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清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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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清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略) 清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 (略) 水利 (略) 清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水发〔2024〕13号),清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水源工程:本次设计堰塘防渗 11 座, (略) 4 座,大瑶镇 5 座,澄潭江 2 座。拦河坝加高 2 座,分别为中和清江取水河坝、 (略) 黄坊支渠取水拦河坝。2)渠道工程:本次续建改造灌溉渠道共计 37 条,总计 104.85km,其中渠道防渗硬化 69.47km,渠道(涵洞)清淤 30.58km。其中大瑶西干渠渠道改管道。3)渠系建筑物:对干、支渠沿线建筑物进行更新改造,新建改建渠系建筑物 150座,其中渡槽 11 处,包括东干渠拆除重建渡槽 2 座,源潭湾渡槽维修防渗 4 座,清江左干渠渡槽重建 2 座,黄花堤支渠渡槽防渗 2 座,山车三下支渠渡槽维修 1 座;水闸 32 座,包括渠首进水闸 15 座,节制闸 7 座,退水闸 5 座,泄水闸 5 座;涵洞 20 座,人行桥 41 座,机耕桥 30 座,生物通道 16 座。5)渠道管理设施对灌区进行信息化建设,量测设施,包含水闸、渠道监测设施。

二、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

本项目不设施工人员生活营地,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属于灌区工程,主要影响产生在项目施工期,运营期无废水新增。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及堆场扬尘,以及燃油机械废气。建议按照国家要求的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和堆场扬尘的处理,以及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经采用有效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属于灌区工程,主要影响产生在项目施工期,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有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期间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使用时间,避开居民休息、学习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属于灌区工程,主要影响产生在项目施工期,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设施工人员生活营地,不产生生活垃圾。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弃渣,全部运至弃渣场处理。

本项目属于灌区工程,主要影响产生在项目施工期,运营期无固废新增。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清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在严格执行已有各项环保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与建议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如有需要,您可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应或采用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六、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建设中心

地址: (略) 行政中心附三栋二楼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731-*

评价单位:东天 (略)

地址:湖南省岳麓区金茂北塔写字楼907-909室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731-*

发布单位: (略) 水利建设中心

, (略)

(略) 清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 (略) 水利 (略) 清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水发〔2024〕13号),清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水源工程:本次设计堰塘防渗 11 座, (略) 4 座,大瑶镇 5 座,澄潭江 2 座。拦河坝加高 2 座,分别为中和清江取水河坝、 (略) 黄坊支渠取水拦河坝。2)渠道工程:本次续建改造灌溉渠道共计 37 条,总计 104.85km,其中渠道防渗硬化 69.47km,渠道(涵洞)清淤 30.58km。其中大瑶西干渠渠道改管道。3)渠系建筑物:对干、支渠沿线建筑物进行更新改造,新建改建渠系建筑物 150座,其中渡槽 11 处,包括东干渠拆除重建渡槽 2 座,源潭湾渡槽维修防渗 4 座,清江左干渠渡槽重建 2 座,黄花堤支渠渡槽防渗 2 座,山车三下支渠渡槽维修 1 座;水闸 32 座,包括渠首进水闸 15 座,节制闸 7 座,退水闸 5 座,泄水闸 5 座;涵洞 20 座,人行桥 41 座,机耕桥 30 座,生物通道 16 座。5)渠道管理设施对灌区进行信息化建设,量测设施,包含水闸、渠道监测设施。

二、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

本项目不设施工人员生活营地,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属于灌区工程,主要影响产生在项目施工期,运营期无废水新增。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及堆场扬尘,以及燃油机械废气。建议按照国家要求的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和堆场扬尘的处理,以及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经采用有效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属于灌区工程,主要影响产生在项目施工期,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有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期间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使用时间,避开居民休息、学习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属于灌区工程,主要影响产生在项目施工期,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设施工人员生活营地,不产生生活垃圾。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弃渣,全部运至弃渣场处理。

本项目属于灌区工程,主要影响产生在项目施工期,运营期无固废新增。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清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在严格执行已有各项环保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与建议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如有需要,您可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应或采用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六、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建设中心

地址: (略) 行政中心附三栋二楼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731-*

评价单位:东天 (略)

地址:湖南省岳麓区金茂北塔写字楼907-909室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731-*

发布单位: (略) 水利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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