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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3月27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R/2024-24365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4年3月27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聚氨酯复合材料及高性能膜技术分离稀有无机盐的研发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虎桥东路1号膜科技产业园9栋4层 | 南 (略) | 中碳绿色(南京) (略) | 项目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虎桥东路1号膜科技产业园9栋4层,租赁面积约500平方米,建设聚氨酯复合材料及高性能膜技术分离稀有无机盐的研发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研发聚氨酯复合材料约2000千克,年提纯高性能膜技术分离稀有无机盐25千克的研发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后道清洗废水、清洁废水、反冲洗水及纯水制备浓水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至珠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废气、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001)排放。 (三)合理布局双离心均值混合器、搅拌器及冲击强度测试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实验废物、首次清洗废液、不合格品、废纸、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脱色)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日
索 引 号: | *MB*R/2024-24365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4年3月27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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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聚氨酯复合材料及高性能膜技术分离稀有无机盐的研发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虎桥东路1号膜科技产业园9栋4层 | 南 (略) | 中碳绿色(南京) (略) | 项目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虎桥东路1号膜科技产业园9栋4层,租赁面积约500平方米,建设聚氨酯复合材料及高性能膜技术分离稀有无机盐的研发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研发聚氨酯复合材料约2000千克,年提纯高性能膜技术分离稀有无机盐25千克的研发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后道清洗废水、清洁废水、反冲洗水及纯水制备浓水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至珠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废气、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001)排放。 (三)合理布局双离心均值混合器、搅拌器及冲击强度测试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实验废物、首次清洗废液、不合格品、废纸、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脱色)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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