泵站、县城生活供水管道、苦猪河管道组成,县城生活供水管道管线总长14.88千米,苦猪河管道管线总长10.865千米。输水管道采用埋管的形式铺设, (略) 、农田、 (略) 铺设及跨沟布置时采用C25混凝土衬护。管道跨越苦猪河处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桥墩(桩)架空布置,桥墩(桩)布设于现状堤防之外。

二、同意评价对象选择为水库枢纽工程的主坝、副坝,引水工程的取水坝及1座永久桥梁,输水管道10处跨(穿)河工程和5座施工临时桥。同意《评价报告》界定的评价范围:水库干流干沟河为10年一遇洪水回水末端至与苦猪河汇口区间河段,共计2.46千米;支流猴洞沟、牛栏湾河为水库淹没回水区河段,分别为2.07千米、2.67千米;取水坝为坝址上下游河段,总长1千米(包括Y3#永久桥梁);输水管线沿线下穿(上跨)河沟以上下游50米范围为分析范围,总长1千米。

三、同意《评价报告》的主要评价结论。

(一)该工程建设符合《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 (略)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相关规划,工程规模合理。

(二)评价对象设防标准与现行防洪标准相适应。

(三)评价对象运行期对所处河道行洪和河势稳定无影响。

(四)水库库区除因重力卸荷引起的崩塌、滑坡外,无较大的潜在的不稳定岩土体分布,水库蓄水后,总体库岸基本稳定,不会影响水库的正常运行。

(五)工程建设后可使当地防汛抢险交通更加便利。

四、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业主须严格落实昭通水文分局提出的消除跨区域引水对扎西水文站径流监测影响的措施:在县城二水厂输水管道末端安装管道流量计,并将实时数据发送至 (略) ,以便实时对调入、调出水量进行还原计算。

(二)项目业主须对县城供水管道跨苦猪河断面桥墩开挖影响堤防段进行复建,并通过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三)项目业主应严格施工管理,严禁废污水进入河道。严禁固体废弃物乱堆放,施工的渣料开挖及废料堆放应严格按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不得占用河道影响行洪。5座临时桥梁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恢复河道自然流态。

(四)项目业主应编制施工期超标洪水防御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安全;应建立预警机制、强化调度运用,确保水库运行安全。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吼西水库工程评价对象主要特性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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