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沙县化觉镇布依水榭码头建设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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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沙县化觉镇布依水榭码头建设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4-04-07

项目名称:金沙县化觉镇布依水榭码头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 (2)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适时开挖。 (3)施工造成的裸露区域釆取遮盖措施或及时进行覆土和绿化; (4)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操作步骤,在施工区靠河岸一侧 (略) ; (5)项目施工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2、其它污染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及监督电话等; ②土石方工程应辅以洒水降尘,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 ③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a)覆盖防尘布、 (略) ;b)定期少量喷洒水,增加物品湿度即可,禁止大量喷洒形成地面径流污染乌江; ④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设置车辆车轮冲洗池,运输车辆车轮必须车轮冲洗池后出场; ⑤施工期结束后,应及时绿化硬化裸露的地表,严防起尘污染。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入厕借用项目旁现有公厕;由于项目距离乌江较近,项目禁止在施工场区对机械、运输车辆内部和工具进行冲洗;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轮胎清洗水和场区降尘,不外排,禁止将污废水排入乌江。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②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减轻人为噪声,文明施工;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 禁止施工,禁止进行物料运输;④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的建筑垃圾要进行分类处理,对钢筋头、废木料等进行回收处理,砂石、废砖块、混凝土块等回填至项目内; ②生活垃圾必须用固定容器进行收集,由环卫处的专用车辆及时清运,送往生活垃圾场进行处理。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植被的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不占用码头用地范围外其他用地面积,因此,不会产生对周围植被破坏影响;加强码头绿化建设。 (2)对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①鱼类 本项目码头利用原岸坡靠泊,不占用主航道水域,对附近水域河势演变及泥沙运动影响较小,不会对鱼类生存及洄游产生不利的影响。 ②浮游及底栖生物 为降低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应加强对到港船舶的管理,船舶要安装防污设备和器材,对跑冒滴漏的船只要限期整改。港口配备应急防污设施,对突发的船舶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避免造成大面积的水域污染。 2、其它污染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汽车尾气 汽车产生的燃油废气通过加强管理、限速行驶、加强项目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船舶废气 本项目码头前沿设置的固定吊等机械设备均使用电作为能源,无燃油废气排放。船舶产生的燃油废气属于间歇性、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管理、限速行驶、加强项目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食堂油烟废气 油烟废气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烟管引至食堂所在楼顶1.5m高处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2.0mg/L小型标准。 (2)废水 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主要污水为办公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委托化觉镇污水处理厂用罐车运至化觉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下一步处理。严禁废水排入乌江。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船舶和车辆运行、船舶鸣笛所产生的噪声,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选取低噪或配有消声装置的机械或动力设备。 ②加强对靠泊码头的船舶进行管理。 ③加强管理、种植绿化植物等。 ④控制速度、禁止鸣笛、加强绿化。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码头设置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油污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码头不设置机修车间,船舶的维修相关事项不在码头内进行,因此不存在维修过程产生的固废及机修含油废水。

"XMGK":"新建客运码头一个,泊位1个,码头长度106.7m,设计年客运量*人/年。 (略) ,下河梯步,平台设置管理站房、公共厕所(含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态停车场(17个地面停车位)、售票与候船大厅等附属设施。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金沙县化觉镇布依水榭码头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01日-2024年04月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博誉 (略)

项目名称:金沙县化觉镇布依水榭码头建设工程

日期:2024-04-07

项目名称:金沙县化觉镇布依水榭码头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 (2)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适时开挖。 (3)施工造成的裸露区域釆取遮盖措施或及时进行覆土和绿化; (4)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操作步骤,在施工区靠河岸一侧 (略) ; (5)项目施工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2、其它污染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及监督电话等; ②土石方工程应辅以洒水降尘,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 ③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a)覆盖防尘布、 (略) ;b)定期少量喷洒水,增加物品湿度即可,禁止大量喷洒形成地面径流污染乌江; ④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设置车辆车轮冲洗池,运输车辆车轮必须车轮冲洗池后出场; ⑤施工期结束后,应及时绿化硬化裸露的地表,严防起尘污染。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入厕借用项目旁现有公厕;由于项目距离乌江较近,项目禁止在施工场区对机械、运输车辆内部和工具进行冲洗;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轮胎清洗水和场区降尘,不外排,禁止将污废水排入乌江。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②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减轻人为噪声,文明施工;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 禁止施工,禁止进行物料运输;④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的建筑垃圾要进行分类处理,对钢筋头、废木料等进行回收处理,砂石、废砖块、混凝土块等回填至项目内; ②生活垃圾必须用固定容器进行收集,由环卫处的专用车辆及时清运,送往生活垃圾场进行处理。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植被的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不占用码头用地范围外其他用地面积,因此,不会产生对周围植被破坏影响;加强码头绿化建设。 (2)对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①鱼类 本项目码头利用原岸坡靠泊,不占用主航道水域,对附近水域河势演变及泥沙运动影响较小,不会对鱼类生存及洄游产生不利的影响。 ②浮游及底栖生物 为降低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应加强对到港船舶的管理,船舶要安装防污设备和器材,对跑冒滴漏的船只要限期整改。港口配备应急防污设施,对突发的船舶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避免造成大面积的水域污染。 2、其它污染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汽车尾气 汽车产生的燃油废气通过加强管理、限速行驶、加强项目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船舶废气 本项目码头前沿设置的固定吊等机械设备均使用电作为能源,无燃油废气排放。船舶产生的燃油废气属于间歇性、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管理、限速行驶、加强项目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食堂油烟废气 油烟废气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烟管引至食堂所在楼顶1.5m高处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2.0mg/L小型标准。 (2)废水 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主要污水为办公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委托化觉镇污水处理厂用罐车运至化觉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下一步处理。严禁废水排入乌江。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船舶和车辆运行、船舶鸣笛所产生的噪声,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选取低噪或配有消声装置的机械或动力设备。 ②加强对靠泊码头的船舶进行管理。 ③加强管理、种植绿化植物等。 ④控制速度、禁止鸣笛、加强绿化。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码头设置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油污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码头不设置机修车间,船舶的维修相关事项不在码头内进行,因此不存在维修过程产生的固废及机修含油废水。

"XMGK":"新建客运码头一个,泊位1个,码头长度106.7m,设计年客运量*人/年。 (略) ,下河梯步,平台设置管理站房、公共厕所(含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态停车场(17个地面停车位)、售票与候船大厅等附属设施。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金沙县化觉镇布依水榭码头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01日-2024年04月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博誉 (略)

项目名称:金沙县化觉镇布依水榭码头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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