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精细化工集团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山东精细化工集团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要求, (略) 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 (略) 清洁生产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略)

法人代表:刘京忠

企业地址: (略) 玲珑镇潘家村东

企业主要产品及规模:山东省招远兴化化工厂三苯基氯化锡项目(500t/a)、 (略) (略) VBL 增白剂及 PVC 稳定剂,年生产 VBL 增白剂 1600 吨、PVC 稳定剂400吨(包括钾锌液体稳定剂、钡锌液体稳定剂、硬脂酸锌固体稳定剂、硬脂酸钙固体稳定剂)。

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产生环节

2023年度产生量(t)

去向

废活性炭

环保设备

0.356

委托处置,自行储存

废UV灯管

环保设备

0.03

委托处置,自行储存

废包装物

原辅材料

0.113

委托处置,自行储存

废滤渣

过滤

0.302

委托处置,自行储存

废盐

过滤

1.685

委托处置,自行储存

废硒鼓

办公

0.*

委托处置,自行储存


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

二、审核前排污及处理措施情况

1、 (略) (略) :

废气

(1)一步缩合、调浆、化碱、酸析工序产生的CO2、VOCs、HCl 经水喷淋+碱液喷淋出 来后经1根15m高P1排气筒排放;

(2)二三步缩合、三效蒸发、离心工序产生的苯胺、VOCs、HCl、氨经 UV光解+活性炭吸附经1根15m高P1排气筒排放;

(3)粉碎、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粉碎、包装后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根20m高P3排气筒排放;

(4)中和反应、负压脱水工序产生的苯、*苯、二*苯、VOCs 经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根15m高P4、P5排气筒排放;

(5)复配、包装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P6排气筒排放;

(6)天然气锅炉产生的SO2、NOX、颗粒物经1根30m高P7排气筒排放。

废水

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生产区生活污水排入生产区旱厕,定期由附近村民收集堆肥;生活办公区 (略) 处置。

固废

危险废物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

司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建筑隔声吸声处理、安装减 振支座/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

2、山东省招远兴化化工厂

废气

项目四氯化锡合成工段产生氯气,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田堆肥,不外排。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后统一处置。

噪声

项目所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合适的低噪声设备、加强日常维护管理,设备采用加防振垫等减振处理。

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根据日常消耗及时补充应急物资,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巡检,确保设施和物资完好、有效,并随时可投入使用。

公司已完成《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针对厂区内各类风险事故制定了应对机制,并加强了日常培训及风险事故演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 (略)

联系人:迟建武

联系电话:*

,山东
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要求, (略) 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 (略) 清洁生产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略)

法人代表:刘京忠

企业地址: (略) 玲珑镇潘家村东

企业主要产品及规模:山东省招远兴化化工厂三苯基氯化锡项目(500t/a)、 (略) (略) VBL 增白剂及 PVC 稳定剂,年生产 VBL 增白剂 1600 吨、PVC 稳定剂400吨(包括钾锌液体稳定剂、钡锌液体稳定剂、硬脂酸锌固体稳定剂、硬脂酸钙固体稳定剂)。

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产生环节

2023年度产生量(t)

去向

废活性炭

环保设备

0.356

委托处置,自行储存

废UV灯管

环保设备

0.03

委托处置,自行储存

废包装物

原辅材料

0.113

委托处置,自行储存

废滤渣

过滤

0.302

委托处置,自行储存

废盐

过滤

1.685

委托处置,自行储存

废硒鼓

办公

0.*

委托处置,自行储存


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

二、审核前排污及处理措施情况

1、 (略) (略) :

废气

(1)一步缩合、调浆、化碱、酸析工序产生的CO2、VOCs、HCl 经水喷淋+碱液喷淋出 来后经1根15m高P1排气筒排放;

(2)二三步缩合、三效蒸发、离心工序产生的苯胺、VOCs、HCl、氨经 UV光解+活性炭吸附经1根15m高P1排气筒排放;

(3)粉碎、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粉碎、包装后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根20m高P3排气筒排放;

(4)中和反应、负压脱水工序产生的苯、*苯、二*苯、VOCs 经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根15m高P4、P5排气筒排放;

(5)复配、包装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P6排气筒排放;

(6)天然气锅炉产生的SO2、NOX、颗粒物经1根30m高P7排气筒排放。

废水

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生产区生活污水排入生产区旱厕,定期由附近村民收集堆肥;生活办公区 (略) 处置。

固废

危险废物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

司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建筑隔声吸声处理、安装减 振支座/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

2、山东省招远兴化化工厂

废气

项目四氯化锡合成工段产生氯气,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田堆肥,不外排。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后统一处置。

噪声

项目所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合适的低噪声设备、加强日常维护管理,设备采用加防振垫等减振处理。

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根据日常消耗及时补充应急物资,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巡检,确保设施和物资完好、有效,并随时可投入使用。

公司已完成《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针对厂区内各类风险事故制定了应对机制,并加强了日常培训及风险事故演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 (略)

联系人:迟建武

联系电话:*

,山东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