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儿童及孕产妇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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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儿童及孕产妇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中心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儿童及孕产妇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中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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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向荣路福秀小区C栋政府第二办公区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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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儿童及孕产妇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中心
(略) 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秀英区长滨路12号
海南 (略)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6层的海南省儿童及孕产妇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中心,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720m2,无地下室,设有床位数70张。本项目采取平战结合的模式,平时主要为肠道、呼吸道诊室等传染科和非呼吸道诊室就诊,在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期间做平疫转换,非呼吸道传染病房转换为呼吸道负压病房使用,其他非呼吸道门诊停用。
本 (略) 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下辖运 (略) (略) 区内配套的应急处置中心,项目在运营期经采取合理、有效的环境保护防治措施,其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小。项目建设单位在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的同时,认真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环境监理、管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可以得到控制或减缓。同时,营运期间确保医疗废水其去向得到合法、合规处理、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本 (略) 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下辖运 (略) (略) 区内配套的应急处置中心,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第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第1项“医疗服务设施建设”,属于鼓励类。因此,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 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项目。因此,项目 (略) 产业政策相符。
根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用地已于** (略) 规划局批准的《 (略) (略) 新建项目总平面规划图》(见附图10),海南省儿童及孕产妇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中心即为原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中的儿童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中心,并于** (略) 秀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项目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事宜的复函(海秀审批复[2023]217号),原则同意本项目设计方案并开展办理前期工作,项目建设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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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期环评,项目锅炉废气的NOx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0.209t/a,根据跟踪监测计算一期项目氮氧化物的总量为0.06t/a,根据工程分析可得本项目新增氮氧化物的总量为0.0056t/a,总氮氧化物的总量0.0656t/a,申请的氮氧化物总量能满足项目运营期间锅炉废气的NOx排放量。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长流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单独分配。 施工期 1、大气 采取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施工区的规划管理、设立围挡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废气对周边居民及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务工人员,不在厂区内食宿,施工期生活污 (略) 内现有化粪池 (略) 政管网;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3、声环境 采取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和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等防治措施,可把对环境噪声的影响降低。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政环卫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地点,施工废油漆、废漆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区域清理会产生少量的施工工程弃土,场地平整中清表土应单独收集以便土壤资源后期利用,未利用完的多余土石方可运至合法的弃土场处置。 营运期 1、大气 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加盖板密闭,恶臭气体经风机收集后再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无组织外排;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锅炉废气通过内置的专用排气管道引至楼顶排放,项目内部空气中含病原体的气溶胶废气通过定期喷洒消毒水杀菌消毒、空调净化及设置紫外线杀菌灯杀菌消毒;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及时消毒并喷洒除臭剂,保持密封储存,不得让垃圾过夜,日产日清;餐厨垃圾通过单独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垃圾设密闭专用间储存,隔离人员活动区与治疗区,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通过以上措施,垃圾点臭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限值后, (略) 政管网排至长流污水处理厂处理,食堂废水依托一期已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后, (略) 政管网排至长流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隔声和减振等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排放值昼、夜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垃圾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清掏外运处置;血压计、体温计、试剂空瓶、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废处理膜和废UV管属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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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2年全年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CO、O3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区内。周边五源河支流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项目 (略) 西场界和北场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南场界和东场界现状噪声执行4类标准。
建设单位应于项目建成后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管理要求备案,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等,可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并减轻其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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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儿童及孕产妇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中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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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向荣路福秀小区C栋政府第二办公区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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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秀英区长滨路12号
海南 (略)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6层的海南省儿童及孕产妇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中心,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720m2,无地下室,设有床位数70张。本项目采取平战结合的模式,平时主要为肠道、呼吸道诊室等传染科和非呼吸道诊室就诊,在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期间做平疫转换,非呼吸道传染病房转换为呼吸道负压病房使用,其他非呼吸道门诊停用。
本 (略) 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下辖运 (略) (略) 区内配套的应急处置中心,项目在运营期经采取合理、有效的环境保护防治措施,其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小。项目建设单位在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的同时,认真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环境监理、管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可以得到控制或减缓。同时,营运期间确保医疗废水其去向得到合法、合规处理、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本 (略) 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下辖运 (略) (略) 区内配套的应急处置中心,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第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第1项“医疗服务设施建设”,属于鼓励类。因此,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 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项目。因此,项目 (略) 产业政策相符。
根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用地已于** (略) 规划局批准的《 (略) (略) 新建项目总平面规划图》(见附图10),海南省儿童及孕产妇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中心即为原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中的儿童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中心,并于** (略) 秀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项目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事宜的复函(海秀审批复[2023]217号),原则同意本项目设计方案并开展办理前期工作,项目建设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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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期环评,项目锅炉废气的NOx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0.209t/a,根据跟踪监测计算一期项目氮氧化物的总量为0.06t/a,根据工程分析可得本项目新增氮氧化物的总量为0.0056t/a,总氮氧化物的总量0.0656t/a,申请的氮氧化物总量能满足项目运营期间锅炉废气的NOx排放量。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长流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单独分配。 施工期 1、大气 采取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施工区的规划管理、设立围挡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废气对周边居民及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务工人员,不在厂区内食宿,施工期生活污 (略) 内现有化粪池 (略) 政管网;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3、声环境 采取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和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等防治措施,可把对环境噪声的影响降低。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政环卫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地点,施工废油漆、废漆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区域清理会产生少量的施工工程弃土,场地平整中清表土应单独收集以便土壤资源后期利用,未利用完的多余土石方可运至合法的弃土场处置。 营运期 1、大气 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加盖板密闭,恶臭气体经风机收集后再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无组织外排;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锅炉废气通过内置的专用排气管道引至楼顶排放,项目内部空气中含病原体的气溶胶废气通过定期喷洒消毒水杀菌消毒、空调净化及设置紫外线杀菌灯杀菌消毒;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及时消毒并喷洒除臭剂,保持密封储存,不得让垃圾过夜,日产日清;餐厨垃圾通过单独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垃圾设密闭专用间储存,隔离人员活动区与治疗区,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通过以上措施,垃圾点臭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限值后, (略) 政管网排至长流污水处理厂处理,食堂废水依托一期已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后, (略) 政管网排至长流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隔声和减振等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排放值昼、夜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垃圾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清掏外运处置;血压计、体温计、试剂空瓶、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废处理膜和废UV管属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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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2年全年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CO、O3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区内。周边五源河支流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项目 (略) 西场界和北场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南场界和东场界现状噪声执行4类标准。
建设单位应于项目建成后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管理要求备案,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等,可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并减轻其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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