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玉环市坎门中心渔港扩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玉环市坎门中心渔港扩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 (略) 坎门中心渔港扩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 (略) 坎门中心渔港扩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略) 坎门中心渔港扩建工程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负责人 | 颜敏 | |||||||
环评机构 | 杭州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改 | 扩 | √ | 投 资 | *万 | ||||
建设地点 | (略) 坎门中心渔港内西港区 | 用 海 | 22.5095ha | |||||||
项目概况 |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渔业码头510m、 (略) 5850m2、引桥3座共427m、港池及航道疏浚56.*m3,跨海桥梁1374m(含 (略) )、 (略) 477m,水产交易综合服务大楼*m2及停车场、水电监控、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 项目代码2211-*-04-01-*。 |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28日在坎门街道办事处公告栏、黄门村公告栏等地点进行现场公示,并于2023年11月28日在浙江 (略) 网站http://**_*_*.ht (略) 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以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均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和建议。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周边情况:最近居民点为西侧距离项目停车场约40m的黄门村,距离最近的养殖区在西南侧约0.62km处,项目西侧距离无居民海岛没草礁约0.04km。 本项目港区初期雨水、水产品冲洗渗滤水、水产交易区地面冲洗废水、码头冲洗废水经收集后汇入水产交易综合服务大楼内的一体式MBR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船舶生活污水经一体式生活污水提升装置收集处理后, (略) (略) ,最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船舶含油废水收集后进入海洋渔业船舶水污染物智能收集系统进行减量处理。港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外来顾客清洁废水收集后汇入*域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主要为靠泊码头的船舶废气、汽车尾气及少量恶臭气体。 废水:主要有港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船舶含油废水、船舶生活污水、港区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以及水产品交易区废水。 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物以及坏死水产品。 噪声:主要有船舶、机械设备噪声、跨海桥梁及港区大*交通噪声、水产交易综合服务大楼设备固定声源噪声,及停车场进出口噪声等。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具体见项目环评报告中相应内容。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4月8日 ~ 2024年4月15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8日
关 (略) 坎门中心渔港扩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 (略) 坎门中心渔港扩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略) 坎门中心渔港扩建工程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负责人 | 颜敏 | |||||||
环评机构 | 杭州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改 | 扩 | √ | 投 资 | *万 | ||||
建设地点 | (略) 坎门中心渔港内西港区 | 用 海 | 22.5095ha | |||||||
项目概况 |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渔业码头510m、 (略) 5850m2、引桥3座共427m、港池及航道疏浚56.*m3,跨海桥梁1374m(含 (略) )、 (略) 477m,水产交易综合服务大楼*m2及停车场、水电监控、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 项目代码2211-*-04-01-*。 |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28日在坎门街道办事处公告栏、黄门村公告栏等地点进行现场公示,并于2023年11月28日在浙江 (略) 网站http://**_*_*.ht (略) 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以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均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和建议。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周边情况:最近居民点为西侧距离项目停车场约40m的黄门村,距离最近的养殖区在西南侧约0.62km处,项目西侧距离无居民海岛没草礁约0.04km。 本项目港区初期雨水、水产品冲洗渗滤水、水产交易区地面冲洗废水、码头冲洗废水经收集后汇入水产交易综合服务大楼内的一体式MBR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船舶生活污水经一体式生活污水提升装置收集处理后, (略) (略) ,最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船舶含油废水收集后进入海洋渔业船舶水污染物智能收集系统进行减量处理。港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外来顾客清洁废水收集后汇入*域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主要为靠泊码头的船舶废气、汽车尾气及少量恶臭气体。 废水:主要有港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船舶含油废水、船舶生活污水、港区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以及水产品交易区废水。 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物以及坏死水产品。 噪声:主要有船舶、机械设备噪声、跨海桥梁及港区大*交通噪声、水产交易综合服务大楼设备固定声源噪声,及停车场进出口噪声等。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具体见项目环评报告中相应内容。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4月8日 ~ 2024年4月15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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