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2024年度第1批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2024年度第1批

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2024年度第1批)
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04-07 15:02:58 来源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编辑: 县市监局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等有关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有关规定 ,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注销手续的,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核查,我局决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种设备(详见附件)予以公告注销,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上述使用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如有异议, (略) 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联系电话:0578-*。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2024年度第1批)

序号

单位名称

设备

名称

出厂

编号

制造

单位

使用登记证编号

变更

内容

1

庆 (略)

叉车

G5BAD8016

(略)

车11浙K*(22)

注销

2

庆 (略)

叉车

G5BAB1931

(略)

车11浙K*(22)

注销

3

庆 (略)

叉车

*

浙江杭叉 (略)

车11浙K*(22)

注销

4

(略)

起重机械

ANS*

宁 (略)

起87浙KH0002(12)

注销

5

庆 (略)

锅炉

W*

福建省政和 (略)

锅浙KH0138

注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

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2024年度第1批)
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04-07 15:02:58 来源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编辑: 县市监局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等有关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有关规定 ,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注销手续的,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核查,我局决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种设备(详见附件)予以公告注销,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上述使用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如有异议, (略) 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联系电话:0578-*。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2024年度第1批)

序号

单位名称

设备

名称

出厂

编号

制造

单位

使用登记证编号

变更

内容

1

庆 (略)

叉车

G5BAD8016

(略)

车11浙K*(22)

注销

2

庆 (略)

叉车

G5BAB1931

(略)

车11浙K*(22)

注销

3

庆 (略)

叉车

*

浙江杭叉 (略)

车11浙K*(22)

注销

4

(略)

起重机械

ANS*

宁 (略)

起87浙KH0002(12)

注销

5

庆 (略)

锅炉

W*

福建省政和 (略)

锅浙KH0138

注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