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宏太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市政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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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宏太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市政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内蒙古宏 (略) 市政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682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要求,内蒙古宏 (略) 委托内蒙古 (略) 编制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一)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宏 (略) 市政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

(二)项目位置

本项目管道起自土默特右旗双龙镇二道村,管道整体向西北方向敷设,穿越104县道后经过三道河村、穿越064县道、315省道后进入朔州营东北方向500m处1#阀室,后继续向西北敷设经过张宽营村、阳向营村、磴口村、南牛皮村后进入河森茂村北侧1400m处2#阀室,然后继续向西北敷设经过上马召村、上磴口、北官地村、武家庄、白庙子村向北敷设约1450m后进入土右旗山格架化工区土默特右旗站场;沿线新建2座阀室、管道终端建设1座土右旗站场。

管道起点:N40°19′55.442″、E111°4′51.909″,

管道终点:N40°30′35.408″、E110°36′59.848″;

1#阀室:N40°22′11.606″、E111°0′37.751″

2#阀室:N40°26′46.623″、E110°46′4.320″;

土右旗站场:N40°30′37.567″、E110°37′0.004″。

(三)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项目管 (略) 土默特右旗双龙镇二道村, (略) 土默特右旗山格架化工区的土默特右旗站场,管 (略) 土右旗境内,管道长约50.34km,管径D508mm,设计压力3.9MPa,设计输量10.95×108m3/a,新建2座阀室,1座土右旗站场。本工程管道沿 (略) 穿越1次, (略) 穿越3次,乡道穿越3次;乡 (略) 穿越28次, (略) 及机耕道穿越127次;沟渠穿越158次。

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影响的因素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等,其影响属于短期的、可恢复的影响,经采取一定的措施后,可将这些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污染物

根据工程分析,废气主要为自正常工况下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以及非正常工况下清管作业、分离器检修会排放少量天然气,超压放空也会排放一定量的天然气排入大气的废气。

1.正常工况下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

锅炉采用天然气为原料,配置燃气扩散式低氮燃烧器,包括助燃器,助燃器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安装板,安装板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助燃外壳,助燃外壳的内部的左右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圆环挡板,圆环挡板的内表面固定连接有燃烧室,燃烧室外表面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助燃风导流板,所述助燃外壳内表面的一侧活动连接有可调稳燃罩,且可调稳燃罩的内表面与助燃风导流板的外表面活动连接。该燃气扩散式低氮燃烧器,利用燃气扩散管和扩散喷头之间的配合可将燃气均匀的带到燃气室中,再利用燃烧室和通孔之间的配合可将助燃风均匀带到燃烧室的内部,使风多燃气少,减少空气与氮气发生反应的机会,由于烟气的稀释,温度和氧浓度均低,故氮氧化物生成受到抑制。

2.非正常工况下清管作业、分离器检修、超压放空废气

非正常工况下清管作业、分离器检修会排放少量天然气,超压放空也会排放一定量的天然气排入大气的废气,其放散量很少,且发生放散的频率很低。

(1)从工艺入手,在设备运行中加强维护,减少设备因损坏而进行维修的频率,从而减少天然气放散次数。

(2)放散装置应设置于站场内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有利于天然气高空扩散,降低放散天然气对站内环境及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同时确保天然气放散安全。

(3)放散气体经15m高的放空立管高空排放。由于天然气放散仅在设备检修或超压时发生,放散频率很低,放散时间较短,放散量较小,并且泄漏物质主要为*烷,质量较轻,各站场周边较为空旷,在高空中很快扩散。从天然气成分分析,其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经高空排放后,对周边人群健康的影响极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管道、阀室无人值守,无废水外排;站场工作人员由寰达液化工厂调配,无新增人员,因此,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本工程废水主要为站场设置的天然气锅炉产生的排污水。

本次项目锅炉房排污水为软化装置产生的软水制备含盐废水和供热锅炉的循环水定期排污水,锅炉房废水量为0.16m3/d,14.4m3/a。锅炉房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园 (略) 。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站场调压设备、放空系统等。针对工程中噪声的来源及运行期噪声预测评价结果,主要采取的降噪措施如下:

