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度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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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度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项目背景:《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九大高原湖泊“两线”划定成果落地落实有关事项的函》中明确,2022年3月30日,十一届省委常委会第18次会议原则通过《九大高原湖泊“两线”划定方案》和《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指导意见》,按照会议要求,为加快推动九大高原湖泊“两线”划定成果及“三区”管控指导意见落地落实。对云南省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设计、测绘、埋设进行实施方案编制,有利于推动异龙湖“两线”划定成果落地,便于识别,利于管护,因此实施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

  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主要内容是完成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编制和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设计、测绘、埋设。

  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于2022年11月10日开始施工,2022年12月10日完成“两线”界桩埋设。共埋设湖滨生态红线界桩178座、湖泊生态黄线界桩60座;安装湖滨生态红线标识牌49座、湖泊生态黄线标识牌24座。

  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取得州级异龙湖保护治理项目资金红财农发(〔2023〕11号)*元,已使用资金189.*元,结转资金1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完成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编制和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设计、测绘、埋设。阶段性目标:完成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编制和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设计、测绘、埋设。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异龙湖管理局为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2.项目招投标制执行情况。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3.制度建设情况。制定《异龙湖管理局财产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工程招标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项目资金支出严格分类,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各项报销制度,经手、证明、验收人签字,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才可进行报账,资金使用合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对红河州财政局的下达资金的绩效评价以决策、过程、产出、效果为链条,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方面分析2023年度资金及工作安排是否体现了财政支出资金目标,综合衡量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度的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情况以及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本次绩效评价依据主要是: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

  3.《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5.《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6.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7.《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2023〕—73);

  8.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屏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石财发〔2022〕54号);

  9.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评价指标体系详见绩效评价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局办公室牵头,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1.前期准备。一是组织学习绩效评价工作文件,二是研究设计了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一是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异龙湖管理局依据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和自评。

  3.分析评价。收集、整理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绩效评价所需资料,核实评价基础数据,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的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划定“两线”“三区”是构建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空间的具体措施,可有效减少人为干扰,巩固九大高原湖泊“人退湖进”成果;提供坚实的支撑,助推九湖流域率先建成“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实现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群众增收共赢。划定“两线”“三区”对恢复湖滨生态系统空间具有重要意义,对保护和改善湖泊生态系统结构和质量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的埋设是对“两线”实质性的表达,对“两线”“三区”是构建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空间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地域内的绿色发展,减少不必要人为活动,进而减少对异龙湖的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对异龙湖保护和水质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该项目异龙湖管理局自评得分99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完成“两线”划定方案和“两线”物理标识落地实施方案编制,共埋设红线界桩178座、黄线界桩60座,安装标识牌73块座,绩效目标已实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编制了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后按程序报发改部门审批,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红河州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6日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的批复》(红政复〔2022〕29号)进行了批复。该项目2022年10月31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11月10日开工,2022年12月10日完工。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该项目完成“两线”划定方案和“两线”物理标识落地实施方案编制,共埋设红线界桩178座、黄线界桩60座,安装标识牌73块座。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的埋设是对“两线”实质性的表达,对“两线”“三区”是构建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空间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地域内的绿色发展,减少不必要人为活动,进而减少对异龙湖的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对异龙湖保护和水质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建设四项制度;二是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支付项目资金。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建立绩效管理体系。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指标进一步细化和量化,真实全面地反映项目实施应达到的绩效目标。成立绩效自评组织机构,在项目建设完成之后,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自评要求,全面客观地评价项目绩效情况。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度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异龙湖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项目背景:《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九大高原湖泊“两线”划定成果落地落实有关事项的函》中明确,2022年3月30日,十一届省委常委会第18次会议原则通过《九大高原湖泊“两线”划定方案》和《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指导意见》,按照会议要求,为加快推动九大高原湖泊“两线”划定成果及“三区”管控指导意见落地落实。对云南省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设计、测绘、埋设进行实施方案编制,有利于推动异龙湖“两线”划定成果落地,便于识别,利于管护,因此实施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

  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主要内容是完成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编制和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设计、测绘、埋设。

  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于2022年11月10日开始施工,2022年12月10日完成“两线”界桩埋设。共埋设湖滨生态红线界桩178座、湖泊生态黄线界桩60座;安装湖滨生态红线标识牌49座、湖泊生态黄线标识牌24座。

  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取得州级异龙湖保护治理项目资金红财农发(〔2023〕11号)*元,已使用资金189.*元,结转资金1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完成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编制和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设计、测绘、埋设。阶段性目标:完成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编制和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设计、测绘、埋设。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异龙湖管理局为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2.项目招投标制执行情况。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3.制度建设情况。制定《异龙湖管理局财产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工程招标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项目资金支出严格分类,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各项报销制度,经手、证明、验收人签字,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才可进行报账,资金使用合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对红河州财政局的下达资金的绩效评价以决策、过程、产出、效果为链条,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方面分析2023年度资金及工作安排是否体现了财政支出资金目标,综合衡量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度的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情况以及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本次绩效评价依据主要是: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

