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3日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东海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3日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4月1日、4月2日、4月3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关于对连 (略) 石英晶体材料加工及半导体石英配件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049号 | 2024年4月1日 |
2 | 关于对连云港 (略) 年产*根半导体石英元器件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050号 | 2024年4月1日 |
3 | 关 (略) (略) 年产5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051号 | 2024年4月2日 |
4 | 关于对连云港 (略) 年产*根半导体石英元器件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052号 | 2024年4月2日 |
5 | 关于对连云 (略) 年加工*吨石英坩埚废料技改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053号 | 2024年4月3日 |
附件:关于对连云 (略) 年加工*吨石英坩埚废料技改项目的批复.pdf
附件:关于对连云港 (略) 年产*根半导体石英元器件项目的批复.pdf
附件:关于对连云港 (略) 年产*根半导体石英元器件项目的批复.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4月1日、4月2日、4月3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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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关于对连 (略) 石英晶体材料加工及半导体石英配件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049号 | 2024年4月1日 |
2 | 关于对连云港 (略) 年产*根半导体石英元器件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050号 | 2024年4月1日 |
3 | 关 (略) (略) 年产5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051号 | 2024年4月2日 |
4 | 关于对连云港 (略) 年产*根半导体石英元器件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052号 | 2024年4月2日 |
5 | 关于对连云 (略) 年加工*吨石英坩埚废料技改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053号 | 2024年4月3日 |
附件:关于对连云 (略) 年加工*吨石英坩埚废料技改项目的批复.pdf
附件:关于对连云港 (略) 年产*根半导体石英元器件项目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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