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鑫铸铝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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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鑫铸铝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鑫铸铝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沙田镇义沙 (略) 55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原厂 (略) 沙田镇大泥村委会金 (略) ,拟整体 (略) 沙田镇义沙 (略) 55号。 项目迁扩建后占地面积为*m2,建筑面积为7770m2,主要从事铝合金铸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铝合金铸件420吨。 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38"41.391",北纬22°51"1.59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造芯工序产生的少量废气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项目熔化、成型工序废气经点对点收集后引至水喷淋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管道直连收集废气,然后经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收集后引至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略) ,然 (略) 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一班8小时,均为昼间生产,故夜间无噪声排放。通过采取降噪措施后,再经过距离衰减,由上表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金属碎屑一般固体废物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滋生蚊虫蝇;项目产生的废喷淋水捞渣、铝灰渣、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4-0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沙田镇东莞港服务大楼908室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鑫铸铝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沙田镇义沙 (略) 55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原厂 (略) 沙田镇大泥村委会金 (略) ,拟整体 (略) 沙田镇义沙 (略) 55号。 项目迁扩建后占地面积为*m2,建筑面积为7770m2,主要从事铝合金铸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铝合金铸件420吨。 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38"41.391",北纬22°51"1.59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造芯工序产生的少量废气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项目熔化、成型工序废气经点对点收集后引至水喷淋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管道直连收集废气,然后经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收集后引至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略) ,然 (略) 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一班8小时,均为昼间生产,故夜间无噪声排放。通过采取降噪措施后,再经过距离衰减,由上表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金属碎屑一般固体废物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滋生蚊虫蝇;项目产生的废喷淋水捞渣、铝灰渣、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4-0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沙田镇东莞港服务大楼908室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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