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月兴鸿利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铁砂及钢渣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月兴鸿利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铁砂及钢渣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吨铁砂及钢渣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3月26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 (略) 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吨铁砂及钢渣颗粒项目
地点: (略) 泾县经济开发区(安徽 (略) 现有厂房内)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租赁安徽 (略) 部分厂房,购置磨机、振动筛、空压机、除尘器、叉车、装载机等生产设备,完善环保、消防、供水、电力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吨铁砂及钢渣颗粒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下料粉尘、上料粉尘、筛分粉尘、磨机粉尘、磁选粉尘、输送粉尘。生产工序均在生产车间内进行,输送带采用密闭,项目上料粉尘、筛分粉尘、磨机粉尘、磁选粉尘分别经三面围挡集气罩收集后统一送往“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物料装卸、堆放、输送、装车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经换风系统收集后送往“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剩余未收集粉尘经车间自然沉降+厂房阻隔+车间换风处理,无组织排放;确保项目上料、筛分、棒磨、球磨、磁选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企业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限值。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安徽 (略) 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泾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幕溪河,最终排入青弋江;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3、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双侧隔板加隔音棉,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渣、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废油和废油桶。废渣、布袋除尘器及车间沉降过程中会产生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立项(项目代码:2309-*-04-01-*)。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3月2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吨铁砂及钢渣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3月26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 (略) 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吨铁砂及钢渣颗粒项目
地点: (略) 泾县经济开发区(安徽 (略) 现有厂房内)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租赁安徽 (略) 部分厂房,购置磨机、振动筛、空压机、除尘器、叉车、装载机等生产设备,完善环保、消防、供水、电力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吨铁砂及钢渣颗粒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下料粉尘、上料粉尘、筛分粉尘、磨机粉尘、磁选粉尘、输送粉尘。生产工序均在生产车间内进行,输送带采用密闭,项目上料粉尘、筛分粉尘、磨机粉尘、磁选粉尘分别经三面围挡集气罩收集后统一送往“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物料装卸、堆放、输送、装车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经换风系统收集后送往“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剩余未收集粉尘经车间自然沉降+厂房阻隔+车间换风处理,无组织排放;确保项目上料、筛分、棒磨、球磨、磁选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企业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限值。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安徽 (略) 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泾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幕溪河,最终排入青弋江;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3、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双侧隔板加隔音棉,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渣、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废油和废油桶。废渣、布袋除尘器及车间沉降过程中会产生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立项(项目代码:2309-*-04-01-*)。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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