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口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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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口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中 (略)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 (略) 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 号)、《关于印发< (略) 调整理顺学校管理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办字〔2019〕86 号)和《2024 (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教发〔2024〕4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学生是 否达到义务教育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 主要依据。

(一)考试科目、考程及组织形式

1. 考试科目及考程。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考试科目为文化课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及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 考查科目为艺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考程各 120 分钟,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考程各 60 分钟。

2. 组织形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考试采 用无纸化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体育与健康根据《〈国家学生体质 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要求实施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学生 上台实验操作,具体组织实施办法另文下达。

(二)考试成绩设定及使用

1. 成绩表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 生物、道德与法治以分数表达;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以百分制表达(原始分四舍五入取整数),按等级公布,分为 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 考查科目成绩分为 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 四个等级,由考生所在学校根据其在校期间成绩确定。

2. 成绩设定。考试总成绩为 770 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部分 20 分)原始分数满分均为 120 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原始分数满分均为 100 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部分 20 分)按原始分数计入考试总成绩,物理按照原始分数的 70%计入考试总成绩,满分 70 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按照原始分数的 50%计入考试总成绩,满分均为50 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转换为等级分数计入考试总成绩,其中:信息技术 20 分(A 等 20 分、B 等 15 分、C 等 10 分、D 等 5 分),体育与健康 60 分(A 等 60 分、B 等 56 分、C 等 52 分、D 等 48 分),理化生实验操作 10 分(A 等 10 分、B 等8 分、C 等 6 分、D 等 4 分)。每科成绩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考试总成绩。

3. 成绩使用。2024 (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用于全区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 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同时作为考生义务教育毕业资格 的依据。

(三)命题原则与范围

1.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 号)及《山东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命题指南》(2022 版),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命题质量。各学科命题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考查学生素质为重心,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学科内容,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方面的导向作用。

2. 时事政治的命题范围为 2023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国内外重大时事。

(四)考试报名

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 (略) 上报名。

1. 七年级地理、八年级历史、生物及信息技术、九年级学业 水平考试科目。4 月 7 日至 9 日,初中学校采集七、八、九年级在籍在读学生报名信息,经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确 (略) 上录 入。初中学校确认无误后,将学生 (略) 上提报给河口区教育局,同时提报学生信息数据库,提报后学生信息不得修改。河 口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将 (略) (略) 教育局。在外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河口区一中的考生于 4 月 9 日8:30 至 11:00 到河口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初中学籍表(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由考生就读学校出具, 加盖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毕业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原始分数及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证明,特殊考生还须持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 2024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地理、生物、历史及信息技术科目重考。2024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在七年级地理、八年级生物及历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中原始分低于 60 分的,可以申请重新报名参加本年度地理、生物及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达到或超过 60 分的不允许申请重考。重考得分达到或超过 60 分的按 60 分计入原始分数,仍低于 60 分的按参加本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最高成绩计入原始分数。 (略) 地理、生物及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本年度地理、生物、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 按实际得分计入原始分数。 (略) 信息技术考试且等级成绩低于A 的 2024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重新报名参加本年度信息技术考试,取两次考试中的最高等级分数计入考试总成绩。 (略) 信息技术考试的 2024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 (略) 信息技术考试,按实际得分转化为相应等级。

3. 特殊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特殊考生。特殊考生在本 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若考生同时具备几项,只 选其中一项,不累计加分。

(1)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须有侨办 或台办证明)加 10 分。

(2) 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按照《 (略)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东政联〔2012〕1 号)有关规定执行。

初中学校对本校特殊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认定,将特殊考 生证书(证件)报区教育局。5 月 10 前,区教育局审核特殊考生资格,对特殊考生的基本情况(含姓名、毕业学校、特殊考生种 类等)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 将相关信息一并录入学生信息数据库。

(五)考试安排

1. 考查科目。5 月 15 日前,初中学校完成对考生考查科目的考查,考查结果须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 5 月 18 日前将考查结果报区教育局。5 月 20 日前区教育局将考查结果录入信 (略) 教育局。

