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平“百家大院”项目一期A区A1地块项目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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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平“百家大院”项目一期A区A1地块项目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公示

武平县天然 (略) 向我局申请武平“ (略) ”项目一期A区(A1地块)项目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该项目位于中山镇新城村,A区A1地块占地90.7亩,新建迁建14栋古建筑,建筑面积*.62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 *.47平方米,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528.62平方米。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确因建在流砂、暗河等地段受地质条件限制且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不能就地修建的”及第三款“属于本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建设单位必须持勘察单位出具的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单位出具的资料,向所在地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报上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所在地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的申请进行核查,组织专家论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在批准前向社会公示。”我局核查后,于2024年2月29日组织专家论证,因该项目符合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同意该项目易地建设人防地下室,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至我局人防股,公示时间3月25日-4月 3日,电话:0597—*(正常上班时间)。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 3月25

武平县天然 (略) 向我局申请武平“ (略) ”项目一期A区(A1地块)项目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该项目位于中山镇新城村,A区A1地块占地90.7亩,新建迁建14栋古建筑,建筑面积*.62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 *.47平方米,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528.62平方米。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确因建在流砂、暗河等地段受地质条件限制且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不能就地修建的”及第三款“属于本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建设单位必须持勘察单位出具的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单位出具的资料,向所在地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报上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所在地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的申请进行核查,组织专家论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在批准前向社会公示。”我局核查后,于2024年2月29日组织专家论证,因该项目符合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同意该项目易地建设人防地下室,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至我局人防股,公示时间3月25日-4月 3日,电话:0597—*(正常上班时间)。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 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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