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受中国 (略) 委托,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承担了《中国 (略) 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会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升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 (略) 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炼油装置和*吨/年芳烃联合装置现有设备设施及公用工程配套为基础,新建部分装置和单元,改造部分装置,实现芳烃装置能力扩大50%。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 (略) ;通讯地址: (略) 米 (略) 966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991-*;电子邮箱:*@*tt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通讯地址: (略) 黄岛 (略) 877号
联 系 人:戴先生
电 话:0532-*;电子邮箱:*@*pchse.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本项目有何意见和看法,可从以下链接下载表格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附件1),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链接: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一栏请予以注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公众可通过邮寄或者邮箱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中国 (略)
2024年4月3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受中国 (略) 委托,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承担了《中国 (略) 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会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升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 (略) 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炼油装置和*吨/年芳烃联合装置现有设备设施及公用工程配套为基础,新建部分装置和单元,改造部分装置,实现芳烃装置能力扩大50%。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 (略) ;通讯地址: (略) 米 (略) 966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991-*;电子邮箱:*@*tt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通讯地址: (略) 黄岛 (略) 877号
联 系 人:戴先生
电 话:0532-*;电子邮箱:*@*pchse.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本项目有何意见和看法,可从以下链接下载表格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附件1),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链接: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一栏请予以注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公众可通过邮寄或者邮箱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中国 (略)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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