(1)在门站、阀室工艺设计中,尽量减少弯头、三通等管件,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控制气流速度,降低站场气流噪声;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

(2)门站、阀室选址尽量远离居民区。

(3)在初步设计时,对噪声源进行优化布局,对噪声源强扩散与厂界围墙的方位进行调整,对平面布置进行合理设计。

(4)对站场周围栽种树木进行绿化,厂区内工艺装置周围,道路两旁,也进行绿化,这样既可控制噪声,又可吸收大气中一些有害气体,阻滞大气中颗粒物质扩散。

经对工程运行期噪声预测,各站场投运后各站界均满足标准要求。对门站、阀室近距离敏感目标而言,贡献均很小,不会出现扰民问题。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运营期阀室无需设专人值守,不产生生活垃圾;土右旗站场值班人员由寰达液化工厂调配工人,不新增工作人员,不会产生生活垃圾。

2)清管收球作业废渣

管道运营期间产生的清管固废极少,主要成份为氧化铁粉末和粉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管道每年进行2次清管,全线清管装置为手动操作,密闭清管通球,清管固废产生量极少,有收球装置的工艺站场每次清管作业时将产生15kg废渣,定期清理运往一般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对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清管作业时将产生废渣0.03t/a。

3)分离器检修废渣

门站的分离器检修是通过自身压力排尘的,主要污染物成份为粉尘,为避免粉尘的飘散,需将清除的废物导入排污罐中进行湿式除尘。根据类比调查,分离器检修一般1次/a,废渣的产生量每站约为6kg。拟建项目具有分离器的门站1座废渣的产生量约为0.006t/a,定期清理运往垃圾填埋场,对环境影响较小。

4)分离器检修滤芯

过滤分离器检修需定期更换滤芯,一般每年更换1次,产生废滤芯每次约20kg。本项目废滤芯的产生总量约20kg/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43号),残渣、废滤芯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2020),废物代码为900-999-99。定期清理运往垃圾填埋场,对环境影响较小。

5)废交换树脂

本项目站场软化水制备系统需3~5年更换一次树脂,产生量约0.5t/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工业企业锅炉软化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属于危险废物,该废物由更换单位回收处理,不进行暂存。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均采取有效措施,从经济、环保角度均是可行的。

(5)生态环境影响

1.对土地利用格局的影响分析

运营期,管线工程等临时占地通过人工和自然方式逐步得以恢复成耕地、草地等原有格局;而站场、阀站占地则永久性的转变为工业建筑用地,由于占地面积不大,从区域土地利用格局来看,本项目建设对其影响有限。

2.对植被的影响分析

(1)正常运行状况下对植被的影响

天然气管道输送是一种清洁的运输方式,管道工程投运后,正常输气过程中,管道工程不会对地表植被产生不良影响。

(2)非正常(事故)状况下对植被的影响

事故是指因工程质量低劣、管理疏漏、自然因素(地震、洪水冲刷)及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输气管道的破损、断裂,致使大量天然气泄漏,造成火灾、爆炸等事故。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只要做好预防工作,事故发生的概率可以下降,造成的危害损失可以减少。事故一旦发生,由于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烷,*烷无色、无味,具有可燃性,比重小于空气,泄漏发生后将很快扩散,在没明火的情况下,不会发生火灾,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遇有火源,则可能引起燃烧爆炸事件,导致植被大面积的破坏,途经森林处还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3.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分析

管道工程完工后,随着施工范围内施工影响的消失和植被的逐渐恢复,动物的生存环境逐步得以复原,部分暂时离开的动物可以回到原来的栖息地,部分动物可能在新的地点建立新的适生环境。管道施工造成的对动物活动的影响消失。工程运行期间,管道工程沿线工艺站场的噪声可能对野生动物产生影响,正常工况下各种工艺设备排放的噪声较小,不会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