2. 考试科目。文化课 (略) 教 (略) 统一组织, 考试时间为 6 月 12 日至 15 日,考点原则上安排在普通高中学校,考场须为国家标准化考场,具体考务要求按照《 (略) 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实施细则》(另文印发)执行。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全区初中学校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科目考试的,按照 市教育局《关于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免外语听力 考试的通知》(通知 2015-23)有关规定办理。5 月 15 日前,各初中学校将申请免外语听力考试考生有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考试中 心。 (略) 教育局审核,5 月底前将名单发至各考区。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及格科目的,由所在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及格的,发放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六)评卷及成绩公布

文化课考试 (略) 教 (略) 统一组织,采取题 卡分离、网上评卷的方式进行。2024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公布折算后成绩,七年级地理、八年级历史、生物科目公布原始分数,信息技术、体育 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科目转化为等级公布。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毕业总评分 A、B、C、D 四个等级。2024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总评等级达到 C 等及以上的方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达到 B 等及以上的方可作为指标生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过程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 根据考生的总评等级择优录取。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范围、对象和计划

经市教育局批准,2024 年,河口区第一中学( (略) 胜利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河口分校)招生计划为 660 人,河口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为 500 人。

1. 普通高中学校。河口区第一中学( (略) 胜利第一中学教 育集团河口分校)招生对象为具有河口区属学校学籍或河口区户 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 中等职业学校。河口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范围和对象 (略) (含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初、高中应届毕业生。

3. 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三年制普通中专。初中后 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招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达到 一定分数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三年制普通 (略) (含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初、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1. 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学校分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民办普 通高中学校,考生可只填报公办学校或只填报民办学校,也可公 办学校兼报民办学校。初中学校负责考生 (略) 上录入,并提交区教育局审核, 信息数据库同时报区教育局备案,提交后不得修改。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 (略) 教育局。

2. 职业学校。市内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职业中专志愿分为第 一、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各中职学校专业特点自主选择。

3. 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三年制普通中专。6 月底, 市教 (略) 公布 2024 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三年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招生计划;7 月中上旬, (略) 上填报志愿。7 月中下旬,公布缺额计划,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填报方式和有关要求参照《 (略) 2024 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另文印发)。

(三)招生类别及组织实施

1. 普通高中招生包括指标分配招生和统一招生。

(1) 指标分配招生。河口区第一中学( (略) 胜利第一中 学教育集团河口分校)按照初中学校报考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 价得分各占 50%的权重,将年度招生计划 60%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初中学校。指标生须是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一年以上(转入学生须 在 2023 年 3 月 15 日前转入并在校就读)、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毕业总评等级达到 B 等(含 B 等)以上、各考查科目成绩达到B 等(含 B 等)以上的考生。各初中学校为指标生资格审核责任主体,取得指标生资格考生的名单要具体到每个班级,经班主任、教务主任(或年级组长)、 校长签字确认,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2) 统一招生。在指标分配招生完成后,统筹剩余招生计划组织实施。

2. 职业学校。市内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职业中专招生工作具体由各招生学校组织实施。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三年制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按照《 (略) 2024 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组织实施。

(四)录取

1.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略) 上录取的方式,以考生学业水 平考试成绩和考生报考志愿为依据,参考考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 价等级,按照指标分配招生、统一招生录取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满计划为止。

(1) 指标分配招生录取。按照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和符合指标录取条件学生名单等额录取。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指标招生录取分数线最高学校与最低学校之间的差距不大于30 分, 未完成指标分配录取的招生计划转入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2) 统一招生录取。在指标分配录取完成后,区教育局统 筹剩余的招生计划,向普通高中学校投档。普通高中学校依据考 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定统一招生录取学生名单,录满计划为止。各类招生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无误, (略) 教育局审定 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组织学生报到。考生被志愿学校录取 后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不再进行普通高中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 (略) 教育局《关于印发 2024 (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东教发﹝2024﹞ 号)有关规定执行。

