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亿置业有限公司中亿农博智慧城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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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亿置业有限公司中亿农博智慧城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洛阳市中亿置业有限公司中亿农博智慧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4-08 点击次数:7

偃环审表[2024]46号

(略) (略) 中亿农博

智慧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 (略) (略) 中亿农博智慧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项目应严格按《报告表》要求采取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施工作业过程严格执行“七个”100%要求,加强管理,有效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配套的实验室产生的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另外项目区垃圾收集站应按报告表要求及时清运,定期消毒,减少垃圾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口应按报告表要求设置,加强管理按要求换气,提高针对汽车尾气吸收的植物种植,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近期按报告表要求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清掏农田施肥; (略) (略) (略) 偃师区第一污水处理厂。

运营期项目区办公楼等人员生活 (略) 场卫生废水应按报告表要求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通 (略) (略) 偃师区第一污水处理厂。

4、确保项目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要求。

5、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在项目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VOCs为0.0025t/a;NOX为0.0040t/a。

三、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有关的新的环境标准或管理规定的,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行。

四、项目涉及土地、规划、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偃师区环境执法部门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2024年4月8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联系电话:0379-*


洛阳市中亿置业有限公司中亿农博智慧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4-08 点击次数:7

偃环审表[2024]46号

(略) (略) 中亿农博

智慧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 (略) (略) 中亿农博智慧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项目应严格按《报告表》要求采取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施工作业过程严格执行“七个”100%要求,加强管理,有效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配套的实验室产生的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另外项目区垃圾收集站应按报告表要求及时清运,定期消毒,减少垃圾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口应按报告表要求设置,加强管理按要求换气,提高针对汽车尾气吸收的植物种植,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近期按报告表要求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清掏农田施肥; (略) (略) (略) 偃师区第一污水处理厂。

运营期项目区办公楼等人员生活 (略) 场卫生废水应按报告表要求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通 (略) (略) 偃师区第一污水处理厂。

4、确保项目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要求。

5、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在项目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VOCs为0.0025t/a;NOX为0.0040t/a。

三、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有关的新的环境标准或管理规定的,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行。

四、项目涉及土地、规划、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偃师区环境执法部门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2024年4月8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联系电话: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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