4.对基本农田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永久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为临时用地,面积为496.48亩,主要耕作对象为玉米。项目施工阶段集中在下半年,主要影响单季玉米的收割及播种。管线采用分段施工建设,施工期的临时用地对局部范围的农业生产带来一定损失,影响不大,施工完毕后可以恢复原有用地。

管线施工基本不占用灌溉、排水等农田水利设施,仅是在个别穿越时采用大开挖的施工方式有可能带来灌溉体系的临时中断。按照施工要求一般将会设置临时排水系统,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中断的灌溉体系。

管线施工过程中,地表开挖的土方将临时堆放在施工作业带内,根据同类施工调查,分段施工作业一般在10~15天完成开挖、放管、覆土工作,随后进行地表整理、绿化工程,一般会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避开雨季,降雨前及时覆土、表土压实,将可以避免和减少水体流失带来的影响。且在施工时要求在耕作区开挖时,熟土(表层耕作土)和生土(下层土)土分开堆放,管沟回填按生、熟土顺序填放,保护耕作层。在施工完成后,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将用地恢复到原用地类型;项目主要为为物理施工,不涉及各类化学品使用及贮存,在采取本报告要求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对基本农田的理化性质、土壤结构及肥力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不会影响永久基本农田的耕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政策要求,项目选址选线符合区域用地规划要求;项目管线选线合理,各项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结果表明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同时,拟建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于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咨询、查阅环评文件可公开版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二)主要事项:您对周围环境质量现有状况的满意程度;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产生的有利影响;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产生的不利影响;您对该项目建设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建议采取何种措施降低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您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您对该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需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内蒙古宏 (略)

联系地址: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寰达嘉苑S2#-601

电话:0471-*

(2)环评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 (略) 波士名人国际1号楼17层1701

联系人:李昊

电话:*

邮箱:"mailto:*@*q.com">*@*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团体)意 (略) 址:http://**

本次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6日至2024年4月18日止。

内蒙古宏 (略)

2024年4月6日




,内蒙古,内蒙

内蒙古宏 (略) 市政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682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要求,内蒙古宏 (略) 委托内蒙古 (略) 编制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一)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宏 (略) 市政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

(二)项目位置

本项目管道起自土默特右旗双龙镇二道村,管道整体向西北方向敷设,穿越104县道后经过三道河村、穿越064县道、315省道后进入朔州营东北方向500m处1#阀室,后继续向西北敷设经过张宽营村、阳向营村、磴口村、南牛皮村后进入河森茂村北侧1400m处2#阀室,然后继续向西北敷设经过上马召村、上磴口、北官地村、武家庄、白庙子村向北敷设约1450m后进入土右旗山格架化工区土默特右旗站场;沿线新建2座阀室、管道终端建设1座土右旗站场。

管道起点:N40°19′55.442″、E111°4′51.909″,

管道终点:N40°30′35.408″、E110°36′59.848″;

1#阀室:N40°22′11.606″、E111°0′37.751″

2#阀室:N40°26′46.623″、E110°46′4.320″;

土右旗站场:N40°30′37.567″、E110°37′0.004″。

(三)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项目管 (略) 土默特右旗双龙镇二道村, (略) 土默特右旗山格架化工区的土默特右旗站场,管 (略) 土右旗境内,管道长约50.34km,管径D508mm,设计压力3.9MPa,设计输量10.95×108m3/a,新建2座阀室,1座土右旗站场。本工程管道沿 (略) 穿越1次, (略) 穿越3次,乡道穿越3次;乡 (略) 穿越28次, (略) 及机耕道穿越127次;沟渠穿越158次。

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影响的因素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等,其影响属于短期的、可恢复的影响,经采取一定的措施后,可将这些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污染物

根据工程分析,废气主要为自正常工况下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以及非正常工况下清管作业、分离器检修会排放少量天然气,超压放空也会排放一定量的天然气排入大气的废气。