2.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录取。 (略) 内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三年 制职业中专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 到低的原则由招生学校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还须到招生学校确认 具体专业,领取录取通知书。若考生第一志愿计划满额,根据考生第二志愿学校计划缺额情况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3.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三年制普通中专录取。报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三年制普通中专 的考生,按照规定的填报志愿方式办理志愿填报、录取手续。东 营市体育运动学校招收的普通中专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在规定 (略) 教 (略) 办理录取手续。

(五)学籍注册

1. 普通高中学校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市教育局通过山东省基 (略) 建立学籍,经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审批, 完成学籍注册。

2. 职业学校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 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逐级上报学籍 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部署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要认真做好考试招生工作部署,规范招生录取工作秩序。要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部门,完善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制度, 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 2024 年河口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1),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各股室、学校要按照 2024 年河口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职责分工(见附件 2)履职尽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承诺入学、签订入学合同、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 和升学率。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到初中学校或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意愿选择,严禁强制分流学生,不得干涉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同意或邀请普通高中学校有关人员到校通过“做报告”等形式进行违规招生宣传; 严禁初中学校直接或间接为高中学校提供学生考试成绩。

(三)强化督查督导问责。各学校要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申 诉渠道,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做到公开透明、公平 公正、秩序良好。区教育局将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列入对学校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于查实的违规办学责任,按照《山东省普 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四)切实加强宣传指导。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咨询方式、招生结果、 (略) 等。要将《致2024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发至每一位考生,并由家长和考生阅读后共同签字确认。“回执”由初中学校按照班级收回,留存备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招生考试工作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应的措施,实施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设立公开电话,做好群众来电来访工作,认真答疑解惑, 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区教育局举报电话:*(基教室)

*(职教室)

*(考试中心)


附件:1. 2024 年河口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职责分工


附件1:

2024年河口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职责分工

一、区教育局基教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执行 (略) 招生考试政策,制定全 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略) 教育局下达的招 生计划;

(三)指导、监督高中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四)组织报考普通高中学校考生报名、录取工作;

(五)组织特殊考生认定和公示工作;

(六)负责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管理;

(七) (略) 教育局要求做好普通高中录取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八)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

(九)组织办理考生、考生家长及相关人员有关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投诉、信访及建议等,保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正当 权益;

(十)组织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全区学业水平 考试和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区教育局职教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

(二) (略) 校加强招生宣传工作;

(三) (略) 教育局要求做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 理注册工作;

(四)组织办理考生、考生家长及相关人员有关中等职业学 校招生工作的投诉、信访及建议等,保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正当 权益;

(五)组织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全区职业教育 学校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三、区招生考试中心工作职责

(一)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编排、准考证发放工作;

(二)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负责考试期间试题 试卷保密、考试组织与评卷工作;

(三)负责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合成、复核,公 布工作;

(四)组织开展学业水平考试的科学研究与宣传工作;

(五)负责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和三年制普 通中专学校招生工作;

(六)办理考生、考生家长及相关人员有关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投诉、信访及建议等,保护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七)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全区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四、高中学校工作职责

(一)成立本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上级招生政策;

(二) (略) 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三)开展阳光招生、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四)参与报名和录取工作;

(五) (略) 教育局要求,做好体育与健康测试和文化课科 目考试组织工作;

(六) (略) 教育局核发的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报到;

(七)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完成招生考试的其它工作。

五、初中学校工作职责

(一)成立初中学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学业水 平考试与升学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向本校毕业生及学生家长宣传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科学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学校;

(三)组织本校毕业生学校考查科目的考查和等级认定,按 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提报考生等级;

(四)组织本校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总评等级的合成和认定工作,按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提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

(五)组织本校指标生资格审核工作;

(六)组织开展学生毕业资格认定,整理考生档案,组织毕 业生报名与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七)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完成招生考试的其它工作。

六、职业学校工作职责

(一)成立本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策研究制 定本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确定年度招生计划;

(二)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三)引导学生选取适合的专业,并办理录取手续;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组织新生报到;

(五)负责新生电子学籍、纸质学籍注册工作;