  3.《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5.《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6.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7.《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2023〕—73);

  8.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屏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石财发〔2022〕54号);

  9.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评价指标体系详见绩效评价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局办公室牵头,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1.前期准备。一是组织学习绩效评价工作文件,二是研究设计了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一是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异龙湖管理局依据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和自评。

  3.分析评价。收集、整理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绩效评价所需资料,核实评价基础数据,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的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划定“两线”“三区”是构建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空间的具体措施,可有效减少人为干扰,巩固九大高原湖泊“人退湖进”成果;提供坚实的支撑,助推九湖流域率先建成“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实现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群众增收共赢。划定“两线”“三区”对恢复湖滨生态系统空间具有重要意义,对保护和改善湖泊生态系统结构和质量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的埋设是对“两线”实质性的表达,对“两线”“三区”是构建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空间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地域内的绿色发展,减少不必要人为活动,进而减少对异龙湖的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对异龙湖保护和水质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该项目异龙湖管理局自评得分99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完成“两线”划定方案和“两线”物理标识落地实施方案编制,共埋设红线界桩178座、黄线界桩60座,安装标识牌73块座,绩效目标已实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编制了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后按程序报发改部门审批,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红河州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6日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的批复》(红政复〔2022〕29号)进行了批复。该项目2022年10月31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11月10日开工,2022年12月10日完工。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该项目完成“两线”划定方案和“两线”物理标识落地实施方案编制,共埋设红线界桩178座、黄线界桩60座,安装标识牌73块座。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的埋设是对“两线”实质性的表达,对“两线”“三区”是构建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空间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地域内的绿色发展,减少不必要人为活动,进而减少对异龙湖的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对异龙湖保护和水质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建设四项制度;二是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支付项目资金。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建立绩效管理体系。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指标进一步细化和量化,真实全面地反映项目实施应达到的绩效目标。成立绩效自评组织机构,在项目建设完成之后,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自评要求,全面客观地评价项目绩效情况。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度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异龙湖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相关附件: 1.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xlsx

信息来源:http://**_1/czxxgk/ysjxgl/*/t*_*.html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项目背景:《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九大高原湖泊“两线”划定成果落地落实有关事项的函》中明确,2022年3月30日,十一届省委常委会第18次会议原则通过《九大高原湖泊“两线”划定方案》和《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指导意见》,按照会议要求,为加快推动九大高原湖泊“两线”划定成果及“三区”管控指导意见落地落实。对云南省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设计、测绘、埋设进行实施方案编制,有利于推动异龙湖“两线”划定成果落地,便于识别,利于管护,因此实施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

  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主要内容是完成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编制和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设计、测绘、埋设。

  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于2022年11月10日开始施工,2022年12月10日完成“两线”界桩埋设。共埋设湖滨生态红线界桩178座、湖泊生态黄线界桩60座;安装湖滨生态红线标识牌49座、湖泊生态黄线标识牌24座。

  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取得州级异龙湖保护治理项目资金红财农发(〔2023〕11号)*元,已使用资金189.*元,结转资金1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完成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编制和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设计、测绘、埋设。阶段性目标:完成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编制和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设计、测绘、埋设。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异龙湖管理局为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2.项目招投标制执行情况。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3.制度建设情况。制定《异龙湖管理局财产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工程招标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项目资金支出严格分类,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各项报销制度,经手、证明、验收人签字,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才可进行报账,资金使用合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对红河州财政局的下达资金的绩效评价以决策、过程、产出、效果为链条,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方面分析2023年度资金及工作安排是否体现了财政支出资金目标,综合衡量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度的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情况以及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本次绩效评价依据主要是: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

  3.《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5.《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6.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7.《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2023〕—73);

  8.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屏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石财发〔2022〕54号);

  9.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评价指标体系详见绩效评价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局办公室牵头,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1.前期准备。一是组织学习绩效评价工作文件,二是研究设计了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一是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异龙湖管理局依据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和自评。

