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2万吨/年三甘醇二异辛酸酯增塑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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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2万吨/年三甘醇二异辛酸酯增塑剂项目

关于巢湖 (略) 《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2万吨/年三甘醇二异辛酸酯(增塑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巢湖 (略) 《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2万吨/年三甘醇二异辛酸酯(增塑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项目名称: 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2万吨/年三甘醇二异辛酸酯(增塑剂)项目
建设地点: 合肥巢湖化工园区内(皖维集团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巢湖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品洁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合肥巢湖化工园区(凤凰山化工集中区)内东北,拟拆除现有5000吨/年三甘醇二异辛酸酯生产线,在园区内另外地块新建一条设计产能*吨/年的三甘醇二异辛酸酯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生产厂房,配套建设罐区、 (略) 、 (略) 、综合楼等公辅设施,依托集团现有危废暂存间,新建1座100m3废水收集池、1座500m3初期雨水池和1座1000m3事故水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执行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各类污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施工期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初步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泥浆用于填垫低洼地,废水不外排。运营期的生产废水经废水收集池中调节水量、水质后送入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经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回用于本项目冲洗或绿化及现有砌块项目生产,回 (略) 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 *-2005)洗涤用水标准;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排放量和水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确保废气治理措施稳定运行,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运营期生产工艺废气主要包括酯化废气、蒸发器接收槽废气、脱轻废气、水洗废气、中和废气、精滤废气和储罐区呼吸废气,其中酯化废气、蒸发器接收槽废气、脱轻废气及水洗废气经各自冷凝器冷凝后产生的不凝气,与中和废气一并进入尾气冷凝器冷凝后,经尾气冷凝器冷凝后产生的不凝气与精滤废气、储罐区呼吸废气一并进入三级碱喷淋(含气雾捕集器)+干湿分离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均能够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施工期通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运营期加强声源管理,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确保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置。施工期清渣工程产生的矿渣回用于水泥分厂,施工挖掘产生的土方以及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由施工单位联系外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滤袋、废包装、滤渣、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依托集团现有危废库暂存并及时联系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泄漏、污染地下水体和土壤。生产车间、罐区、装卸场地、污水收集池及管道及初期雨水池为重点防渗区,事故水池、公用工程车间为一般防渗区。按要求布设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点位,按照环境质量检测计划定期对土壤状况及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及时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进行备案,在项目投入营运前、项目营运期间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收、排系统的维护及管理,通过新建的1000m3事故池和500m3初期雨水池,杜绝事故废水、初期雨水等未经处理由雨水排口排至外环境。罐区与生产车间设置围堰或围墙以及截流、导排系统,并通过阀门控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蜀 (略) 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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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巢湖 (略) 《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2万吨/年三甘醇二异辛酸酯(增塑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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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2万吨/年三甘醇二异辛酸酯(增塑剂)项目
建设地点: 合肥巢湖化工园区内(皖维集团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巢湖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品洁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合肥巢湖化工园区(凤凰山化工集中区)内东北,拟拆除现有5000吨/年三甘醇二异辛酸酯生产线,在园区内另外地块新建一条设计产能*吨/年的三甘醇二异辛酸酯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生产厂房,配套建设罐区、 (略) 、 (略) 、综合楼等公辅设施,依托集团现有危废暂存间,新建1座100m3废水收集池、1座500m3初期雨水池和1座1000m3事故水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执行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各类污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施工期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初步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泥浆用于填垫低洼地,废水不外排。运营期的生产废水经废水收集池中调节水量、水质后送入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经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回用于本项目冲洗或绿化及现有砌块项目生产,回 (略) 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 *-2005)洗涤用水标准;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排放量和水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确保废气治理措施稳定运行,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运营期生产工艺废气主要包括酯化废气、蒸发器接收槽废气、脱轻废气、水洗废气、中和废气、精滤废气和储罐区呼吸废气,其中酯化废气、蒸发器接收槽废气、脱轻废气及水洗废气经各自冷凝器冷凝后产生的不凝气,与中和废气一并进入尾气冷凝器冷凝后,经尾气冷凝器冷凝后产生的不凝气与精滤废气、储罐区呼吸废气一并进入三级碱喷淋(含气雾捕集器)+干湿分离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均能够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施工期通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运营期加强声源管理,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确保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置。施工期清渣工程产生的矿渣回用于水泥分厂,施工挖掘产生的土方以及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由施工单位联系外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滤袋、废包装、滤渣、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依托集团现有危废库暂存并及时联系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泄漏、污染地下水体和土壤。生产车间、罐区、装卸场地、污水收集池及管道及初期雨水池为重点防渗区,事故水池、公用工程车间为一般防渗区。按要求布设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点位,按照环境质量检测计划定期对土壤状况及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及时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进行备案,在项目投入营运前、项目营运期间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收、排系统的维护及管理,通过新建的1000m3事故池和500m3初期雨水池,杜绝事故废水、初期雨水等未经处理由雨水排口排至外环境。罐区与生产车间设置围堰或围墙以及截流、导排系统,并通过阀门控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蜀 (略) 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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