(六)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完成招生考试的其它工作。


根据《中 (略)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 (略) 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 号)、《关于印发< (略) 调整理顺学校管理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办字〔2019〕86 号)和《2024 (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教发〔2024〕4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学生是 否达到义务教育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 主要依据。

(一)考试科目、考程及组织形式

1. 考试科目及考程。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考试科目为文化课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及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 考查科目为艺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考程各 120 分钟,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考程各 60 分钟。

2. 组织形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考试采 用无纸化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体育与健康根据《〈国家学生体质 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要求实施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学生 上台实验操作,具体组织实施办法另文下达。

(二)考试成绩设定及使用

1. 成绩表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 生物、道德与法治以分数表达;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以百分制表达(原始分四舍五入取整数),按等级公布,分为 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 考查科目成绩分为 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 四个等级,由考生所在学校根据其在校期间成绩确定。

2. 成绩设定。考试总成绩为 770 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部分 20 分)原始分数满分均为 120 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原始分数满分均为 100 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部分 20 分)按原始分数计入考试总成绩,物理按照原始分数的 70%计入考试总成绩,满分 70 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按照原始分数的 50%计入考试总成绩,满分均为50 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转换为等级分数计入考试总成绩,其中:信息技术 20 分(A 等 20 分、B 等 15 分、C 等 10 分、D 等 5 分),体育与健康 60 分(A 等 60 分、B 等 56 分、C 等 52 分、D 等 48 分),理化生实验操作 10 分(A 等 10 分、B 等8 分、C 等 6 分、D 等 4 分)。每科成绩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考试总成绩。

3. 成绩使用。2024 (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用于全区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 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同时作为考生义务教育毕业资格 的依据。

(三)命题原则与范围

1.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 号)及《山东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命题指南》(2022 版),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命题质量。各学科命题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考查学生素质为重心,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学科内容,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方面的导向作用。

2. 时事政治的命题范围为 2023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国内外重大时事。

(四)考试报名

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 (略) 上报名。

1. 七年级地理、八年级历史、生物及信息技术、九年级学业 水平考试科目。4 月 7 日至 9 日,初中学校采集七、八、九年级在籍在读学生报名信息,经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确 (略) 上录 入。初中学校确认无误后,将学生 (略) 上提报给河口区教育局,同时提报学生信息数据库,提报后学生信息不得修改。河 口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将 (略) (略) 教育局。在外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河口区一中的考生于 4 月 9 日8:30 至 11:00 到河口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初中学籍表(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由考生就读学校出具, 加盖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毕业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原始分数及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证明,特殊考生还须持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 2024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地理、生物、历史及信息技术科目重考。2024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在七年级地理、八年级生物及历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中原始分低于 60 分的,可以申请重新报名参加本年度地理、生物及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达到或超过 60 分的不允许申请重考。重考得分达到或超过 60 分的按 60 分计入原始分数,仍低于 60 分的按参加本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最高成绩计入原始分数。 (略) 地理、生物及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本年度地理、生物、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 按实际得分计入原始分数。 (略) 信息技术考试且等级成绩低于A 的 2024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重新报名参加本年度信息技术考试,取两次考试中的最高等级分数计入考试总成绩。 (略) 信息技术考试的 2024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 (略) 信息技术考试,按实际得分转化为相应等级。

3. 特殊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特殊考生。特殊考生在本 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若考生同时具备几项,只 选其中一项,不累计加分。

(1)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须有侨办 或台办证明)加 10 分。

(2) 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按照《 (略)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东政联〔2012〕1 号)有关规定执行。

初中学校对本校特殊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认定,将特殊考 生证书(证件)报区教育局。5 月 10 前,区教育局审核特殊考生资格,对特殊考生的基本情况(含姓名、毕业学校、特殊考生种 类等)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 将相关信息一并录入学生信息数据库。

(五)考试安排

1. 考查科目。5 月 15 日前,初中学校完成对考生考查科目的考查,考查结果须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 5 月 18 日前将考查结果报区教育局。5 月 20 日前区教育局将考查结果录入信 (略) 教育局。

