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7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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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7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

传真:0954-*

通讯地址: (略) 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泾源万合100MW/400MWh共享储能示范项目

(略) 泾源县

泾源县万 (略)

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泾源县大湾乡,总占地面积*m2。本项目储能电站规模为100MW/400MWh,设置120个3354kWh集装箱式蓄电池舱,30个3.45MW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通过4条汇 (略) ,接入110kV升压站35kV母线,以一回110kV出现接入绿塬330kV变电站。项目主要建设储能系统(集装箱式蓄电池舱、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升压站、综合楼、一体式消防泵站(地下式)、危废贮存点等。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一)施工期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营地设置在站内用地范围内,不占用站外区域,施工时利用周 (略) ,不设置施工便道。站内农用地占地范围表土剥离、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用于站区围墙外四周平整;施工过程中,临时堆土采取苫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应严格管理,确保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施工机械应严格按照规定 (略) 行驶,严禁占用施工区域以外的土地,在大风及雨季不得进行土方作业;施工期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建议施工单位进行边施工、边恢复,及时恢复植被,选用当地植被物种;施工过程中,加强生态保护管理监督,切实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

2.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围挡, (略) 清洁,管控料堆堆放,防治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按规划要求对地面复耕恢复。

3.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不在施工区内住宿,不设施工营地,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挖掘机、商砼搅拌车、推土机、运输车辆等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合理安排工序,将必不可少的发生强噪声的作业安排在非敏感时段,同时高噪声设备禁止同时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布局,高噪声施工设备远离六盘村环境保护目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运输材料机动车 (略) 市区、六盘村或其他村庄时,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尽量减少鸣笛频次;须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围墙隔声后,使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

5.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无弃土产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垃圾收集后送至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时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企业应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变电工程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本项目投运后,站场四周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标准限值要求。

2.运营期废水处理措施

营运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A级标准要求,定期拉至泾源县六盘山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3.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磷酸铁锂电池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更换后交由供应商进行回收;废铅蓄电池和机修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不在场内暂存,更换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机修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设置餐厨垃圾类收集桶,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主变压器、集装箱式蓄电池舱、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水泵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运营期主变压器等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变压器等设备采用整体减震基础;在设备布置上,合理布置主变位置,尽量远离六盘村等环境保护目标,并加强周边绿化,形成噪声屏障,阻隔噪声传播,减少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部分设备设置在室内,隔声措施可减少噪声对周边的影响。本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5.运营期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应合理设置贮存分区,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危废贮存点设置托盘,不与地面直接接触,贮存区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7cm/s、事故油坑、排油槽及事故油池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进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

传真:0954-*

通讯地址: (略) 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泾源万合100MW/400MWh共享储能示范项目

(略) 泾源县

泾源县万 (略)

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泾源县大湾乡,总占地面积*m2。本项目储能电站规模为100MW/400MWh,设置120个3354kWh集装箱式蓄电池舱,30个3.45MW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通过4条汇 (略) ,接入110kV升压站35kV母线,以一回110kV出现接入绿塬330kV变电站。项目主要建设储能系统(集装箱式蓄电池舱、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升压站、综合楼、一体式消防泵站(地下式)、危废贮存点等。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一)施工期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营地设置在站内用地范围内,不占用站外区域,施工时利用周 (略) ,不设置施工便道。站内农用地占地范围表土剥离、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用于站区围墙外四周平整;施工过程中,临时堆土采取苫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应严格管理,确保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施工机械应严格按照规定 (略) 行驶,严禁占用施工区域以外的土地,在大风及雨季不得进行土方作业;施工期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建议施工单位进行边施工、边恢复,及时恢复植被,选用当地植被物种;施工过程中,加强生态保护管理监督,切实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

2.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围挡, (略) 清洁,管控料堆堆放,防治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按规划要求对地面复耕恢复。

3.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不在施工区内住宿,不设施工营地,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挖掘机、商砼搅拌车、推土机、运输车辆等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合理安排工序,将必不可少的发生强噪声的作业安排在非敏感时段,同时高噪声设备禁止同时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布局,高噪声施工设备远离六盘村环境保护目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运输材料机动车 (略) 市区、六盘村或其他村庄时,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尽量减少鸣笛频次;须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围墙隔声后,使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

5.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无弃土产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垃圾收集后送至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时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企业应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变电工程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本项目投运后,站场四周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标准限值要求。

2.运营期废水处理措施

营运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A级标准要求,定期拉至泾源县六盘山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3.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磷酸铁锂电池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更换后交由供应商进行回收;废铅蓄电池和机修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不在场内暂存,更换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机修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设置餐厨垃圾类收集桶,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主变压器、集装箱式蓄电池舱、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水泵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运营期主变压器等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变压器等设备采用整体减震基础;在设备布置上,合理布置主变位置,尽量远离六盘村等环境保护目标,并加强周边绿化,形成噪声屏障,阻隔噪声传播,减少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部分设备设置在室内,隔声措施可减少噪声对周边的影响。本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5.运营期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应合理设置贮存分区,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危废贮存点设置托盘,不与地面直接接触,贮存区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7cm/s、事故油坑、排油槽及事故油池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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