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常熟市
2024年4月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常熟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 (略) 新建 (略) 手推车半成品生产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电子邮件:*@*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新建 (略) 手推车半成品生产项目 | (略) 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园阳光大道31号 | 苏州 (略) | (略) (略) | (略) 手推车半成品*件 |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工业废水排放;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废气:本项目切削液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直接在生产车间 2、3、4 无组织排放;激光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设施处理后在生产车间 4 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生产车间 4 无组织排放,原有项目焊接烟尘以新带老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生产车间 1、2 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固化有机废气一起经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后通过 15 米高 P1 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原有设备自带大旋风+滤芯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废气再经第二级滤芯除尘后在生产车间 1 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固化有机废气和原有项目固化有机废气一起通过设备废气排 口管道收集到一套新增的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 P1 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维持原以厂界边界为起点设置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不变。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绿化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边角废料、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 ||
2 | 汽车零部件项目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常福 (略) 9号 | 苏州飞 (略) | 苏州 (略) | 淘汰原有的陶壳生产线1条,拟购置机械手等设备15台进行技术改造,原有产能不变 |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废气:本项目包胶产生*醛和非*烷总烃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5 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绿化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 |
3 | 新建汽车电器零部件、模具生产项目 | (略) 莫城 (略) 285号 | (略) (略) | 苏州 (略) | 年产汽车电器零部件 500 万套、模具200 套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 (略) 城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1#生产车间注塑废气和焊接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P1)排气筒排放;2#生产车间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P2)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磨床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放电废气产生量较少,排放速率极低,故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分别设置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金属边角料、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火花油、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固废零排放。 | |
4 | 迁扩建纸箱、塑料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 (略) 梅 (略) 358号 | (略) (略) | (略) (略) | 年产塑料包装材料 600 吨、纸箱 1000 万只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 (略) 洪洞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吹膜废气通过吹膜间密闭负压收集、印刷废气通过印刷间密闭负压收集、封底废气通过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后,经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粘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量较小,直接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废边角料 、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活性炭、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固废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 (略) 新建 (略) 手推车半成品生产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电子邮件:*@*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新建 (略) 手推车半成品生产项目 | (略) 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园阳光大道31号 | 苏州 (略) | (略) (略) | (略) 手推车半成品*件 |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工业废水排放;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废气:本项目切削液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直接在生产车间 2、3、4 无组织排放;激光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设施处理后在生产车间 4 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生产车间 4 无组织排放,原有项目焊接烟尘以新带老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生产车间 1、2 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固化有机废气一起经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后通过 15 米高 P1 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原有设备自带大旋风+滤芯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废气再经第二级滤芯除尘后在生产车间 1 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固化有机废气和原有项目固化有机废气一起通过设备废气排 口管道收集到一套新增的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 P1 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维持原以厂界边界为起点设置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不变。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绿化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边角废料、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 ||
2 | 汽车零部件项目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常福 (略) 9号 | 苏州飞 (略) | 苏州 (略) | 淘汰原有的陶壳生产线1条,拟购置机械手等设备15台进行技术改造,原有产能不变 |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废气:本项目包胶产生*醛和非*烷总烃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5 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绿化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 |
3 | 新建汽车电器零部件、模具生产项目 | (略) 莫城 (略) 285号 | (略) (略) | 苏州 (略) | 年产汽车电器零部件 500 万套、模具200 套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 (略) 城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1#生产车间注塑废气和焊接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P1)排气筒排放;2#生产车间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P2)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磨床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放电废气产生量较少,排放速率极低,故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分别设置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金属边角料、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火花油、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固废零排放。 | |
4 | 迁扩建纸箱、塑料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 (略) 梅 (略) 358号 | (略) (略) | (略) (略) | 年产塑料包装材料 600 吨、纸箱 1000 万只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 (略) 洪洞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吹膜废气通过吹膜间密闭负压收集、印刷废气通过印刷间密闭负压收集、封底废气通过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后,经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粘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量较小,直接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废边角料 、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活性炭、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固废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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