1.正常工况下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

锅炉采用天然气为原料,配置燃气扩散式低氮燃烧器,包括助燃器,助燃器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安装板,安装板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助燃外壳,助燃外壳的内部的左右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圆环挡板,圆环挡板的内表面固定连接有燃烧室,燃烧室外表面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助燃风导流板,所述助燃外壳内表面的一侧活动连接有可调稳燃罩,且可调稳燃罩的内表面与助燃风导流板的外表面活动连接。该燃气扩散式低氮燃烧器,利用燃气扩散管和扩散喷头之间的配合可将燃气均匀的带到燃气室中,再利用燃烧室和通孔之间的配合可将助燃风均匀带到燃烧室的内部,使风多燃气少,减少空气与氮气发生反应的机会,由于烟气的稀释,温度和氧浓度均低,故氮氧化物生成受到抑制。

2.非正常工况下清管作业、分离器检修、超压放空废气

非正常工况下清管作业、分离器检修会排放少量天然气,超压放空也会排放一定量的天然气排入大气的废气,其放散量很少,且发生放散的频率很低。

(1)从工艺入手,在设备运行中加强维护,减少设备因损坏而进行维修的频率,从而减少天然气放散次数。

(2)放散装置应设置于站场内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有利于天然气高空扩散,降低放散天然气对站内环境及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同时确保天然气放散安全。

(3)放散气体经15m高的放空立管高空排放。由于天然气放散仅在设备检修或超压时发生,放散频率很低,放散时间较短,放散量较小,并且泄漏物质主要为*烷,质量较轻,各站场周边较为空旷,在高空中很快扩散。从天然气成分分析,其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经高空排放后,对周边人群健康的影响极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管道、阀室无人值守,无废水外排;站场工作人员由寰达液化工厂调配,无新增人员,因此,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本工程废水主要为站场设置的天然气锅炉产生的排污水。

本次项目锅炉房排污水为软化装置产生的软水制备含盐废水和供热锅炉的循环水定期排污水,锅炉房废水量为0.16m3/d,14.4m3/a。锅炉房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园 (略) 。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站场调压设备、放空系统等。针对工程中噪声的来源及运行期噪声预测评价结果,主要采取的降噪措施如下:

(1)在门站、阀室工艺设计中,尽量减少弯头、三通等管件,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控制气流速度,降低站场气流噪声;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

(2)门站、阀室选址尽量远离居民区。

(3)在初步设计时,对噪声源进行优化布局,对噪声源强扩散与厂界围墙的方位进行调整,对平面布置进行合理设计。

(4)对站场周围栽种树木进行绿化,厂区内工艺装置周围,道路两旁,也进行绿化,这样既可控制噪声,又可吸收大气中一些有害气体,阻滞大气中颗粒物质扩散。

经对工程运行期噪声预测,各站场投运后各站界均满足标准要求。对门站、阀室近距离敏感目标而言,贡献均很小,不会出现扰民问题。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运营期阀室无需设专人值守,不产生生活垃圾;土右旗站场值班人员由寰达液化工厂调配工人,不新增工作人员,不会产生生活垃圾。

2)清管收球作业废渣

管道运营期间产生的清管固废极少,主要成份为氧化铁粉末和粉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管道每年进行2次清管,全线清管装置为手动操作,密闭清管通球,清管固废产生量极少,有收球装置的工艺站场每次清管作业时将产生15kg废渣,定期清理运往一般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对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清管作业时将产生废渣0.03t/a。

3)分离器检修废渣

门站的分离器检修是通过自身压力排尘的,主要污染物成份为粉尘,为避免粉尘的飘散,需将清除的废物导入排污罐中进行湿式除尘。根据类比调查,分离器检修一般1次/a,废渣的产生量每站约为6kg。拟建项目具有分离器的门站1座废渣的产生量约为0.006t/a,定期清理运往垃圾填埋场,对环境影响较小。

