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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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4月7日

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4月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3-*
传 真:0593-*
通信地址: (略) 霞浦生态环境局(霞浦县松城 (略) 98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 注
1 天锚年产7500吨8.8级以上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略) 霞浦县牙城镇东洋工业区2018-3号 福建天 (略) 福建省 (略)

利用现有车间,新增生产设备,扩建年产7500吨8.8级以上高强度紧固件,扩建后全厂形成年产*吨8.8级以上高强度紧固件生产能力。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牙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退火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冷墩、搓丝工段产生的油雾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拉丝粉尘(铁屑)在车间沉降后清扫收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

固废:边角料、残次品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可利用的废油桶料桶、废油、沾染废油的抹布按照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4月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3-*
传 真:0593-*
通信地址: (略) 霞浦生态环境局(霞浦县松城 (略) 98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 注
1 天锚年产7500吨8.8级以上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略) 霞浦县牙城镇东洋工业区2018-3号 福建天 (略) 福建省 (略)

利用现有车间,新增生产设备,扩建年产7500吨8.8级以上高强度紧固件,扩建后全厂形成年产*吨8.8级以上高强度紧固件生产能力。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牙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退火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冷墩、搓丝工段产生的油雾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拉丝粉尘(铁屑)在车间沉降后清扫收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

固废:边角料、残次品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可利用的废油桶料桶、废油、沾染废油的抹布按照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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