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南安市梅溪小流域、厚炉溪小流域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批复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南安市梅溪小流域、厚炉溪小流域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水土保持工作站:
你单位《 (略) 梅溪小流域、厚炉溪小流域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报告审查的函》(南水保〔2024〕3号)收悉。我 (略) 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对实施方案(初步设计)进行技术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洪梅镇人民政府、乐峰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一)建设地点:梅溪小流域、厚炉溪小流域, (略) 洪梅镇、乐峰镇。
(二)建设任务与主要内容:项目综合治理面积442hm2,建设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1.33km。其中:梅溪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242.33hm2,主要措施包括封禁197.45hm2,补植35.94hm2,坡耕地治理(水平梯田)8.94hm2, (略) 442.58m、排水沟444.46m、沉沙池3口;建设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1.65km,水保生态园1座,其中新建生态护岸594.65m、清淤1048m、新建亲水步道530m、布置水保宣传牌3个、安全警示牌3个。厚炉溪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199.67hm2,主要措施包括封禁195.82hm2,坡耕地治理(水平梯田)3.85hm2,配套步行台阶289m;建设水保生态园1座,设置水保宣传牌5个,安全警示牌1个。
(三)投资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378.*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265.*元,地方配套资金113.*元。总投资中含封禁管护10.*元,补植37.*元,坡耕地治理58.*元,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投资155.*元,水土保持生态园投资58.*元。
三、有关要求
(一)请你站督促项目业主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同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指导,确保项目按要求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及时组织验收。
(二)项目业主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有关管理规定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公示制等管理制度。及时落实建后管护责任,加大治理区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
(三)请你站加强资金监管,督促项目业主根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同时要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保障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建设内容,若发生设计变更的,应按有关要求履行变更审批手续,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报我局审批。
(略) 水利局
2024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土保持工作站:
你单位《 (略) 梅溪小流域、厚炉溪小流域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报告审查的函》(南水保〔2024〕3号)收悉。我 (略) 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对实施方案(初步设计)进行技术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洪梅镇人民政府、乐峰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一)建设地点:梅溪小流域、厚炉溪小流域, (略) 洪梅镇、乐峰镇。
(二)建设任务与主要内容:项目综合治理面积442hm2,建设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1.33km。其中:梅溪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242.33hm2,主要措施包括封禁197.45hm2,补植35.94hm2,坡耕地治理(水平梯田)8.94hm2, (略) 442.58m、排水沟444.46m、沉沙池3口;建设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1.65km,水保生态园1座,其中新建生态护岸594.65m、清淤1048m、新建亲水步道530m、布置水保宣传牌3个、安全警示牌3个。厚炉溪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199.67hm2,主要措施包括封禁195.82hm2,坡耕地治理(水平梯田)3.85hm2,配套步行台阶289m;建设水保生态园1座,设置水保宣传牌5个,安全警示牌1个。
(三)投资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378.*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265.*元,地方配套资金113.*元。总投资中含封禁管护10.*元,补植37.*元,坡耕地治理58.*元,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投资155.*元,水土保持生态园投资58.*元。
三、有关要求
(一)请你站督促项目业主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同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指导,确保项目按要求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及时组织验收。
(二)项目业主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有关管理规定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公示制等管理制度。及时落实建后管护责任,加大治理区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
(三)请你站加强资金监管,督促项目业主根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同时要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保障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建设内容,若发生设计变更的,应按有关要求履行变更审批手续,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报我局审批。
(略) 水利局
2024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