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盛环路稳祥路-稳和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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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锦盛环路稳祥路-稳和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4年3月,天津普知弘 (略) (略) 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委托,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 (略) - (略) )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 (略) - (略) )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位于西青区王稳庄示范镇,项目调查总面积为4957.4m2。项目四至范围: (略) 、南至空地、东至 (略) 、北至空地。未来规划用地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

本次污染状况调查共布设土壤检测点位3个,底泥检测点位1个,共采集10组土壤样品(含现场平行样1组)、2组底泥样品(含现场平行样1组),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基本项目45项、石油烃(C10-C40),表层土壤样品加测有机农药;地下水检测点位3个,共采集4组地下水样品(含现场平行样1组),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基本项目45项、石油烃(C10-C40)和有机农药;地表水检测点位1个,共采集2组地表水样品(含现场平行样1组),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基本项目45项、石油烃(C10-C40)、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镉、铅、铜、镍、汞、砷6种重金属和石油烃( C10-C40),其它检测因子均低于检出限。重金属、石油烃(C10-C40)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 *-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样品pH值在8.05-9.19之间,偏碱性。

地块内底泥样品中检出汞、砷、铜、铅、镉、镍6种重金属和石油烃( C10-C40),其它检测因子均低于检出限。重金属、石油烃(C10-C40)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 *-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检出砷、铜、铅、镉、镍5种重金属和石油烃(C10-C40),其它检测因子均低于检出限。重金属检出值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2017)的IV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


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地块地下水pH值处于7.7-7.8之间,地下水质量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2017)的IV类标准限值。

地块内地表水样品中铜、铅、镍、砷、镉5种重金属、石油烃(C10-C40)、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有检出。地表水中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检出浓度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Ⅴ类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筛选值标准,其它分析因子检测结果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Ⅴ类限值。由于该地块内沟渠地表水不作为饮用水源,待周边开发后也不作为农田灌溉用水,仅作为排涝功能沟渠,所以地表水化学需氧量(COD)和生化需氧量(BOD5)对地块的影响可忽略。

综合分析,该地块内污染风险可忽略,满 (略) 道路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内审完成- (略) ( (略) — (略) )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2024年3月,天津普知弘 (略) (略) 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委托,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 (略) - (略) )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 (略) - (略) )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位于西青区王稳庄示范镇,项目调查总面积为4957.4m2。项目四至范围: (略) 、南至空地、东至 (略) 、北至空地。未来规划用地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

本次污染状况调查共布设土壤检测点位3个,底泥检测点位1个,共采集10组土壤样品(含现场平行样1组)、2组底泥样品(含现场平行样1组),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基本项目45项、石油烃(C10-C40),表层土壤样品加测有机农药;地下水检测点位3个,共采集4组地下水样品(含现场平行样1组),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基本项目45项、石油烃(C10-C40)和有机农药;地表水检测点位1个,共采集2组地表水样品(含现场平行样1组),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基本项目45项、石油烃(C10-C40)、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镉、铅、铜、镍、汞、砷6种重金属和石油烃( C10-C40),其它检测因子均低于检出限。重金属、石油烃(C10-C40)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 *-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样品pH值在8.05-9.19之间,偏碱性。

地块内底泥样品中检出汞、砷、铜、铅、镉、镍6种重金属和石油烃( C10-C40),其它检测因子均低于检出限。重金属、石油烃(C10-C40)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 *-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检出砷、铜、铅、镉、镍5种重金属和石油烃(C10-C40),其它检测因子均低于检出限。重金属检出值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2017)的IV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


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地块地下水pH值处于7.7-7.8之间,地下水质量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2017)的IV类标准限值。

地块内地表水样品中铜、铅、镍、砷、镉5种重金属、石油烃(C10-C40)、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有检出。地表水中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检出浓度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Ⅴ类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筛选值标准,其它分析因子检测结果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Ⅴ类限值。由于该地块内沟渠地表水不作为饮用水源,待周边开发后也不作为农田灌溉用水,仅作为排涝功能沟渠,所以地表水化学需氧量(COD)和生化需氧量(BOD5)对地块的影响可忽略。

综合分析,该地块内污染风险可忽略,满 (略) 道路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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