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老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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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老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镇海老城*-01-04b地块位于镇 (略) (略) 交叉口西南侧,占地面积约*m2。2023年8月首次踏勘期间,地块内有多个区域,分别为电力设备堆放区、 (略) 、建设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中心、公交站、兴光加气站、建筑材料堆放处、交警大队停车场、市政养护中心、废品回收站(主要回收废纸板与废轮胎)、雄镇空调员工宿舍、财巨仓储加工的木板堆放 (略) 等。兴光加气站已停止经营,其余区域均仍在生产活动中。地块内区域大部分均有良好的硬化地面。未发现有明显污染痕迹。同年12月再次踏勘期间,地块内兴光加气站设施拆除、场地平整,交警大队停车场、市政养护中心、废品回收站已腾空,电力设备堆放区内的含油设备已全部搬离,仅剩电缆、变电箱体。2024年年初地块内堆放物已全部搬离,2024年3月地块内建筑物已基本拆除,地块内正在破除硬化地面、清理建筑垃圾,过程中未发现有明显污染情况。

本次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共布置15个土壤采样点、6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西侧1个土壤对照点、1个地下水对照点。本次场地环境调查共采集64个土壤样品、7个地下水样品。本项目土壤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值、石油烃(C10-C40)、总铬、锌。地下水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总铬、锌、硫化物。

地块土壤样品pH值、铜、镍、铅、镉、汞、砷、总铬、锌均有检出,个别土壤样品六价铬、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他检测指标均未检出。各检出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地下水样品pH值、砷、硫化物均有检出,个别地下水样品铅、镉、汞、镍、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他检测指标均未检出。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美国环保署区域筛选值(RSLs)(2023.11)。

调查期间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难以排除本地块及周边地块存在的工业生产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并通过开展采样分析工作,进一步查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通过现场采样和实验结果分析表明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本次调查现场采样时间至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期间,地块内仅进行建筑物拆除、硬化地面破除以及建筑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此过程不产生新污染物,对本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无影响,对本报告结论不产生影响。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相关要求,可作为中小学用地(A33)使用。

镇海老城场调报告(备案稿)

镇海老城*-01-04b地块位于镇 (略) (略) 交叉口西南侧,占地面积约*m2。2023年8月首次踏勘期间,地块内有多个区域,分别为电力设备堆放区、 (略) 、建设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中心、公交站、兴光加气站、建筑材料堆放处、交警大队停车场、市政养护中心、废品回收站(主要回收废纸板与废轮胎)、雄镇空调员工宿舍、财巨仓储加工的木板堆放 (略) 等。兴光加气站已停止经营,其余区域均仍在生产活动中。地块内区域大部分均有良好的硬化地面。未发现有明显污染痕迹。同年12月再次踏勘期间,地块内兴光加气站设施拆除、场地平整,交警大队停车场、市政养护中心、废品回收站已腾空,电力设备堆放区内的含油设备已全部搬离,仅剩电缆、变电箱体。2024年年初地块内堆放物已全部搬离,2024年3月地块内建筑物已基本拆除,地块内正在破除硬化地面、清理建筑垃圾,过程中未发现有明显污染情况。

本次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共布置15个土壤采样点、6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西侧1个土壤对照点、1个地下水对照点。本次场地环境调查共采集64个土壤样品、7个地下水样品。本项目土壤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值、石油烃(C10-C40)、总铬、锌。地下水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总铬、锌、硫化物。

地块土壤样品pH值、铜、镍、铅、镉、汞、砷、总铬、锌均有检出,个别土壤样品六价铬、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他检测指标均未检出。各检出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地下水样品pH值、砷、硫化物均有检出,个别地下水样品铅、镉、汞、镍、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他检测指标均未检出。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美国环保署区域筛选值(RSLs)(2023.11)。

调查期间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难以排除本地块及周边地块存在的工业生产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并通过开展采样分析工作,进一步查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通过现场采样和实验结果分析表明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本次调查现场采样时间至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期间,地块内仅进行建筑物拆除、硬化地面破除以及建筑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此过程不产生新污染物,对本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无影响,对本报告结论不产生影响。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相关要求,可作为中小学用地(A33)使用。

镇海老城场调报告(备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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