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4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4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0日——2024年4月7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4-*,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窗口( (略) 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曲宣环审〔2024〕8号 | 2024年3月7日 | |
2 | 曲宣环审〔2024〕9号 | 2024年3月22日 | |
3 | 曲宣环审〔2024〕10号 | 2024年3月22日 | |
4 | 曲宣环审〔2024〕11号 | 2024年3月28日 | |
5 | 曲宣环审〔2024〕12号 | 2024年4月7日 | |
6 | 曲宣环审〔2024〕13号 | 2024年4月7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0日——2024年4月7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4-*,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窗口( (略) 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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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曲宣环审〔2024〕8号 | 2024年3月7日 | |
2 | 曲宣环审〔2024〕9号 | 2024年3月22日 | |
3 | 曲宣环审〔2024〕10号 | 2024年3月22日 | |
4 | 曲宣环审〔2024〕11号 | 2024年3月28日 | |
5 | 曲宣环审〔2024〕12号 | 2024年4月7日 | |
6 | 曲宣环审〔2024〕13号 | 2024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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