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发改复〔2024〕2号关于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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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发改复〔2024〕2号关于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凤发改复〔2024〕2号 关于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01-05 10:00 来源: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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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凤山县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凤项目中心报〔20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深圳 (略)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治理水土严重流失的小流域,改善生态环境,同意建设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2309-*-04-01-*。

三、建设地点:凤山县凤城镇巴旁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小流域长2440m。其中墙高3.0m长1638m,左岸长1000m,右岸长638m;墙高2.5m长240m,左岸长150m,右岸长90m;墙高4.7m长450m,左岸长300m,右岸长150m;墙高1.0m长112m,左岸长112m;采用C20毛石混凝土筑,毛石强度等级不低于MU30,毛石掺入量不大于总体积的30%。

五、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

六、工程招投标工作按照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招标核准意见表执行。

七、赈济模式: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项目建设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组织实施。

八、劳务报酬发放:通过项目建设,预计吸纳50人次参与工程项目建设,预计支付劳务报酬187.*元(占中央资金35.65%),帮助部分弱劳动能力群众稳定就业。

九、投资估算及筹措:项目估算总*元,其中工程费为*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5.*元、预备费为27.*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元及地方配套资金。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党建办0778-*;凤山县纪委监委驻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8-*。收信地址: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73号凤山县纪委监委驻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4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凤山县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监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章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7号)第二十六条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414日印

5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凤山县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凤项目中心报〔20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深圳 (略)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治理水土严重流失的小流域,改善生态环境,同意建设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2309-*-04-01-*。

三、建设地点:凤山县凤城镇巴旁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小流域长2440m。其中墙高3.0m长1638m,左岸长1000m,右岸长638m;墙高2.5m长240m,左岸长150m,右岸长90m;墙高4.7m长450m,左岸长300m,右岸长150m;墙高1.0m长112m,左岸长112m;采用C20毛石混凝土筑,毛石强度等级不低于MU30,毛石掺入量不大于总体积的30%。

五、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

六、工程招投标工作按照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招标核准意见表执行。

七、赈济模式: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项目建设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组织实施。

八、劳务报酬发放:通过项目建设,预计吸纳50人次参与工程项目建设,预计支付劳务报酬187.*元(占中央资金35.65%),帮助部分弱劳动能力群众稳定就业。

九、投资估算及筹措:项目估算总*元,其中工程费为*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5.*元、预备费为27.*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元及地方配套资金。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党建办0778-*;凤山县纪委监委驻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8-*。收信地址: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73号凤山县纪委监委驻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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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凤山县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监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章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7号)第二十六条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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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发改复〔2024〕2号 关于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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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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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治理水土严重流失的小流域,改善生态环境,同意建设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2309-*-04-01-*。

三、建设地点:凤山县凤城镇巴旁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小流域长2440m。其中墙高3.0m长1638m,左岸长1000m,右岸长638m;墙高2.5m长240m,左岸长150m,右岸长90m;墙高4.7m长450m,左岸长300m,右岸长150m;墙高1.0m长112m,左岸长112m;采用C20毛石混凝土筑,毛石强度等级不低于MU30,毛石掺入量不大于总体积的30%。

五、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

六、工程招投标工作按照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招标核准意见表执行。

七、赈济模式: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项目建设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组织实施。

八、劳务报酬发放:通过项目建设,预计吸纳50人次参与工程项目建设,预计支付劳务报酬187.*元(占中央资金35.65%),帮助部分弱劳动能力群众稳定就业。

九、投资估算及筹措:项目估算总*元,其中工程费为*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5.*元、预备费为27.*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元及地方配套资金。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党建办0778-*;凤山县纪委监委驻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8-*。收信地址: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73号凤山县纪委监委驻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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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凤山县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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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监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章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7号)第二十六条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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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凤山县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凤项目中心报〔20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深圳 (略)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治理水土严重流失的小流域,改善生态环境,同意建设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2309-*-04-01-*。

三、建设地点:凤山县凤城镇巴旁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小流域长2440m。其中墙高3.0m长1638m,左岸长1000m,右岸长638m;墙高2.5m长240m,左岸长150m,右岸长90m;墙高4.7m长450m,左岸长300m,右岸长150m;墙高1.0m长112m,左岸长112m;采用C20毛石混凝土筑,毛石强度等级不低于MU30,毛石掺入量不大于总体积的30%。

五、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

六、工程招投标工作按照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招标核准意见表执行。

七、赈济模式: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项目建设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组织实施。

八、劳务报酬发放:通过项目建设,预计吸纳50人次参与工程项目建设,预计支付劳务报酬187.*元(占中央资金35.65%),帮助部分弱劳动能力群众稳定就业。

九、投资估算及筹措:项目估算总*元,其中工程费为*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5.*元、预备费为27.*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元及地方配套资金。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党建办0778-*;凤山县纪委监委驻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8-*。收信地址: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73号凤山县纪委监委驻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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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凤山县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凤山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凤城镇巴旁村流域治理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监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章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7号)第二十六条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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