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尚亿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意见公示
郴州市尚亿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 (略) (略) 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新能源工业园一期B栋1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m2,项目投产后年产小聚合物锂电池*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料粉尘经无尘车间(整体密闭)措施后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表5、表6中相关规定的标准浓度限值要求;烘干废气通过NMP回收系统(整体密闭)+水喷淋吸收措施处理后经DA001排放,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中非*烷总烃规定的标准浓度限值(摘录);注液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UV光解装置措施处理后经DA002排放,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表5、表6中相关规定的标准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生产废水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间接排放标准(摘录),排入郴州第三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规定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3)项目固废实行分类管理。纯水制备系统废滤芯与废反渗透膜经收 (略) 回收处理;废包装箱 (略) ;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极 (略) 回收处理;废包装桶(袋)收集后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化学品废包装(NMP、电解液等)、废抹布、手套、废电解液、NMP回收废液、料罐清洗废水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方式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要求。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 (略) (略) 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新能源工业园一期B栋1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m2,项目投产后年产小聚合物锂电池*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料粉尘经无尘车间(整体密闭)措施后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表5、表6中相关规定的标准浓度限值要求;烘干废气通过NMP回收系统(整体密闭)+水喷淋吸收措施处理后经DA001排放,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中非*烷总烃规定的标准浓度限值(摘录);注液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UV光解装置措施处理后经DA002排放,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表5、表6中相关规定的标准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生产废水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间接排放标准(摘录),排入郴州第三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规定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3)项目固废实行分类管理。纯水制备系统废滤芯与废反渗透膜经收 (略) 回收处理;废包装箱 (略) ;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极 (略) 回收处理;废包装桶(袋)收集后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化学品废包装(NMP、电解液等)、废抹布、手套、废电解液、NMP回收废液、料罐清洗废水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方式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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