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工程项目管理部新建邯郸南至马头联络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公示
关于拟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工程项目管理部新建邯郸南至马头联络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拟批复 (略) (略) 石家庄工程项目管理部新建邯郸南至马头联络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邯郸南至马头联络线工程 | (略) (略) 石家庄工程项目管理部 | 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冀南新区境内,起自邯郸南站终至马头站 | 河北 (略) | 建设内容: ①邯郸南至马头联络线 联络线LDK0+000~LDK5+673,线路长度5.671km; 下行联络线XLDK0+000~XLDK1+679,线路长度1.679km。 ②相关工程 1)改建京广上行线 改京广右DK440+450~改京广右DK441+851,线路长度1.401km。 2)改建邯长下行线 邯长右K2+100~改邯长右DK0+200,线路长度1.903km。 3)邯郸南站、马头站改建工程,以及机务、车辆站修改造工程。 工程用地:新建邯郸南至马头联络线工程永久用地合计388.8亩、新增占地162.78亩,其中新增耕地为132.1005亩。(车站永久用地192.9亩,区间永久用地195.9亩),其中包 (略) 用地226.02亩(车 (略) 用地167.9亩,区 (略) 用地58.12亩),; 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额*万元,静态投资*万元,环保投资556.*元占总投资的0.7%。 |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及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主体工程施工和机械车辆运输和装卸产生的扬尘、施工扬尘、燃油废气。通过设置施工围挡、建筑材料堆场遮盖苫布、冲洗进出车辆、增加作业场洒水频次来减少扬尘污染;通过选用低污染排放的机械、选用高质量低污染的燃料和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以保证机械和车辆等正常运行,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期不会对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不利影响也会随之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根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等废气均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2、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和机械噪声。施工尽量选用低噪施工机械及车辆、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加强维护和保养、限制车速、严控鸣笛、合理安排工期和作业时间。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厂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3.废水 本工程施工期污水主要来自运输车辆检修产生的含油污水、桥梁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水等,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干化堆积场,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等措施,可有效减缓施工污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加强施工期重点河道桥梁施工环境监理。同时评价要求企业在涉及牤牛河桥梁时施工期间选择非汛期、采取围堰施工防止泥浆进入牤牛河污染水体并设置沉淀池保护水环境、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防止漏油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得在河道内清洗车辆机械。 4.固体废物 ①施工期清理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拆迁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拆迁并运至指定的弃渣场或其他指定场所进行处置。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主要产生于施工工区,且产生量较小,在施工工区设置临时垃圾收集装置,将收集的垃圾定期运送至当地的垃圾场。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和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电缆、摄像头、变压器、电表箱个、铁大门栅栏、路灯、建筑垃圾及树木等。对于废弃钢筋、电缆由有关单位及个人进行分拣回收再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堆放于施工工区,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摄像头、变压器、路灯等全部收集外售,建筑垃圾运往冀南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施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③加强机械维修保养,杜绝机油泄漏事故发生;更换的废机油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收集;严禁随意倾倒污染土壤、水体;更换的废机油及其收集容器,应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规定及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相应处理。④本项目邯郸南站及马头站施工仅为轨道改移,施工过程固体废物为现有道砟主要成分为钢材,统一收集后外售。 5.生态环境 ①土地资源与农业生态的保护措施。(1)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 (略) 方案比选中,除考虑安全运营、满足运输需求外,从技术经济方面进行合理的比较, (略) 的纵坡尽量进行优化,减少高填方;加强土石方调配,尽量利用弃土弃渣,移挖作填,在经济运距内,减少临时用地。(2)对本工程占用的基本农田,首先应按“占一补一”的原则确定补偿,实现基本农田“占补平衡”,并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施工结束后, (略) 沿线区域以外符合政策且有开垦条件的地区,增加农田数量,弥补整个区域农田的损失。对于占用的农业用地,在施工中应保存好表层土壤,分层堆放,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对于临时占用的农业用地,施工结束后,要求采取土壤恢复措施或复耕措施,如种植绿肥作物等增强土壤肥力。(3)加强施工管理,临时弃土按设计要求指定地点堆放,做到不随意弃土,施工结束后恢复施工场地。(4) (略) 基占用或遭受破坏的既有农田灌溉设施或排洪沟渠均按原标准恢复。对工程占用的水利设施均以不低于原标准要求予以还建。②植物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植被。工程完工后对新修施工便道作 (略) 、农村机耕道或者养护便道利用。无法利用的及时拆除,清理平整场地,复耕还田或绿化。场地尽量恢复为耕地,无法复耕的采取绿化措施进行恢复。车站绿化本着多绿化少硬化的原则进行设计,绿化布置上应以美化和保持水土为主,采取乔、灌(花灌)、草相结合的方式布置。③*生动物保护措施。(1)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管理,防止对动物生境的污染;施工结束后,做好生态恢复工作,降低植被破坏及对水土流失造成的不良影响。(2)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操作,防治施工噪声、振动、灯光等污染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振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应合理安排施工方式、施工时间。⑤水生动物保护措施。(1)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部分施工用料若堆放在桥位附近,应在材料堆放场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水体,影响水质,各类材料应备有防雨遮雨设施。工程建设中的弃土弃渣,要按照环保要求,对弃渣场进行防护。(2) 在河流附近进行桥梁施工时,禁止将污水、垃圾及船舶和其它施工机械的废油等污染物抛入水体,应收集后和大桥工地上的污染物一并处理。桥梁施工挖出的淤泥、渣土等不得抛入河流中。(3)工程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加强鱼政管理,严格保护好现有鱼类资源。⑥水土保持措施。生态恢复植物措施主要为喷播植草、拱形骨架植草护坡、挂网喷混植生护坡、栽植乔灌木、撒播草籽等。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和保护措施 1、废气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站场货物的转运煤炭等原料,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长期堆存大风天起尘影响周围环境。 