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桥乡双堰村烟叶产业及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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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桥乡双堰村烟叶产业及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高桥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高桥乡双堰村烟叶产业及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立项的函》(高政函〔2024〕5号)及县人民政府批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高桥乡双堰村烟叶产业及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高桥乡双堰村烟叶产业及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3-*-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高桥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高桥乡双堰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森林防火通道约2.38千米,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路基挖方约6800立方米,路基填方约*立方米。

  2.对原有耕地进行烟田改造约150亩,挖土方约*立方米,土田埂修筑约2500立方米,土方回填约*立方米。

  3.新建钢构房仓库1座,建筑面积约250平方米,瓦屋面铺设约240平方米,彩钢墙面墙约280平方米,混凝土支撑柱约10立方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9.*元,其中:工程建设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元,预备费*元。资金来源为省地震局产业帮扶资金及生态公益林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2〕11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8日

  高桥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高桥乡双堰村烟叶产业及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立项的函》(高政函〔2024〕5号)及县人民政府批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高桥乡双堰村烟叶产业及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高桥乡双堰村烟叶产业及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3-*-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高桥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高桥乡双堰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森林防火通道约2.38千米,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路基挖方约6800立方米,路基填方约*立方米。

  2.对原有耕地进行烟田改造约150亩,挖土方约*立方米,土田埂修筑约2500立方米,土方回填约*立方米。

  3.新建钢构房仓库1座,建筑面积约250平方米,瓦屋面铺设约240平方米,彩钢墙面墙约280平方米,混凝土支撑柱约10立方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9.*元,其中:工程建设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元,预备费*元。资金来源为省地震局产业帮扶资金及生态公益林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2〕11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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