4)分离器检修滤芯

过滤分离器检修需定期更换滤芯,一般每年更换1次,产生废滤芯每次约20kg。本项目废滤芯的产生总量约20kg/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43号),残渣、废滤芯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2020),废物代码为900-999-99。定期清理运往垃圾填埋场,对环境影响较小。

5)废交换树脂

本项目站场软化水制备系统需3~5年更换一次树脂,产生量约0.5t/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工业企业锅炉软化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属于危险废物,该废物由更换单位回收处理,不进行暂存。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均采取有效措施,从经济、环保角度均是可行的。

(5)生态环境影响

1.对土地利用格局的影响分析

运营期,管线工程等临时占地通过人工和自然方式逐步得以恢复成耕地、草地等原有格局;而站场、阀站占地则永久性的转变为工业建筑用地,由于占地面积不大,从区域土地利用格局来看,本项目建设对其影响有限。

2.对植被的影响分析

(1)正常运行状况下对植被的影响

天然气管道输送是一种清洁的运输方式,管道工程投运后,正常输气过程中,管道工程不会对地表植被产生不良影响。

(2)非正常(事故)状况下对植被的影响

事故是指因工程质量低劣、管理疏漏、自然因素(地震、洪水冲刷)及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输气管道的破损、断裂,致使大量天然气泄漏,造成火灾、爆炸等事故。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只要做好预防工作,事故发生的概率可以下降,造成的危害损失可以减少。事故一旦发生,由于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烷,*烷无色、无味,具有可燃性,比重小于空气,泄漏发生后将很快扩散,在没明火的情况下,不会发生火灾,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遇有火源,则可能引起燃烧爆炸事件,导致植被大面积的破坏,途经森林处还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3.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分析

管道工程完工后,随着施工范围内施工影响的消失和植被的逐渐恢复,动物的生存环境逐步得以复原,部分暂时离开的动物可以回到原来的栖息地,部分动物可能在新的地点建立新的适生环境。管道施工造成的对动物活动的影响消失。工程运行期间,管道工程沿线工艺站场的噪声可能对野生动物产生影响,正常工况下各种工艺设备排放的噪声较小,不会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

4.对基本农田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永久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为临时用地,面积为496.48亩,主要耕作对象为玉米。项目施工阶段集中在下半年,主要影响单季玉米的收割及播种。管线采用分段施工建设,施工期的临时用地对局部范围的农业生产带来一定损失,影响不大,施工完毕后可以恢复原有用地。

管线施工基本不占用灌溉、排水等农田水利设施,仅是在个别穿越时采用大开挖的施工方式有可能带来灌溉体系的临时中断。按照施工要求一般将会设置临时排水系统,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中断的灌溉体系。

管线施工过程中,地表开挖的土方将临时堆放在施工作业带内,根据同类施工调查,分段施工作业一般在10~15天完成开挖、放管、覆土工作,随后进行地表整理、绿化工程,一般会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避开雨季,降雨前及时覆土、表土压实,将可以避免和减少水体流失带来的影响。且在施工时要求在耕作区开挖时,熟土(表层耕作土)和生土(下层土)土分开堆放,管沟回填按生、熟土顺序填放,保护耕作层。在施工完成后,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将用地恢复到原用地类型;项目主要为为物理施工,不涉及各类化学品使用及贮存,在采取本报告要求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对基本农田的理化性质、土壤结构及肥力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不会影响永久基本农田的耕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政策要求,项目选址选线符合区域用地规划要求;项目管线选线合理,各项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结果表明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同时,拟建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于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咨询、查阅环评文件可公开版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二)主要事项:您对周围环境质量现有状况的满意程度;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产生的有利影响;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产生的不利影响;您对该项目建设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建议采取何种措施降低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您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您对该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需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内蒙古宏 (略)

联系地址: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寰达嘉苑S2#-601

电话:0471-*

(2)环评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 (略) 波士名人国际1号楼17层1701

联系人:李昊

电话:*

邮箱:"mailto:*@*q.com">*@*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团体)意 (略) 址:http://**

本次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6日至2024年4月18日止。

内蒙古宏 (略)

2024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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