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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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林 (略) 脑卒中心、胸痛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牡丹江 市 林口县 林 (略) 东南侧
建设单位: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省博环 (略)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林 (略) 脑卒中心、胸痛中心建设项目,设置床位30张,项目占地面积为792m2,总建筑面积为5544m2。主要建设内 (略) 东南侧附属闲置锅炉房并建设林 (略) 脑卒中心、胸痛中心1栋6层(地上6层,地下1层),同时建设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4431.*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施工过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遇大风天气营业塑料膜将水泥、白灰、沙堆覆盖;干燥天应经常性给沙堆洒水,保持沙堆一定的湿度,减少起尘量。运输水泥、砂子等过程中加盖苫布防止扬尘产生;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风机进行收集,经过生物滤池吸附净化后经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烟道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75%),经20m高排气筒DA002由楼顶排放。
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将施工废水收集进防渗沉淀池中,施工机械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 (略) (略)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站 (略) (略) ,最后进入林口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
声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噪声措施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③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④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22:00-06:00时间段内禁止运输和施工。运营期现有工程已经对产噪设施进行减振、隔声处理,此次改扩建不新增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 (略) 政部门统一清运;现有工程贮存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HW01医疗废物),2日内贮存量不超过0.38t。本项目新增医疗废物储存量不超过0.038t/2日,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储存能力满足本项目需求。


2024年4月7日


来源: (略) 林口生态环境局
撰稿:林绍华
校对:曲明亮
一审:王喜凤
二审:张祥玉
三审:李永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林 (略) 脑卒中心、胸痛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牡丹江 市 林口县 林 (略) 东南侧
建设单位: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省博环 (略)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林 (略) 脑卒中心、胸痛中心建设项目,设置床位30张,项目占地面积为792m2,总建筑面积为5544m2。主要建设内 (略) 东南侧附属闲置锅炉房并建设林 (略) 脑卒中心、胸痛中心1栋6层(地上6层,地下1层),同时建设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4431.*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施工过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遇大风天气营业塑料膜将水泥、白灰、沙堆覆盖;干燥天应经常性给沙堆洒水,保持沙堆一定的湿度,减少起尘量。运输水泥、砂子等过程中加盖苫布防止扬尘产生;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风机进行收集,经过生物滤池吸附净化后经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烟道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75%),经20m高排气筒DA002由楼顶排放。
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将施工废水收集进防渗沉淀池中,施工机械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 (略) (略)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站 (略) (略) ,最后进入林口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
声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噪声措施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③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④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22:00-06:00时间段内禁止运输和施工。运营期现有工程已经对产噪设施进行减振、隔声处理,此次改扩建不新增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 (略) 政部门统一清运;现有工程贮存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HW01医疗废物),2日内贮存量不超过0.38t。本项目新增医疗废物储存量不超过0.038t/2日,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储存能力满足本项目需求。


2024年4月7日


来源: (略) 林口生态环境局
撰稿:林绍华
校对:曲明亮
一审:王喜凤
二审:张祥玉
三审:李永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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