  3.分析评价。收集、整理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绩效评价所需资料,核实评价基础数据,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的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划定“两线”“三区”是构建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空间的具体措施,可有效减少人为干扰,巩固九大高原湖泊“人退湖进”成果;提供坚实的支撑,助推九湖流域率先建成“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实现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群众增收共赢。划定“两线”“三区”对恢复湖滨生态系统空间具有重要意义,对保护和改善湖泊生态系统结构和质量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的埋设是对“两线”实质性的表达,对“两线”“三区”是构建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空间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地域内的绿色发展,减少不必要人为活动,进而减少对异龙湖的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对异龙湖保护和水质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该项目异龙湖管理局自评得分99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完成“两线”划定方案和“两线”物理标识落地实施方案编制,共埋设红线界桩178座、黄线界桩60座,安装标识牌73块座,绩效目标已实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编制了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后按程序报发改部门审批,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红河州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6日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的批复》(红政复〔2022〕29号)进行了批复。该项目2022年10月31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11月10日开工,2022年12月10日完工。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该项目完成“两线”划定方案和“两线”物理标识落地实施方案编制,共埋设红线界桩178座、黄线界桩60座,安装标识牌73块座。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的埋设是对“两线”实质性的表达,对“两线”“三区”是构建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空间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地域内的绿色发展,减少不必要人为活动,进而减少对异龙湖的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对异龙湖保护和水质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建设四项制度;二是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支付项目资金。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建立绩效管理体系。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指标进一步细化和量化,真实全面地反映项目实施应达到的绩效目标。成立绩效自评组织机构,在项目建设完成之后,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自评要求,全面客观地评价项目绩效情况。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度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异龙湖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项目背景:《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九大高原湖泊“两线”划定成果落地落实有关事项的函》中明确,2022年3月30日,十一届省委常委会第18次会议原则通过《九大高原湖泊“两线”划定方案》和《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指导意见》,按照会议要求,为加快推动九大高原湖泊“两线”划定成果及“三区”管控指导意见落地落实。对云南省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设计、测绘、埋设进行实施方案编制,有利于推动异龙湖“两线”划定成果落地,便于识别,利于管护,因此实施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

  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主要内容是完成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编制和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设计、测绘、埋设。

  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于2022年11月10日开始施工,2022年12月10日完成“两线”界桩埋设。共埋设湖滨生态红线界桩178座、湖泊生态黄线界桩60座;安装湖滨生态红线标识牌49座、湖泊生态黄线标识牌24座。

  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取得州级异龙湖保护治理项目资金红财农发(〔2023〕11号)*元,已使用资金189.*元,结转资金1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完成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编制和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设计、测绘、埋设。阶段性目标:完成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编制和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设计、测绘、埋设。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异龙湖管理局为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2.项目招投标制执行情况。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3.制度建设情况。制定《异龙湖管理局财产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工程招标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项目资金支出严格分类,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各项报销制度,经手、证明、验收人签字,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才可进行报账,资金使用合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对红河州财政局的下达资金的绩效评价以决策、过程、产出、效果为链条,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方面分析2023年度资金及工作安排是否体现了财政支出资金目标,综合衡量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度的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情况以及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本次绩效评价依据主要是: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

  3.《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5.《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6.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7.《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2023〕—73);

  8.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屏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石财发〔2022〕54号);

  9.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评价指标体系详见绩效评价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局办公室牵头,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1.前期准备。一是组织学习绩效评价工作文件,二是研究设计了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一是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异龙湖管理局依据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和自评。

  3.分析评价。收集、整理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绩效评价所需资料,核实评价基础数据,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的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划定“两线”“三区”是构建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空间的具体措施,可有效减少人为干扰,巩固九大高原湖泊“人退湖进”成果;提供坚实的支撑,助推九湖流域率先建成“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实现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群众增收共赢。划定“两线”“三区”对恢复湖滨生态系统空间具有重要意义,对保护和改善湖泊生态系统结构和质量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的埋设是对“两线”实质性的表达,对“两线”“三区”是构建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空间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地域内的绿色发展,减少不必要人为活动,进而减少对异龙湖的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对异龙湖保护和水质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该项目异龙湖管理局自评得分99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完成“两线”划定方案和“两线”物理标识落地实施方案编制,共埋设红线界桩178座、黄线界桩60座,安装标识牌73块座,绩效目标已实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编制了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后按程序报发改部门审批,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红河州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6日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的批复》(红政复〔2022〕29号)进行了批复。该项目2022年10月31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11月10日开工,2022年12月10日完工。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该项目完成“两线”划定方案和“两线”物理标识落地实施方案编制,共埋设红线界桩178座、黄线界桩60座,安装标识牌73块座。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物理标识(界桩、标识牌)的埋设是对“两线”实质性的表达,对“两线”“三区”是构建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空间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地域内的绿色发展,减少不必要人为活动,进而减少对异龙湖的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对异龙湖保护和水质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建设四项制度;二是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支付项目资金。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建立绩效管理体系。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指标进一步细化和量化,真实全面地反映项目实施应达到的绩效目标。成立绩效自评组织机构,在项目建设完成之后,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自评要求,全面客观地评价项目绩效情况。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异龙湖管理局2023年度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异龙湖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相关附件: 1.异龙湖“两线”划定及物理标识落地项目.xlsx

信息来源:http://**_1/czxxgk/ysjxgl/*/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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