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酿啤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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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酿啤酒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08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精酿啤酒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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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酿啤酒项目
海南 (略) "
(略) 东路镇 (略) 和 (略) (略) 口东南侧
海口 (略)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厂房、2#厂房、仓库、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选址布局合理,项目拟采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在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上考虑,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1. 项目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略) 东路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0)》、《 (略) 约亭产业园产业规划(2020-2025年)》、《 (略) 东路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符;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及《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相符; 3. 项目与海南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相符; 4.项目与海南省“三线一单”相符。
本项目位于约亭产业园区中的农副产品加工区,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占地符合用地规划。
本项的单位产品水耗、能耗和资源利用率等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本项目排放NOX、SO?废气的主要有锅炉烟气、沼气焚烧废气;排放非*烷总烃废气的主要有食堂废气和发酵废气。SO?总排放量为315kg/a,NOX总排放量为828kg/a,非*烷总烃总排放量为1.21/a。总量控制指标最终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根据排污许可证制度,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总量指标来源应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相衔接。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制。雨水通过雨 (略) (略) 。 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包装容器清洗废水及CO2回收装置洗气废水)、蒸馏母液及实验室废水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其他废水通过园 (略) 排入约亭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气浮+调节池+UASB厌氧+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接触反应池”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200m3/d。出水满足《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表1预处理标准、《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的A级标准的从严值。本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地下水环境 当出现事故工况时,污水处理站出现渗漏进入地下水,对排泄区地下水造成较大影响,污染物对下游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因此,项目平时需加强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检漏检修,杜绝事故渗漏,同时做好地下水监测,避免地下水受到污染。重点污染防治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和1.0m高的墙裙采用厚度25cm混凝土+2mm 厚高密度聚*烯(或其它人工材料),确保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采用厚度25cm混凝土+2mm 厚高密度聚*烯,确保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 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厚度20cm混凝土,确保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设置地下水监测系统。 (3)大气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大气污染主要为麦芽处理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水站沼气,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废气,发酵废气,糖化蒸煮异味,麦糟、热凝固物和酒花糟、发酵废物及污泥储存恶臭气体,锅炉燃烧废气,食堂废气。麦芽处理废气中的粉尘经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计)处理达标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逸散到大气环境。有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污染源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对厂界预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规定的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采用池体密闭收集,收集后的恶臭气体经植物液喷淋塔+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采用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措施降低无组织恶臭气体影响。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表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对污水处理站CSTR和UASB厌氧工序全密闭,对产生的沼气密集收集。对沼气进行净化时采用干法脱硫,对NH3经植物液喷淋塔进行处理。净化脱硫除臭后经6m高的火炬直接燃烧处理。燃烧产物主要是二氧化碳和水,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发电机废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轻柴油,设备房设有独立排风系统;对排放口周边加强绿化,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发酵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在CO2回收装置系统中,采用“两级水洗+活性炭吸附”去除挥发性有机物(主要为*醇)。糖化蒸煮异味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在加强车间通风,恶臭气体可满足厂界达标排放。麦糟、热凝固物和酒花糟、发酵废物及污泥储存恶臭气体采用全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的恶臭气体经植物液喷淋塔+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拟采用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措施降低无组织恶臭气体影响,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锅炉烟气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的油烟及非*烷总烃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46/613-2023)中的标准要求,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风机安装使用减震基座,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降低噪声影响,泵机组和电机处可设隔声罩或局部隔声罩、罩内衬吸声材料。对于风机噪声除采用上述常规方法外,可在风机出口处外加消声弯头,并使弯头开口背向易受影响的建筑物。项目各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 减振隔声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包装废物、筛分杂质、麦糟、热凝固物和酒花糟、发酵废物、离心废物、纯水设备耗材、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脱硫剂。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等。 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麦糟、热凝固物和酒花糟、发酵废物、离心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饲料加工厂;包装废物外售废品收购站;筛分杂质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纯水设备耗材及废脱硫剂由厂家定期更换;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叠螺机脱水后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通过以上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1)大气环境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修单氨和硫化氢现状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相应限值。非*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2.0毫克/立方米限值。TSP、氮氧化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文教河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于溪仔水质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超标因子为BOD5、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及粪大肠菌群。 (3)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化学类型为HCO3-Na·Ca型。从地下水现状评价结果可见,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除了pH、总大肠菌群因子和菌落总数超标外,其他检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水标准。 (4)声环境:项目东、南、西、北场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根据物质危险性识别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经环境风险识别,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污水处理过程事故排放;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泄漏污染等风险;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贮存过程中产生的火灾及泄漏等风险;消毒剂次氯酸钠使用风险;柴油在使用和贮存过程中产生火灾及泄漏风险;沼气在火炬燃烧过程中产生火灾及泄漏风险;废气处理装置失效废气超标排放等环境风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加强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进行监控和管理。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及本评价所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对策后,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 因此,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本项目建成后,正常生产情况下其环境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水平。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于2023年9月5日在环境 (略) 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并同步发布了《公众意见调查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6日在环境 (略) 网站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于2023年12月6日在项目周边评价区域范围内的大坡村和厂区门口等地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处张贴公告,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2月25日(10 个工作日);同时,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分别于2023 年12月7日和12月8日通过《海南特区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略) 络公示和现场公告以及报纸公开期间,未收到个人以及单位团体的反馈意见。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应充分重视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力求解决好公众关心的各类环境问题,以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充分发挥本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2024年2月3日通过全国建设 (略) 网站公开了报批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