2. 考试科目。文化课 (略) 教 (略) 统一组织, 考试时间为 6 月 12 日至 15 日,考点原则上安排在普通高中学校,考场须为国家标准化考场,具体考务要求按照《 (略) 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实施细则》(另文印发)执行。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全区初中学校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科目考试的,按照 市教育局《关于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免外语听力 考试的通知》(通知 2015-23)有关规定办理。5 月 15 日前,各初中学校将申请免外语听力考试考生有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考试中 心。 (略) 教育局审核,5 月底前将名单发至各考区。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及格科目的,由所在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及格的,发放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六)评卷及成绩公布

文化课考试 (略) 教 (略) 统一组织,采取题 卡分离、网上评卷的方式进行。2024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公布折算后成绩,七年级地理、八年级历史、生物科目公布原始分数,信息技术、体育 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科目转化为等级公布。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毕业总评分 A、B、C、D 四个等级。2024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总评等级达到 C 等及以上的方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达到 B 等及以上的方可作为指标生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过程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 根据考生的总评等级择优录取。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范围、对象和计划

经市教育局批准,2024 年,河口区第一中学( (略) 胜利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河口分校)招生计划为 660 人,河口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为 500 人。

1. 普通高中学校。河口区第一中学( (略) 胜利第一中学教 育集团河口分校)招生对象为具有河口区属学校学籍或河口区户 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 中等职业学校。河口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范围和对象 (略) (含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初、高中应届毕业生。

3. 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三年制普通中专。初中后 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招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达到 一定分数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三年制普通 (略) (含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初、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1. 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学校分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民办普 通高中学校,考生可只填报公办学校或只填报民办学校,也可公 办学校兼报民办学校。初中学校负责考生 (略) 上录入,并提交区教育局审核, 信息数据库同时报区教育局备案,提交后不得修改。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 (略) 教育局。

2. 职业学校。市内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职业中专志愿分为第 一、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各中职学校专业特点自主选择。

3. 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三年制普通中专。6 月底, 市教 (略) 公布 2024 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三年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招生计划;7 月中上旬, (略) 上填报志愿。7 月中下旬,公布缺额计划,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填报方式和有关要求参照《 (略) 2024 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另文印发)。

(三)招生类别及组织实施

1. 普通高中招生包括指标分配招生和统一招生。

(1) 指标分配招生。河口区第一中学( (略) 胜利第一中 学教育集团河口分校)按照初中学校报考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 价得分各占 50%的权重,将年度招生计划 60%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初中学校。指标生须是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一年以上(转入学生须 在 2023 年 3 月 15 日前转入并在校就读)、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毕业总评等级达到 B 等(含 B 等)以上、各考查科目成绩达到B 等(含 B 等)以上的考生。各初中学校为指标生资格审核责任主体,取得指标生资格考生的名单要具体到每个班级,经班主任、教务主任(或年级组长)、 校长签字确认,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2) 统一招生。在指标分配招生完成后,统筹剩余招生计划组织实施。

2. 职业学校。市内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职业中专招生工作具体由各招生学校组织实施。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三年制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按照《 (略) 2024 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组织实施。

(四)录取

1.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略) 上录取的方式,以考生学业水 平考试成绩和考生报考志愿为依据,参考考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 价等级,按照指标分配招生、统一招生录取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满计划为止。

(1) 指标分配招生录取。按照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和符合指标录取条件学生名单等额录取。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指标招生录取分数线最高学校与最低学校之间的差距不大于30 分, 未完成指标分配录取的招生计划转入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2) 统一招生录取。在指标分配录取完成后,区教育局统 筹剩余的招生计划,向普通高中学校投档。普通高中学校依据考 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定统一招生录取学生名单,录满计划为止。各类招生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无误, (略) 教育局审定 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组织学生报到。考生被志愿学校录取 后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不再进行普通高中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 (略) 教育局《关于印发 2024 (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东教发﹝2024﹞ 号)有关规定执行。

