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主城区辉照山单元地块选址暨控规局部调整征询意见公示
淳安县千岛湖主城区辉照山单元地块选址暨控规局部调整征询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千岛湖主城区辉照山单元06-04-14地块控规调整,现将控规修改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4年04月04日至2024年05月04日
控规修改内容:
1、规划调整必要性
为增加周边商业配套,完善城镇功能,优化基础设施布局,拟对该片区控规划进行调整。
2、调整内容
该地块属于《淳安 (略) 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06-04-14地块,用地面积为3882.87平方米,用地 (略) 场用地(*)(15%)/商务金融用地(0902)(85%)
控制性地块 | 地块编号 | 地块类别 | 地块类别代码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高度 |
06-04-14 | (略) 场用 地(15%)和 商务金融用 地(85%) | * (15%) /0902 (85%) | 3882.87 平方米 | ≥2.0 且 ≤2.6 | ≥40% 且 ≤45% | ≥10% 且 ≤15% | ≥35.0 米且 ≤42.0米 |
备注: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请邮寄至千岛湖 (略) 655号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
邮编:*
电话:*
2.有效反馈意见期:2024年04月04日至2024年05月04日,信函反馈意见邮寄日不应超过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果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详情见附件。
附件:千岛湖主城区辉照山单元06-04-14地块选址.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千岛湖主城区辉照山单元06-04-14地块控规调整,现将控规修改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4年04月04日至2024年05月04日
控规修改内容:
1、规划调整必要性
为增加周边商业配套,完善城镇功能,优化基础设施布局,拟对该片区控规划进行调整。
2、调整内容
该地块属于《淳安 (略) 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06-04-14地块,用地面积为3882.87平方米,用地 (略) 场用地(*)(15%)/商务金融用地(0902)(85%)
控制性地块 | 地块编号 | 地块类别 | 地块类别代码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高度 |
06-04-14 | (略) 场用 地(15%)和 商务金融用 地(85%) | * (15%) /0902 (85%) | 3882.87 平方米 | ≥2.0 且 ≤2.6 | ≥40% 且 ≤45% | ≥10% 且 ≤15% | ≥35.0 米且 ≤42.0米 |
备注: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请邮寄至千岛湖 (略) 655号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
邮编:*
电话:*
2.有效反馈意见期:2024年04月04日至2024年05月04日,信函反馈意见邮寄日不应超过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果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详情见附件。
附件:千岛湖主城区辉照山单元06-04-14地块选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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