发布时间:2024-04-08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精酿啤酒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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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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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东路镇 (略) 和 (略) (略) 口东南侧
海口 (略)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厂房、2#厂房、仓库、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选址布局合理,项目拟采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在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上考虑,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1. 项目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略) 东路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0)》、《 (略) 约亭产业园产业规划(2020-2025年)》、《 (略) 东路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符;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及《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相符; 3. 项目与海南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相符; 4.项目与海南省“三线一单”相符。
本项目位于约亭产业园区中的农副产品加工区,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占地符合用地规划。
本项的单位产品水耗、能耗和资源利用率等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本项目排放NOX、SO?废气的主要有锅炉烟气、沼气焚烧废气;排放非*烷总烃废气的主要有食堂废气和发酵废气。SO?总排放量为315kg/a,NOX总排放量为828kg/a,非*烷总烃总排放量为1.21/a。总量控制指标最终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根据排污许可证制度,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总量指标来源应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相衔接。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制。雨水通过雨 (略) (略) 。 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包装容器清洗废水及CO2回收装置洗气废水)、蒸馏母液及实验室废水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其他废水通过园 (略) 排入约亭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气浮+调节池+UASB厌氧+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接触反应池”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200m3/d。出水满足《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表1预处理标准、《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的A级标准的从严值。本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地下水环境 当出现事故工况时,污水处理站出现渗漏进入地下水,对排泄区地下水造成较大影响,污染物对下游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因此,项目平时需加强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检漏检修,杜绝事故渗漏,同时做好地下水监测,避免地下水受到污染。重点污染防治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和1.0m高的墙裙采用厚度25cm混凝土+2mm 厚高密度聚*烯(或其它人工材料),确保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采用厚度25cm混凝土+2mm 厚高密度聚*烯,确保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 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厚度20cm混凝土,确保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设置地下水监测系统。 (3)大气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大气污染主要为麦芽处理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水站沼气,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废气,发酵废气,糖化蒸煮异味,麦糟、热凝固物和酒花糟、发酵废物及污泥储存恶臭气体,锅炉燃烧废气,食堂废气。麦芽处理废气中的粉尘经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计)处理达标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逸散到大气环境。有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污染源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对厂界预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规定的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站恶臭气采用池体密闭收集,收集后的恶臭气体经植物液喷淋塔+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采用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措施降低无组织恶臭气体影响。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表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对污水处理站CSTR和UASB厌氧工序全密闭,对产生的沼气密集收集。对沼气进行净化时采用干法脱硫,对NH3经植物液喷淋塔进行处理。净化脱硫除臭后经6m高的火炬直接燃烧处理。燃烧产物主要是二氧化碳和水,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发电机废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轻柴油,设备房设有独立排风系统;对排放口周边加强绿化,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发酵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在CO2回收装置系统中,采用“两级水洗+活性炭吸附”去除挥发性有机物(主要为*醇)。糖化蒸煮异味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在加强车间通风,恶臭气体可满足厂界达标排放。麦糟、热凝固物和酒花糟、发酵废物及污泥储存恶臭气体采用全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的恶臭气体经植物液喷淋塔+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拟采用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措施降低无组织恶臭气体影响,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锅炉烟气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的油烟及非*烷总烃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46/613-2023)中的标准要求,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风机安装使用减震基座,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降低噪声影响,泵机组和电机处可设隔声罩或局部隔声罩、罩内衬吸声材料。对于风机噪声除采用上述常规方法外,可在风机出口处外加消声弯头,并使弯头开口背向易受影响的建筑物。项目各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 减振隔声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包装废物、筛分杂质、麦糟、热凝固物和酒花糟、发酵废物、离心废物、纯水设备耗材、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脱硫剂。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等。 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麦糟、热凝固物和酒花糟、发酵废物、离心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饲料加工厂;包装废物外售废品收购站;筛分杂质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纯水设备耗材及废脱硫剂由厂家定期更换;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叠螺机脱水后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通过以上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1)大气环境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修单氨和硫化氢现状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相应限值。非*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2.0毫克/立方米限值。TSP、氮氧化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文教河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于溪仔水质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超标因子为BOD5、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及粪大肠菌群。 (3)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化学类型为HCO3-Na·Ca型。从地下水现状评价结果可见,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除了pH、总大肠菌群因子和菌落总数超标外,其他检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水标准。 (4)声环境:项目东、南、西、北场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根据物质危险性识别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经环境风险识别,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污水处理过程事故排放;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泄漏污染等风险;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贮存过程中产生的火灾及泄漏等风险;消毒剂次氯酸钠使用风险;柴油在使用和贮存过程中产生火灾及泄漏风险;沼气在火炬燃烧过程中产生火灾及泄漏风险;废气处理装置失效废气超标排放等环境风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加强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进行监控和管理。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及本评价所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对策后,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 因此,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本项目建成后,正常生产情况下其环境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水平。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于2023年9月5日在环境 (略) 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并同步发布了《公众意见调查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6日在环境 (略) 网站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于2023年12月6日在项目周边评价区域范围内的大坡村和厂区门口等地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处张贴公告,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2月25日(10 个工作日);同时,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分别于2023 年12月7日和12月8日通过《海南特区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略) 络公示和现场公告以及报纸公开期间,未收到个人以及单位团体的反馈意见。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应充分重视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力求解决好公众关心的各类环境问题,以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充分发挥本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2024年2月3日通过全国建设 (略) 网站公开了报批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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