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建饶镇杨梅坪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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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建饶镇杨梅坪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饶平县建饶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饶平县建饶镇杨梅坪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能够提高建饶镇对外宣传名片,有利于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建饶镇经济发展。因此,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2211-*-20-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建饶镇杨梅坪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村庄美化绿化一项;村入口环境整治提升约139㎡;老祖屋前新建生态停车场月282㎡;农房外立面改造提升5户;排水、 (略) 建设766m; (略) 硬底化、道路硬底化面积约3076㎡; (略) 铺设沥青,铺设沥青约1002㎡;路灯建设73盏;公共厕所1个,占地30m2,建筑面积30m2;新建垃圾收集屋1座,占地8m2,建筑面积8m2;村民活动场所4处共4579.7m2。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0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702.*元,其中:工程费61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元、预备费33.*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八、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九、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饶平县建饶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饶平县建饶镇杨梅坪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能够提高建饶镇对外宣传名片,有利于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建饶镇经济发展。因此,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2211-*-20-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建饶镇杨梅坪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村庄美化绿化一项;村入口环境整治提升约139㎡;老祖屋前新建生态停车场月282㎡;农房外立面改造提升5户;排水、 (略) 建设766m; (略) 硬底化、道路硬底化面积约3076㎡; (略) 铺设沥青,铺设沥青约1002㎡;路灯建设73盏;公共厕所1个,占地30m2,建筑面积30m2;新建垃圾收集屋1座,占地8m2,建筑面积8m2;村民活动场所4处共4579.7m2。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0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702.*元,其中:工程费61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元、预备费33.*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八、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九、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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