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镇远桥旁建筑微改造工程
虎门镇镇远桥旁建筑微改造工程
(略) 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虎门镇镇远桥旁建筑微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2023年8月16日第22次镇党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 (略) 面貌和营商环境,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1-*-04-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 (略) 虎门镇则除社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项目总长约0.4公里,其中临虎门大道段0.15公里, (略) 段0.25 公里,改造涉及建筑立面约*平方米,在原有建筑物外墙上进行外墙清洗、外墙涂料、加装空调格栅、商铺广告招牌升级改造、外墙广告整改等。
四、项目总投资686.*元,其中建安费56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元,预备费32.*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虎门镇财政安排解决。
五、 (略) 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按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详见附件)。
七、请按相关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虎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实施虎门镇镇远桥旁建筑微改造工程有关问题的复函》(虎党政综合办复〔2023〕430号)、《关于征求虎门镇镇远桥旁建筑微改造工程用地规划意见的复函》(虎自然复〔2024〕158号)、《关于征求虎门镇镇远桥旁建筑微改造工程用地规划意见的复函》(虎规函〔2024〕115号)、《关于对的复函》(虎建函〔2024〕183号)、资金证明(镇财政分局)。
九、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 投资控制。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书面函告我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虎门镇镇远桥旁建筑微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2023年8月16日第22次镇党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 (略) 面貌和营商环境,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1-*-04-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 (略) 虎门镇则除社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项目总长约0.4公里,其中临虎门大道段0.15公里, (略) 段0.25 公里,改造涉及建筑立面约*平方米,在原有建筑物外墙上进行外墙清洗、外墙涂料、加装空调格栅、商铺广告招牌升级改造、外墙广告整改等。
四、项目总投资686.*元,其中建安费56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元,预备费32.*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虎门镇财政安排解决。
五、 (略) 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按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详见附件)。
七、请按相关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虎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实施虎门镇镇远桥旁建筑微改造工程有关问题的复函》(虎党政综合办复〔2023〕430号)、《关于征求虎门镇镇远桥旁建筑微改造工程用地规划意见的复函》(虎自然复〔2024〕158号)、《关于征求虎门镇镇远桥旁建筑微改造工程用地规划意见的复函》(虎规函〔2024〕115号)、《关于对的复函》(虎建函〔2024〕183号)、资金证明(镇财政分局)。
九、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 投资控制。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书面函告我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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