2.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录取。 (略) 内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三年 制职业中专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 到低的原则由招生学校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还须到招生学校确认 具体专业,领取录取通知书。若考生第一志愿计划满额,根据考生第二志愿学校计划缺额情况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3.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三年制普通中专录取。报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三年制普通中专 的考生,按照规定的填报志愿方式办理志愿填报、录取手续。东 营市体育运动学校招收的普通中专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在规定 (略) 教 (略) 办理录取手续。

(五)学籍注册

1. 普通高中学校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市教育局通过山东省基 (略) 建立学籍,经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审批, 完成学籍注册。

2. 职业学校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 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逐级上报学籍 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部署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要认真做好考试招生工作部署,规范招生录取工作秩序。要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部门,完善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制度, 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 2024 年河口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1),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各股室、学校要按照 2024 年河口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职责分工(见附件 2)履职尽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承诺入学、签订入学合同、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 和升学率。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到初中学校或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意愿选择,严禁强制分流学生,不得干涉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同意或邀请普通高中学校有关人员到校通过“做报告”等形式进行违规招生宣传; 严禁初中学校直接或间接为高中学校提供学生考试成绩。

(三)强化督查督导问责。各学校要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申 诉渠道,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做到公开透明、公平 公正、秩序良好。区教育局将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列入对学校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于查实的违规办学责任,按照《山东省普 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四)切实加强宣传指导。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咨询方式、招生结果、 (略) 等。要将《致2024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发至每一位考生,并由家长和考生阅读后共同签字确认。“回执”由初中学校按照班级收回,留存备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招生考试工作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应的措施,实施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设立公开电话,做好群众来电来访工作,认真答疑解惑, 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区教育局举报电话:*(基教室)

*(职教室)

*(考试中心)


附件:1. 2024 年河口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职责分工


附件1:

2024年河口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职责分工

一、区教育局基教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执行 (略) 招生考试政策,制定全 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略) 教育局下达的招 生计划;

(三)指导、监督高中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四)组织报考普通高中学校考生报名、录取工作;

(五)组织特殊考生认定和公示工作;

(六)负责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管理;

(七) (略) 教育局要求做好普通高中录取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八)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

(九)组织办理考生、考生家长及相关人员有关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投诉、信访及建议等,保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正当 权益;

(十)组织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全区学业水平 考试和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区教育局职教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

(二) (略) 校加强招生宣传工作;

(三) (略) 教育局要求做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 理注册工作;

(四)组织办理考生、考生家长及相关人员有关中等职业学 校招生工作的投诉、信访及建议等,保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正当 权益;

(五)组织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全区职业教育 学校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三、区招生考试中心工作职责

(一)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编排、准考证发放工作;

(二)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负责考试期间试题 试卷保密、考试组织与评卷工作;

(三)负责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合成、复核,公 布工作;

(四)组织开展学业水平考试的科学研究与宣传工作;

(五)负责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和三年制普 通中专学校招生工作;

(六)办理考生、考生家长及相关人员有关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投诉、信访及建议等,保护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七)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全区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四、高中学校工作职责

(一)成立本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上级招生政策;

(二) (略) 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三)开展阳光招生、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四)参与报名和录取工作;

(五) (略) 教育局要求,做好体育与健康测试和文化课科 目考试组织工作;

(六) (略) 教育局核发的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报到;

(七)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完成招生考试的其它工作。

五、初中学校工作职责

(一)成立初中学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学业水 平考试与升学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向本校毕业生及学生家长宣传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科学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学校;

(三)组织本校毕业生学校考查科目的考查和等级认定,按 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提报考生等级;

(四)组织本校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总评等级的合成和认定工作,按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提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

(五)组织本校指标生资格审核工作;

(六)组织开展学生毕业资格认定,整理考生档案,组织毕 业生报名与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七)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完成招生考试的其它工作。

六、职业学校工作职责

(一)成立本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策研究制 定本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确定年度招生计划;

(二)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三)引导学生选取适合的专业,并办理录取手续;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组织新生报到;

(五)负责新生电子学籍、纸质学籍注册工作;

(六)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完成招生考试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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