本项目运输货物包含煤炭等原料根据《河北省扬尘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采取如下防护措施:(一)划分物料 (略) 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物料堆放 (略) 整洁;(二)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并及时清扫、清洗;(三)物料堆场周边设置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 (略) 等设施,并采取遮盖、喷淋等防尘措施;(四)露天装卸作业的,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正常使用;(五)出口应当硬化地面并设置车辆清洗保洁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六)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 (略) ,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修复;(七)储存煤粉、粉煤灰、铁精粉、生石灰、水泥、水泥熟料、矿渣、硅石、炉渣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或者粒状物料的,应当采取入棚、入仓的方式封闭储存。(八)堆料、取料和卸车、装车作业,应当降低落料高度,采取湿式作业,保证喷淋喷雾设施有效覆盖起尘范围。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站厂界散料卸车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1.0mg/m3) 2、废水 根据项目环评文件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污水产生量,现有邯郸南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格栅—平流沉淀池--调节池-接触氧化塔—沉淀池处理 (略) (略) ,经市政污水管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由分析所知,邯郸南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2015),措施可行。 3、噪声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本次 (略) 穿越的 (略) 基U型槽设计、设置声屏障、隔声窗等不同防治措施后,敏感点室内均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住宅建筑的允许噪声级要求。采取措施后敏感点环境噪声达标或维持现状或室内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4、振动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评价范围内共2处振动敏感目标,采取防振沟措施后振动敏感点预测值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铁路干线两侧”昼、夜间80dB的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既有站段职工生活纳入到既有垃圾储运系统集中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或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9日在环 (略) 站进行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20日在环 (略) 站进行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在此期间分别于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1日分两次在河北青年报纸上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同时在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期间在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张贴了环评公示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与本项目相关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已完成了公众参与公示。
经过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请社会公众提出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电话:0310-*;来信地址:邯郸冀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处,邮编:*
2024年3月26日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拟批复 (略) (略) 石家庄工程项目管理部新建邯郸南至马头联络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邯郸南至马头联络线工程 | (略) (略) 石家庄工程项目管理部 | 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冀南新区境内,起自邯郸南站终至马头站 | 河北 (略) | 建设内容: ①邯郸南至马头联络线 联络线LDK0+000~LDK5+673,线路长度5.671km; 下行联络线XLDK0+000~XLDK1+679,线路长度1.679km。 ②相关工程 1)改建京广上行线 改京广右DK440+450~改京广右DK441+851,线路长度1.401km。 2)改建邯长下行线 邯长右K2+100~改邯长右DK0+200,线路长度1.903km。 3)邯郸南站、马头站改建工程,以及机务、车辆站修改造工程。 工程用地:新建邯郸南至马头联络线工程永久用地合计388.8亩、新增占地162.78亩,其中新增耕地为132.1005亩。(车站永久用地192.9亩,区间永久用地195.9亩),其中包 (略) 用地226.02亩(车 (略) 用地167.9亩,区 (略) 用地58.12亩),; 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额*万元,静态投资*万元,环保投资556.*元占总投资的0.7%。 |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及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主体工程施工和机械车辆运输和装卸产生的扬尘、施工扬尘、燃油废气。通过设置施工围挡、建筑材料堆场遮盖苫布、冲洗进出车辆、增加作业场洒水频次来减少扬尘污染;通过选用低污染排放的机械、选用高质量低污染的燃料和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以保证机械和车辆等正常运行,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期不会对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不利影响也会随之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根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等废气均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2、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和机械噪声。施工尽量选用低噪施工机械及车辆、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加强维护和保养、限制车速、严控鸣笛、合理安排工期和作业时间。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厂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3.废水 本工程施工期污水主要来自运输车辆检修产生的含油污水、桥梁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水等,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干化堆积场,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等措施,可有效减缓施工污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加强施工期重点河道桥梁施工环境监理。同时评价要求企业在涉及牤牛河桥梁时施工期间选择非汛期、采取围堰施工防止泥浆进入牤牛河污染水体并设置沉淀池保护水环境、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防止漏油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得在河道内清洗车辆机械。 4.固体废物 ①施工期清理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拆迁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拆迁并运至指定的弃渣场或其他指定场所进行处置。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主要产生于施工工区,且产生量较小,在施工工区设置临时垃圾收集装置,将收集的垃圾定期运送至当地的垃圾场。