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好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船舶尾气和油品装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加强日常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码头设置油气回收装置,装船过程采用全密闭管道输送产生的非*烷总烃经现有“三级冷凝+吸附”后,通过高5m,内径0.2m的排气简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域生活污,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 东管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压舱水根据海事部门的要求进行排放。机修油污水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固废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焊材、废油漆桶、废油漆刷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域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船舶保养固废、机修油棉纱、机修油污水和油气回收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船舶生活垃圾及船舶保养产生的固废由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置,来自疫情地区的船舶垃圾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对其进行检疫之后按相关规定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油漆刷、营运期产生的机修油棉纱、机修油污水和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和*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焊材外售处置。 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必须按国家《危险度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转移时严格按照转移联单制度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和贮存过程中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团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警系统,建设事故废水收集系统,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确保事故发生时污染物不进水体。按照《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451-2009)进行物资配备,必须制定严格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若发布新的环境管理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工程投产后污水排放量控制在861.21m3/a以内。外排环境的COD、氨氮总量分别控制在0.04t/a、0.004t/a以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控制在5.29t/a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七)其他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