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鄂辉政字〔2024〕150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是为持续改善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根据当地自身资源禀赋,推动全域旅游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乘“十四冬”东风,创新发展冰雪旅游,形成鄂温克族自治旗旅游品牌和组织开展特色文旅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特色民俗资源成为带动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新的经济增长极,带动当地易地搬迁群众持续增收,扎实巩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及性质
辉苏木人民政府东南300米处,坐标经度119.*,纬度48.*。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木结构民宿10座,单座建筑面积46.8平方米,木结构餐厅1座,建筑面积900平方米,木栈道(含遮阳棚)4000平方米,植草砖1300平方米,室外电缆300米,室 (略) 300米,玻璃钢化粪池11座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18.*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16.*元,地方配套资金2.*元。
七、组织务工及劳务报酬发放
由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开展当地群众务工需求摸底,组织实施地区群众务工,保证能用人工不用机械,通过项目实施,本项目预计发放农民工劳务报酬166.*元,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20.43%;解决当地群众就业45人,主要为易地搬迁户、脱贫户、低收入重点人群。在此项目中每名劳动者能提高收入3.*元左右。苏木将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定期将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详细记录领取劳务报酬信息及领取方式。
八、建设年限
2024年05月-2024年12月
九、项目建设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
十、项目建设责任人:特尼格尔
十一、招标投标
依据《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技术相对简单,因此本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
十二、要求
接文后,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发挥投资效益。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居牧民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尽量动员当地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项目建设完毕后由项目所在嘎查设置公益岗位,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建设项目正常使用,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
此复
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鄂辉政字〔2024〕150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是为持续改善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根据当地自身资源禀赋,推动全域旅游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乘“十四冬”东风,创新发展冰雪旅游,形成鄂温克族自治旗旅游品牌和组织开展特色文旅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特色民俗资源成为带动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新的经济增长极,带动当地易地搬迁群众持续增收,扎实巩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及性质
辉苏木人民政府东南300米处,坐标经度119.*,纬度48.*。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木结构民宿10座,单座建筑面积46.8平方米,木结构餐厅1座,建筑面积900平方米,木栈道(含遮阳棚)4000平方米,植草砖1300平方米,室外电缆300米,室 (略) 300米,玻璃钢化粪池11座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18.*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16.*元,地方配套资金2.*元。
七、组织务工及劳务报酬发放
由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开展当地群众务工需求摸底,组织实施地区群众务工,保证能用人工不用机械,通过项目实施,本项目预计发放农民工劳务报酬166.*元,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20.43%;解决当地群众就业45人,主要为易地搬迁户、脱贫户、低收入重点人群。在此项目中每名劳动者能提高收入3.*元左右。苏木将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定期将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详细记录领取劳务报酬信息及领取方式。
八、建设年限
2024年05月-2024年12月
九、项目建设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
十、项目建设责任人:特尼格尔
十一、招标投标
依据《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技术相对简单,因此本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
十二、要求
接文后,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发挥投资效益。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居牧民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尽量动员当地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项目建设完毕后由项目所在嘎查设置公益岗位,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建设项目正常使用,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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