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泰区顺兴路以东,银塘路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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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泰区顺兴路以东,银塘路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

你单位《关于审批长 (略) 以东, (略) 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闽古发〔2024〕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 (略) 以东, (略) 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批复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律效力,是该地块开发建设的重要规划依据,你单位及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要求,加强规划的管理工作,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特此批复。



(略) 长泰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

你单位《关于审批长 (略) 以东, (略) 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闽古发〔2024〕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 (略) 以东, (略) 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批复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律效力,是该地块开发建设的重要规划依据,你单位及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要求,加强规划的管理工作,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特此批复。



(略) 长泰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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