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公示
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公示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文件要求, (略) 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4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青岛理工新 (略) 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略) 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青岛奥 (略)
2.法人代表:陈萍
3.企业地址: (略) (略) 姜山 (略) 5号
4.企业生产规模:年产可湿性粉剂9700吨、可溶性粉剂1152吨、水分散粒剂5472吨、水溶性颗粒剂576吨、水溶肥1500吨、干悬浮剂1500吨、微胶囊100吨。。
5.主要污染物:废气(VOCs、二*苯、臭气浓度、异味、颗粒物)、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固废(一般固体废物、除尘器回收的粉尘、车间地面清理粉尘、沾染农药的包装废弃物、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农药废物、生活垃圾)
6.主要环保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处理,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烧结板除尘器+水膜除尘器,不低于30m排气筒排放。
二、排污情况:
1.废气:微胶囊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P3排放;微胶囊抽真空、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P3排放。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气经收集汇入“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P6排放。投料、气流粉碎、喷雾干燥、流化床烘干、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除尘器收集,汇入“烧结板除尘器+水膜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不低于30m高的排气筒P8-P14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处理 (略) (略) ,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一般固废资源化利用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置;除尘器回收的粉尘、车间地面清理粉尘、沾染农药的包装废弃物、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农药废物等危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青岛奥 (略)
联系人:赵京伟
联系电话:*
咨询单位:青岛理工新 (略)
联系人:刘成哲
联系方式:*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文件要求, (略) 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4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青岛理工新 (略) 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略) 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青岛奥 (略)
2.法人代表:陈萍
3.企业地址: (略) (略) 姜山 (略) 5号
4.企业生产规模:年产可湿性粉剂9700吨、可溶性粉剂1152吨、水分散粒剂5472吨、水溶性颗粒剂576吨、水溶肥1500吨、干悬浮剂1500吨、微胶囊100吨。。
5.主要污染物:废气(VOCs、二*苯、臭气浓度、异味、颗粒物)、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固废(一般固体废物、除尘器回收的粉尘、车间地面清理粉尘、沾染农药的包装废弃物、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农药废物、生活垃圾)
6.主要环保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处理,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烧结板除尘器+水膜除尘器,不低于30m排气筒排放。
二、排污情况:
1.废气:微胶囊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P3排放;微胶囊抽真空、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P3排放。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气经收集汇入“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P6排放。投料、气流粉碎、喷雾干燥、流化床烘干、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除尘器收集,汇入“烧结板除尘器+水膜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不低于30m高的排气筒P8-P14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处理 (略) (略) ,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一般固废资源化利用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置;除尘器回收的粉尘、车间地面清理粉尘、沾染农药的包装废弃物、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农药废物等危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青岛奥 (略)
联系人:赵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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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单位:青岛理工新 (略)
联系人:刘成哲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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