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和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电缆、摄像头、变压器、电表箱个、铁大门栅栏、路灯、建筑垃圾及树木等。对于废弃钢筋、电缆由有关单位及个人进行分拣回收再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堆放于施工工区,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摄像头、变压器、路灯等全部收集外售,建筑垃圾运往冀南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施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③加强机械维修保养,杜绝机油泄漏事故发生;更换的废机油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收集;严禁随意倾倒污染土壤、水体;更换的废机油及其收集容器,应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规定及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相应处理。④本项目邯郸南站及马头站施工仅为轨道改移,施工过程固体废物为现有道砟主要成分为钢材,统一收集后外售。 5.生态环境 ①土地资源与农业生态的保护措施。(1)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 (略) 方案比选中,除考虑安全运营、满足运输需求外,从技术经济方面进行合理的比较, (略) 的纵坡尽量进行优化,减少高填方;加强土石方调配,尽量利用弃土弃渣,移挖作填,在经济运距内,减少临时用地。(2)对本工程占用的基本农田,首先应按“占一补一”的原则确定补偿,实现基本农田“占补平衡”,并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施工结束后, (略) 沿线区域以外符合政策且有开垦条件的地区,增加农田数量,弥补整个区域农田的损失。对于占用的农业用地,在施工中应保存好表层土壤,分层堆放,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对于临时占用的农业用地,施工结束后,要求采取土壤恢复措施或复耕措施,如种植绿肥作物等增强土壤肥力。(3)加强施工管理,临时弃土按设计要求指定地点堆放,做到不随意弃土,施工结束后恢复施工场地。(4) (略) 基占用或遭受破坏的既有农田灌溉设施或排洪沟渠均按原标准恢复。对工程占用的水利设施均以不低于原标准要求予以还建。②植物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植被。工程完工后对新修施工便道作 (略) 、农村机耕道或者养护便道利用。无法利用的及时拆除,清理平整场地,复耕还田或绿化。场地尽量恢复为耕地,无法复耕的采取绿化措施进行恢复。车站绿化本着多绿化少硬化的原则进行设计,绿化布置上应以美化和保持水土为主,采取乔、灌(花灌)、草相结合的方式布置。③*生动物保护措施。(1)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管理,防止对动物生境的污染;施工结束后,做好生态恢复工作,降低植被破坏及对水土流失造成的不良影响。(2)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操作,防治施工噪声、振动、灯光等污染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振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应合理安排施工方式、施工时间。⑤水生动物保护措施。(1)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部分施工用料若堆放在桥位附近,应在材料堆放场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水体,影响水质,各类材料应备有防雨遮雨设施。工程建设中的弃土弃渣,要按照环保要求,对弃渣场进行防护。(2) 在河流附近进行桥梁施工时,禁止将污水、垃圾及船舶和其它施工机械的废油等污染物抛入水体,应收集后和大桥工地上的污染物一并处理。桥梁施工挖出的淤泥、渣土等不得抛入河流中。(3)工程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加强鱼政管理,严格保护好现有鱼类资源。⑥水土保持措施。生态恢复植物措施主要为喷播植草、拱形骨架植草护坡、挂网喷混植生护坡、栽植乔灌木、撒播草籽等。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和保护措施 1、废气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站场货物的转运煤炭等原料,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长期堆存大风天起尘影响周围环境。 本项目运输货物包含煤炭等原料根据《河北省扬尘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采取如下防护措施:(一)划分物料 (略) 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物料堆放 (略) 整洁;(二)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并及时清扫、清洗;(三)物料堆场周边设置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 (略) 等设施,并采取遮盖、喷淋等防尘措施;(四)露天装卸作业的,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正常使用;(五)出口应当硬化地面并设置车辆清洗保洁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六)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 (略) ,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修复;(七)储存煤粉、粉煤灰、铁精粉、生石灰、水泥、水泥熟料、矿渣、硅石、炉渣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或者粒状物料的,应当采取入棚、入仓的方式封闭储存。(八)堆料、取料和卸车、装车作业,应当降低落料高度,采取湿式作业,保证喷淋喷雾设施有效覆盖起尘范围。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站厂界散料卸车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1.0mg/m3) 2、废水 根据项目环评文件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污水产生量,现有邯郸南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格栅—平流沉淀池--调节池-接触氧化塔—沉淀池处理 (略) (略) ,经市政污水管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由分析所知,邯郸南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2015),措施可行。 3、噪声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本次 (略) 穿越的 (略) 基U型槽设计、设置声屏障、隔声窗等不同防治措施后,敏感点室内均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住宅建筑的允许噪声级要求。采取措施后敏感点环境噪声达标或维持现状或室内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4、振动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评价范围内共2处振动敏感目标,采取防振沟措施后振动敏感点预测值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铁路干线两侧”昼、夜间80dB的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既有站段职工生活纳入到既有垃圾储运系统集中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或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9日在环 (略) 站进行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20日在环 (略) 站进行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在此期间分别于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1日分两次在河北青年报纸上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同时在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期间在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张贴了环评公示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与本项目相关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已完成了公众参与公示。
经过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请社会公众提出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电话:0310-*;来信地址:邯郸冀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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