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百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利用饱和活性炭26000吨/年及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10000吨/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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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利用饱和活性炭26000吨/年及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10000吨/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 (略) 再生利用饱和活性炭*吨/年及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吨/年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4-04-03 14:22:06

浙江 (略) 再生利用饱和活性炭*吨/年及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吨/年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的通知》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展之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 (略)

再生利用饱和活性炭*吨/年及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吨/年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项目租用 (略) (略) 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厂房及场地,购置全自动包装桶清洗再利用系统、半自动清洗再利用系统、破碎清洗回收利用系统、吹塑、挤塑生产线,涡流再生炉、再生回转炉、尾气处理系统、智能仓储、AGV、混合机、成型机等设备及配套设施,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及再生利用饱和活性炭。形成再生利用饱和活性炭*吨/年及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吨/年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详见下表。

表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一览表

环境

要素

名称

坐标/m

方位

距离(m)

规模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

备注

X

Y

环境空气

新海社区

*

*

SW

2450

约400人

较敏感

环境空气二级;保持现有级别,确保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及日常办公

居民

长虹闸村

*

*

SW

2450

约800人

兴裕村

*

*

W

2000

50户,约200人

三围村

*

*

SW

2350

5户,约20人

东沙村

*

*

W

2000

5户,约20人

滨海旺角生活区

*

*

SE

2200

约500人

地表水

开发区中心河

SE

110

/

一般

地表水Ⅳ类

人工内河

SW

187

/

土壤

厂界南侧510m内农田

敏感

农用地标准

声环境

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

一般

声环境3类

注:表中的“方位”以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①活性炭生产线产生废气经过燃尽室→SNCR→余热回收→急冷室→干式喷射→布袋除尘→两级碱洗→脱白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其余废气分别按性质进行布袋除尘、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干式滤料+活性炭吸附等处理措施后达标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产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脱酸废水经过浓缩蒸发除盐预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起进行沉淀气浮+AA/O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不直接排放。根据企业依托污水处理厂的情况分析,企业产生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项目固废经过回收利用、有资质单位处理后可以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经过相应治理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周围声环境满足标准要求,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种类

措施名称

预期效果

废水

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废水脱酸废水经过浓缩蒸发除盐预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起进行沉淀气浮+AA/O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不直接排放。

达标纳管

废气

①活性炭生产线产生废气经过燃尽室→SNCR→余热回收→急冷室→干式喷射→布袋除尘→两级碱洗→脱白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其余废气分别按性质进行布袋除尘、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干式滤料+活性炭吸附等处理措施后达标排放。

达标排放

固废

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委托处置或由供应商回收。

无害化

噪声

注意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达标

事故

防范

①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委托专业单位编制;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 (略) 再生利用饱和活性炭*吨/年及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吨/年建设项目建设地位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相关环境准入条件要求以及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各项原则。企业应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三同时”,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地社会团体及群众,本项目周边主要为企业、村庄,相关公众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2、征求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环保审批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略) 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75-*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萧山区富业巷23号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大厦B座1904

邮编:*

电话:0571-* 周工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柯桥区马鞍街道

电话:* 联系人:鲁总

八、项目全文公示时间及地点

项目正式报批稿完成后, (略) 柯桥区行政审批局报批前,项目环评 (略) 站上进行报批前公示。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 (略)

发布时间:2024年4月3日


浙江 (略) 再生利用饱和活性炭*吨/年及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吨/年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4-04-03 14:22:06
浙江 (略) 再生利用饱和活性炭*吨/年及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吨/年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4-04-03 14:22:06

浙江 (略) 再生利用饱和活性炭*吨/年及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吨/年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的通知》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展之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 (略)

再生利用饱和活性炭*吨/年及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吨/年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项目租用 (略) (略) 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厂房及场地,购置全自动包装桶清洗再利用系统、半自动清洗再利用系统、破碎清洗回收利用系统、吹塑、挤塑生产线,涡流再生炉、再生回转炉、尾气处理系统、智能仓储、AGV、混合机、成型机等设备及配套设施,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及再生利用饱和活性炭。形成再生利用饱和活性炭*吨/年及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吨/年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详见下表。

表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一览表

环境

要素

名称

坐标/m

方位

距离(m)

规模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

备注

X

Y

环境空气

新海社区

*

*

SW

2450

约400人

较敏感

环境空气二级;保持现有级别,确保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及日常办公

居民

长虹闸村

*

*

SW

2450

约800人

兴裕村

*

*

W

2000

50户,约200人

三围村

*

*

SW

2350

5户,约20人

东沙村

*

*

W

2000

5户,约20人

滨海旺角生活区

*

*

SE

2200

约500人

地表水

开发区中心河

SE

110

/

一般

地表水Ⅳ类

人工内河

SW

187

/

土壤

厂界南侧510m内农田

敏感

农用地标准

声环境

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

一般

声环境3类

注:表中的“方位”以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①活性炭生产线产生废气经过燃尽室→SNCR→余热回收→急冷室→干式喷射→布袋除尘→两级碱洗→脱白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其余废气分别按性质进行布袋除尘、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干式滤料+活性炭吸附等处理措施后达标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产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脱酸废水经过浓缩蒸发除盐预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起进行沉淀气浮+AA/O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不直接排放。根据企业依托污水处理厂的情况分析,企业产生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项目固废经过回收利用、有资质单位处理后可以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经过相应治理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周围声环境满足标准要求,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种类

措施名称

预期效果

废水

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废水脱酸废水经过浓缩蒸发除盐预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起进行沉淀气浮+AA/O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不直接排放。

达标纳管

废气

①活性炭生产线产生废气经过燃尽室→SNCR→余热回收→急冷室→干式喷射→布袋除尘→两级碱洗→脱白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其余废气分别按性质进行布袋除尘、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干式滤料+活性炭吸附等处理措施后达标排放。

达标排放

固废

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委托处置或由供应商回收。

无害化

噪声

注意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达标

事故

防范

①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委托专业单位编制;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 (略) 再生利用饱和活性炭*吨/年及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吨/年建设项目建设地位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相关环境准入条件要求以及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各项原则。企业应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三同时”,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地社会团体及群众,本项目周边主要为企业、村庄,相关公众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2、征求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环保审批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略) 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75-*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萧山区富业巷23号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大厦B座1904

邮编:*

电话:0571-* 周工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柯桥区马鞍街道

电话:* 联系人:鲁总

八、项目全文公示时间及地点

项目正式报批稿完成后, (略) 柯桥区行政审批局报批前,项目环评 (略) 站上进行报批前公示。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 (略)

发布时间:2024年4月3日


浙江 (略) 再生利用饱和活性炭*吨/年及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吨/年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4-04-03 14: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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