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关于2024年1月1日—2024年3月28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关于2024年1月1日—2024年3月28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依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1月1日—2024年3月28日我站接受了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30日。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 (略) 经 (略) 58号

邮编:*

(略) 水土保持监督站

2024年4月1日

(略) 水土保持监督站2024年1月1日—2024年3月28日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序号

生产建设项目

名称

报备申请单位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特邀专家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

报备时间

1

米家崖二期租赁型保障房项目

(略) 房总 (略)

陕西碧景 (略)

杨顺利、胡建军

陕西碧景 (略)

(略) 浐灞生态区十里铺街办

2024.3.5

2

西安理工大学新校区三期建设工程

西安理工大学

陕西百川汇聚 (略)

杨航

陕西百川汇聚 (略)

(略) 雁塔区曲江街道

2024.3.12

3

王家棚城中村改造项(DK-2、DK-4)

西安 (略)

陕西木 (略)

王健、韩冰、阳晓原

陕西木 (略)

(略) 未央区未央湖街道

2024.3.15

依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1月1日—2024年3月28日我站接受了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30日。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 (略) 经 (略) 58号

邮编:*

(略) 水土保持监督站

2024年4月1日

(略) 水土保持监督站2024年1月1日—2024年3月28日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序号

生产建设项目

名称

报备申请单位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特邀专家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

报备时间

1

米家崖二期租赁型保障房项目

(略) 房总 (略)

陕西碧景 (略)

杨顺利、胡建军

陕西碧景 (略)

(略) 浐灞生态区十里铺街办

2024.3.5

2

西安理工大学新校区三期建设工程

西安理工大学

陕西百川汇聚 (略)

杨航

陕西百川汇聚 (略)

(略) 雁塔区曲江街道

2024.3.12

3

王家棚城中村改造项(DK-2、DK-4)

西安 (略)

陕西木 (略)

王健、韩冰、阳晓原

陕西木 (略)

(略) 未央区未央湖街道

2024.3.15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