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汤丹石庄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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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汤丹石庄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汤丹石庄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汤丹石庄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汤丹石庄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川区舍块乡

建设单位:昆明东川汇 (略)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 (略)

建设内容:本工程直流侧装机容量43.47MW,交流侧装机容

量为 35MW。项目总占地面积57.463hm,工程建设由主体工

程(光伏发电系统)、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临时工程组成。本项目不新建升压站,升压站依托同期帽壳山光伏项目拟新建220kV升压站,本项目以2回35k (略) 接入新建的220kV帽壳山升压站,升压站、 (略) 工程不纳入本次评价,将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分段进行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配备洒水车1辆,对各施工场地 (略) 进行洒水降尘。

(略) 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 (略) 。

③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的执行与落实纳入施工监理专项工作,施工期环保管理人员对策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巡查,发现环境污染、投拆和纠纷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和合理解决。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行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雨季地表径流。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在施工场地内设置2座移动式沉淀池和1 座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和沉砂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等施工环节,不外排。

②拟在生产生活区设置移动式防渗旱厕2座,施工人员粪尿污物经旱厕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外运处理,施工结束后旱厕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

③针对施工期间产生的餐饮废水,要求设置1个临时隔油池处理,同时设置食堂泔水收集桶1个,食堂泔水经收集桶收集后,定期由附近的居民清运综合利用。

④在光伏 (略) 区地势低处、施工临时营场地等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各沟渠末端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初期雨水经临时截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⑤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四周设置挡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到地表水体中。

⑥施工材料中如化学建材等不得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加设土工布围挡,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项目区附近的箐沟。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太阳能光伏板清洗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太阳能光伏板清洗过程中不添加清洗剂,产生的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废水回浇于下方林草植被,被植物吸收,不会在地面形成径流,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车辆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分段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分散式布设,并严禁同时运行,减少噪声叠加影响。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本项目挖填平衡,无弃渣产生;

②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③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若干,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生活垃圾以及废包装物经收集后清运至舍块乡集中收集点,由舍块乡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④施工临时旱厕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掏外运处理,施工结束后旱厕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报废晶体硅电池板、废变压器油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报废晶体硅电池板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理。

③在35kV箱变下方设有收集管道,用D273X6焊接钢管联接,通过管道排入箱变事故油池(共12个,容积均为3m),收集后的事故油应采用油桶等塑料容器盛装废油,统一收集后的废油分区暂存于帽壳山220kV升压站危废贮存库内,后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汤丹石庄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汤丹石庄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汤丹石庄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汤丹石庄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汤丹石庄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川区舍块乡

建设单位:昆明东川汇 (略)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 (略)

建设内容:本工程直流侧装机容量43.47MW,交流侧装机容

量为 35MW。项目总占地面积57.463hm,工程建设由主体工

程(光伏发电系统)、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临时工程组成。本项目不新建升压站,升压站依托同期帽壳山光伏项目拟新建220kV升压站,本项目以2回35k (略) 接入新建的220kV帽壳山升压站,升压站、 (略) 工程不纳入本次评价,将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分段进行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配备洒水车1辆,对各施工场地 (略) 进行洒水降尘。

(略) 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 (略) 。

③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的执行与落实纳入施工监理专项工作,施工期环保管理人员对策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巡查,发现环境污染、投拆和纠纷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和合理解决。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行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雨季地表径流。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在施工场地内设置2座移动式沉淀池和1 座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和沉砂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等施工环节,不外排。

②拟在生产生活区设置移动式防渗旱厕2座,施工人员粪尿污物经旱厕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外运处理,施工结束后旱厕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

③针对施工期间产生的餐饮废水,要求设置1个临时隔油池处理,同时设置食堂泔水收集桶1个,食堂泔水经收集桶收集后,定期由附近的居民清运综合利用。

④在光伏 (略) 区地势低处、施工临时营场地等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各沟渠末端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初期雨水经临时截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⑤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四周设置挡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到地表水体中。

⑥施工材料中如化学建材等不得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加设土工布围挡,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项目区附近的箐沟。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太阳能光伏板清洗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太阳能光伏板清洗过程中不添加清洗剂,产生的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废水回浇于下方林草植被,被植物吸收,不会在地面形成径流,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车辆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分段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分散式布设,并严禁同时运行,减少噪声叠加影响。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本项目挖填平衡,无弃渣产生;

②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③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若干,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生活垃圾以及废包装物经收集后清运至舍块乡集中收集点,由舍块乡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④施工临时旱厕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掏外运处理,施工结束后旱厕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报废晶体硅电池板、废变压器油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报废晶体硅电池板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理。

③在35kV箱变下方设有收集管道,用D273X6焊接钢管联接,通过管道排入箱变事故油池(共12个,容积均为3m),收集后的事故油应采用油桶等塑料容器盛装废油,统一收集后的废油分区暂存于帽壳山220kV升压站危废贮存库内,后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汤丹石庄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汤丹石庄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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